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永嘉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
发布时间:2025-05-29 来源:县纪委县监委 |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5月13日至6月15日,县委巡察组对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8月20日,县委巡察组向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回头看”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落细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党组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自觉把履行好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以强烈的责任感、紧迫感扎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第一时间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各条线负责人任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巡察整改的组织保障,并下设办公室,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巡察整改期间,先后召开动员部署会、巡察整改专题会、党组专题会共6次,研究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压实工作责任,细化整改清单。按照巡察整改“见人、见事、见单位、见处理结果、见责任追究、见建章立制”的“六见”要求,制定印发《中共永嘉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党组落实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反馈的3大类10个方面33个问题进行了具体细化,严格做到逐一对照检查、逐一明确目标、逐一落实责任、逐一建立台账、逐一整改落实、逐一对账销号,切实做到思想统一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压力传导到位。
(三)全面落实整改,推动成果转化。中心党组书记积极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督查督办,牵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各分管领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科室、建设办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督促指导,职责明确,协同推进整改。
同时,坚持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与项目建设重点工作相结合、与队伍建设等工作相结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用整改成果指导和推动工作,确保项目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
截至目前,县委巡察组反馈的3大类10个方面33个问题,制定79条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79条措施,整改完成率100%;在巡察整改中,提醒谈话9人次,挽回其他经济损失8300元。建章立制18项,其中制定制度11项,修订完善制度7项。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一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一)在“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不够到位”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1)针对“学习贯彻落实上级重要精神跟进学习不够深入”的问题。
一是对本单位关于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未及时跟进学习的内容进行梳理收集,明确学习内容,制定学习计划,积极召开专题会议,通过中心党组(9月10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9月10日)和全体干部职工大会(9月9日)等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二是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结合8月研讨主题和中心实际情况,每位中心组成员坚持学思悟践,立足岗位,认真撰写发言材料,开展交流研讨。三是每次召开专题学习会议之后,把学习方案、学习计划、学习材料、会议记录等相关材料及时通过电脑或文件盒及时归档保存。
(2)针对“干部职工集中学习重视不够”的问题。
一是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根据梳理出来的学习内容和学习计划,对中央、省、市、县等上级重要会议精神进行了集中学习。二是中心党组已于9月14日商议讨论,修订中心内部管理制度中涉及“会议制度”相关内容,把干部职工大会上学习中央、省、市、县等上级重要会议精神等学习内容纳入会议制度,推动集中学习常态化。三是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常态化集中学习力度,8月中下旬各领导干部下沉基层讲授党课,9月14日邀请律师周长荣开展风险防控专题讲座,9月9日召开干部职工会议进行交流研讨。
2.关于“信访治理工作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1)针对“信访件数量呈上升趋势”的问题。
一是2024年9月24日,中心分管领导杨文宾组织召开信访维稳分析会,牵头对中心2021年以来信访案件进行集中梳理分类,讨论分析信访原因,并制定并下发了《永嘉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信访维稳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信访处置工作。二是9月20日—9月24日,中心各在建工程建设办、41省道清理办召开信访专题会议,要求各参建单位加强文明施工,进一步化解信访隐患,同时,各建设办针对信访突出的集中量大问题,成立了信访工作专班,进一步加强了信访化解力度。三是成立了永嘉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并落实专人负责信访处置工作,进一步加强信访队伍建设。四是9月23日,中心分管领导牵头召开信访工作培训会,组织对各项目信访经办人进行《信访工作条例》培训,有效提升信访专员的业务能力。
(2)针对“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力度不大”的问题。
9月20日,中心分管领导杨文宾牵头与沙头镇分管领导进行沟通,对信访化解方案进行讨论研究。8月20日—9月28日,政策法规科牵头对中心下属处于扫尾完工阶段的项目进行全面排查,排查出历史遗留问题1件,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已落实专人进行信访化解。
