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立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
主持县纪委、县监委全面工作。
周望欣 县纪委常务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
协助书记、主任工作;负责党风政风、机关后勤、组织人事、巡视联络、巡察、案件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关党群、纪检监察数字化改革等工作;分管办公室、干部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机关党委、县纪检监察信息网络(后勤服务)中心、机关工会,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纪检监察室以及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纪检监察室所联系的单位;分管第五、第六、第七、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县委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
徐建勇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
协助书记、主任工作;负责宣传教育、信访举报(申诉复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分管宣传教育室,信访室(申诉复查室),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纪检监察室以及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纪检监察室所联系的单位;分管第一、第二、第三、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
麻永锋 县纪委常委、县委巡察办主任
主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项工作。
李 聪 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
协助副书记、副主任工作;分管党风政风监督室、第二、第七纪检监察室;联系第二、第七纪检监察室联系的单位。
陈小丽 县纪委常委
协助副书记、副主任分管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县纪检监察信息网络(后勤服务)中心。
章贵平 县监委委员、县监委委员
协助副书记、副主任分管信访室(申诉复查室)、第一、第五、第六纪检监察室;联系第一、第五、第六纪检监察室联系的单位。
王建军 县监委委员
协助副书记、副主任分管宣传教育室,第四、第六、第八纪检监察室;联系第四、第六、第八纪检监察室联系的单位。
章朝辉 县监委委员
协助副书记、副主任分管办公室、干部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机关党委、机关工会,第三、第五纪检监察室;联系第三、第五纪检监察室联系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