协助副书记、副主任分管党风政风监督室、第二、第七纪检监察室;联系第二、第七纪检监察室联系的单位。
李聪
李聪,男,汉族,1972年4月出生,浙江永嘉人,1993年8月参加工作,199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永嘉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
曾任永嘉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副科级)、监所检察科科长,县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县纪委县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第六纪检监察室主任,县纪委委员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