(3)针对“初信初访处置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9月1日—9月28日,政策法规科牵头对中心下属7个在建项目及清理办进行全面排查,排查出问题2件,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已落实专人进行信访化解。9月24日,中心下发《关于建立初信初访信访工作专班推进机制的通知》,成立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并在7个在建项目建设办、清理办成立了信访化解专班,明确信访专员,强化了初信初访化解组织力量保障。二是9月24日,中心制定下发了《永嘉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初信初访制度》(永政建〔2024〕31号),明确了信访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初信初访处置程序等,切实提升初次信访事项办理质效。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漏洞较多”问题的整改
(1)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9月14日,中心召开党组会议,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同时,对班子成员述职报告和民主生活会剖析材料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并要求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以及年度述职报告中,有专门篇幅汇报意识形态工作。9月27日,中心党组召开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均已有专门篇幅汇报意识形态工作。二是9月14日,中心召开党组会议,研究讨论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初稿)》,经修改完善后于9月20日印发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永政建党组〔2024〕20号),并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在建项目建设办负责人及意识形态专职干事任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强化了责任落实。同时,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六个纳入”,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中明确了党组“每年意识形态专题研究原则上不少于2次”“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班子成员年度民主生活会、年度述职报告中”等内容。三是9月27日,中心召开党组会议,党组班子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永嘉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舆情管理制度》等意识形态相关制度进行了集中学习,切实加强党组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理解和把握。
(2)针对“网络舆情风险评估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一是中心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在建项目负责人、清理项目负责人及意识形态专职干事任成员的网络舆情风险评估小组,负责中心各项重要活动组织实施前对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进行提前研判并制定化解措施、对重要活动实施期间的网络舆情进行实时监测、对重要活动组织实施后的反映情况进行总结,切实提升了网络舆情应对组织能力。二是9月14日,中心积极对接县委宣传部相关部门,了解相关网络舆情管理规定,并制定了《永嘉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舆情管理制度》(永政建〔2024〕29号),明确了中心重大信息发布前网络舆情评估内容、程序和要求。同时,制定《网络舆情应急预案》并纳入中心《舆情管理制度》,完善了涉及中心及项目建设相关突发网络舆情处理程序,有效提升了网络负面舆情化解能力。
(3)针对“移风易俗制度未及时更新”的问题。
一是党组坚持把移风易俗工作纳入党组会议内容,已于9月14日对本单位移风易俗工作进行全面的部署安排,加强组织建设,明确相关重点内容。二是中心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台《永嘉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移风易俗工作方案》(永政建〔2024〕28号)文件,同时严格按文件落实。
(二)在“作风建设不够扎实,廉政风险依然存在”方面
4.关于“内部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针对“财务报销制度设置不严谨”的问题。
一是通过征求各科室、各建设办意见,初步拟定经费使用的额度规定,9月27日,中心召开党组会议对经费使用额度规定进行讨论,明确日常公用经费(不含日常工资奖金)支出须报中心党组研究决定的金额,工程款、监理费、工程咨询服务类费用等工程专项经费支出按照合同(协议)执行,并将此规定纳入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中。二是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了《关于印发〈永嘉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财务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永政建〔2024〕35号),进一步明确了需报党组研究决定的金额,对中心其他制度中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予以废止。三是9月29日,分管领导汪俊牵头计财科对中心及建设办近期报销材料进行排查,发现9月份报销待批材料中有8笔存在审批单未写明费用时间、审签不到位等问题,其中需党组研究而未提供“三重一大”报告表的1笔,均已反馈退回给相关人员。
(2)针对“内部工作检查不严肃”的问题。
一是8月28日,汪俊副主任牵头召集中心效能监察小组所有成员召开会议,专题学习《永嘉县党组织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引导有关人员熟悉掌握“四种形态”概念要义和运用方式。二是中心党组经商议讨论,已对中心效能监察工作职责、小组成员和其它事项进行调整,同时完善出台《关于对监察效能有关工作进行调整的通知》,切实发挥效能小组职能作用。三是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同时引以为戒,严肃工作纪律,杜绝此类问题出现。
5.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针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中心党组书记谢选仲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已于9月10日牵头同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同分管科室负责人或分管建设办负责人签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全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落实落地。二是9月10日,在全中心范围内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学习上级相关党纪文件和会议精神,观看警示教育片,签订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以案明纪、以案明责,警醒干部职工时刻保持高度警觉,筑牢防腐拒变的思想意识。三是加强谈心提醒力度,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再次开展廉政提醒教育,抓早抓小,及时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2)针对“落实警示教育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党组于9月14日召开会议研究讨论本单位案例通报制度,明确清晰通报范围、方式和审批流程等,出台《永嘉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违纪案例通报制度》(永政建党组〔2024〕18号),推动案例通报流程制度化、规范化。二是中心依托永清苑廉政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于9月10日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学习上级相关党纪文件和会议精神,观看警示教育片,于9月14日邀请周长荣律师讲授《公职人员法律风险防控》专题讲座,以身边人身边事为鉴,以案为鉴、以案明纪,警醒全体人员知敬畏、守底线、存戒惧,增强全体人员法律法规意识和防腐拒变思想。
(3)针对“未严格执行考勤管理制度”的问题。
一是2024年8月22日,中心计财科已根据《考勤管理制度》中的奖惩规定对黄某某、陈某某、叶某某、徐某某四人未到岗和迟到现象进行了扣减工资处理,其中2人按迟到处理各扣除工资10元,2人按旷工半天处理各扣除工资100元。二是2024年9月14日,修订完善《考勤管理制度》,制度中完善了各种请假对应的奖惩规定,并明确由专人负责考勤管理工作,考勤结果实行每月汇总公示,公示结果交由计财科执行扣减停发工资处理。三是2024年9月23日,针对当时的考勤统计人员未及时将当月考勤结果汇总交由计财科执行扣减工资处理的情况,中心对考勤统计人员运用“四种形态”进行了“谈话提醒”。
6.关于“中心对组建的建设办履职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
(1)针对“建设办对工程项目质量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10月初,中心工程管理科牵头制定了《项目建设项目内部管理制度(试行)》初稿,为进一步完善制度相关内容,10月12日,中心分管领导李纯义牵头工程管理科、前期科、安全监督科等赴瑞安市交建中心交流学习工程管理内控制度建设、工程管理等。10月22日,中心组织召开党组会议对《项目建设项目内部管理制度(试行)》初稿进行研究讨论,经修改完善后于10月24日印发了《项目建设项目内部管理制度(试行)》(永政建〔2024〕38号),对工程质量管理、人员考勤、归档备案等作出了明确要求,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二是10月15日,中心工程管理科会同计财科、效能监察小组,就“瓯北标准堤监理单位和跟审单位履职程序倒置”的问题进行排查。经查,瓯北标准堤加固工程建设办已对程序倒置问题即知即改,已在2024年7月的第008期计量支付报表传递单做好整改,增加跟踪审计单位专栏意见,进一步明确履职程序。在后续的计量支付报表传递单中,均按第008期执行,已不存在监理单位和跟审单位履职程序倒置情况。
(2)针对“建设办对工程项目安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工程安全管理,10月12日,中心分管领导李纯义牵头工程管理科、前期科、安全监督科等赴瑞安市交建中心交流学习工程管理内控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等,并参观了S3线永宁大桥施工现场。10月22日,中心组织召开党组会议对《项目建设项目内部管理制度(试行)》初稿进行研究讨论,经修改完善后于10月24日印发了《项目建设项目内部管理制度(试行)》(永政建〔2024〕38号),对工程安全管理、监理考勤、归档备案等作出了明确要求,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3)针对“建设办对员工开展廉政风险教育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9月10日,在全中心范围内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学习上级相关党纪文件和会议精神,观看警示教育片,签订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以案明纪、以案明责,让党员干部时刻保持清醒,不断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二是要求在建项目建设办认真梳理内部廉政风险岗位人员和廉政风险点,对应提出具体化防控措施,形成廉政风险排查情况表报中心效能监察小组备案,不断提升廉政风险防控质效。要求加强对各自建设办员工召开廉政风险教育会议,经常进行警示教育,同时注重学习教育过程的留痕。
(4)针对“建设办临时工聘用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2024年9月9日至9月14日,中心对各建设办的临聘人员进行专项排摸,并要求各建设办统计上报《临聘人员用工备案表》。经排摸统计,10月12日,中心综合科和各建设办已对全部临聘人员完成建档立册。二是2024年10月22日,中心党组研究修订完善了《永嘉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项目建设办公室临聘人员管理制度》,明确各建设办临聘人员的选配应符合工作岗位需求,增加了临聘人员招聘的事前监管程序,切实完善了临聘人员的招聘流程。
(5)针对“建设办用车和驾驶员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2024年10月10日,中心效能监察小组对中心9个建设办9辆外租车辆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经查,发现9辆公务用车均符合县政府批示件或县内同类在建项目租车标准;8辆公车均实行定点维修、派遣制度、季度公开和加油卡制度,2024年10月11日,中心效能监察小组下发《关于公务用车相关检查的监察建议书》,责令永嘉县菇溪流域至西溪流域通道建设工程建设办公室于10月22日前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形成整改落实报告后报送至中心效能监察小组。10月21日,永嘉县菇溪流域至西溪流域通道建设工程建设办公室已对问题进行整改并上交了整改报告。二是2024年10月 22日,中心党组研究修订完善了《永嘉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项目建设办公室公车管理制度》,明确公务用车的租赁价格和驾驶员薪资报酬,对公务用车的日常管理、派遣、维修、保养、油料和驾驶员管理进行严格监督把控,要求各建设办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7.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1)针对“财务报销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9月10日,中心召开党组会议,对财务报销执行不严格问题进行讨论剖析。9月12日,中心效能工作小组对计财科全体人员开展集中约谈,要求计财科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精进业务能力,严格执行财经制度。二是结合单位工作实际,9月27日,制定印发了《关于印发〈永嘉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财务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永政建〔2024〕35号),严格规定财务报销流程及要求,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工作。三是10月11日,中心分管领导组织计财科全体人员、各科室负责人、各建设办负责人及报账员召开财经纪律及财务报销业务培训会,对《永嘉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财务管理制度(试行)》及县财政关于差旅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培训等报销规定进行集中学习,学习24人次,进一步提高了财务报销经办人和相关审核人员的业务能力。
(2)针对“党团活动就餐费超标准”的问题。
一是中心党支部对2021年和2022年党团活动餐费超标部分进行自查自纠,该清退的清退,该整改的整改,要求相关党员清退超标准支付费用,挽回损失共3600元,并已全部上缴至县财政。二是8月25日,召开支委会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党政机关党员外出活动有关要求的通知》(永委办〔2020〕27号)和《永嘉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规定的通知》(永财行〔2020〕243号)文件,进一步提高党务干部业务水平,确保党团活动经费支出合法、合规。
(3)针对“工会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中心工会对2023年登山活动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进行全面自查,该清退的清退,该整改的整改,要求相关人员清退违规使用资金4700元,并已全部归还至本单位工会账户。二是8月30日,召开工会会议专题学习《关于加强和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细则》(浙总工发〔2018〕11号)文件,进一步提高相关人员业务水平,确保工会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4)针对“政府采购执行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10月21日—10月29日,中心分管领导徐福龙牵头综合科、计财科对中心对近年来公务用车的维修保养、保险采购环节进行了梳理,发现实际工作过程中存在审批程序和实际采购存在倒置的问题。经讨论研究,结合工作实际,对中心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并于10月29日印发了《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物资采购工作。二是10月30日,中心组织相关科室、建设办对《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进行集中学习,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对物资采购工作的理解和程序把握。
8.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针对“资产管理员职责不清”的问题。
一是9月24日,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制定〈永嘉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办法〉通知》,明确了综合科、计财科、其他责任科室及建设办固定资产管理权限及主要职责,其中由综合科负责固定资产综合管理,计财科负责物资采购,其他责任科室及建设办负责做好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及清查等。二是9月20日,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资产管理相关工作分工的通知》,明确了资产采购员、实物管理员及资产账务管理员名单,进一步落实了钱、物、账分离管理。
(2)针对“资产盘点清查不及时”的问题。
一是8月30日—9月4日,中心综合科牵头各建设办对老旧办公设备、用品进行了全面清点,对到期应报废或已不能使用的办公设备进行报废。其中,中心对48件老旧木制品进行了报废处理,其中办公桌1张、办公椅23张、长沙发9张、短沙发4张、藤椅1张、高背椅4张、折叠椅6张;11台老旧设备交由县建投物资回收有限公司进行报废品处置,其中台式计算机1台、打印机7台、传真机1台、彩色打印机1台、复印机1台;原交投、城投遗留的资产已移交电脑10台、空调4台、复印机2台、碎纸机1台、电视机1台、变压器1台、打印机5台移交至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二是8月30日—9月4日,中心综合科牵头各建设办对现有固定资产进行盘查,逐一建立固定资产清单,明确了固定资产数量、种类、保管责任人等。同时,在每项资产粘贴了《固定资产标识卡》,并在中心14个办公室、7个建设办及清理办均张贴了固定资产清单,确保资产、使用人相符,定期盘点资产时有据可依。三是9月24日,修订出台了《永嘉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办法》,明确了固定资产入账标准和分类、管理权限及主要职责、固定资产日常使用与维护、固定资产处置、负面清单、损失赔偿等6方面内容,明确每年至少开展1次固定资产盘点,确保资产的实际数量与账面数量相符,实现账实一致。
(3)针对“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问题。
9月3日,组织工作人员对清理办购置、接受、调剂的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盘查,并形成了《清理办公有资产调拨明细表》,明确了固定资产的来源、去向。同时,落实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点盘查。制定了《永嘉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办法》,将固定资产损失追责和赔偿责任纳入管理办法,进一步严格了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
(三)在“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存在偏差,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到位”方面
9.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1)针对“党建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中心党支部自发现非党员从事党务工作的问题后,已于2022年6月吸收其为中共预备党员,于2023年10月任命其为中心党支部副书记,并以此事为鉴,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二是9月14日,经中心党组商议,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出台《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党组书记、党支部书记、党组成员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进一步履行党组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和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党支部堡垒作用,提升党建工作整体水平。
(2)针对“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一是8月25日,党支部书记谢选仲主持召开支委会,讨论明确支部党员会议签到程序,以此事为鉴,提醒每位党务干部务必认真严肃对待。二是借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今后凡涉及党员会议,坚持会前清点核对人数、会上及时提醒与会党员、会后严格审核把关,确保会议签到规范、到位。三是中心党员领导干部于8月下旬到项目一线、分管建设办等开展党课宣讲,加大上党课力度,进一步执行“三会一课”制度。
(3)针对“党费交纳不及时”的问题。
一是中心党支部通过支委会(10月18日)和主题党日(10月22日)召开会议,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了《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等有关规定,并在支委会上研究指定专人负责党费使用收缴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党建各项工作开展。二是每月通过微信、短信或者电话等方式要求并督促每位党员按时交纳党费,确保每月党费于次月15日前上缴至县委直属机关工委党费户头。三是对2019年以来中心党费交纳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梳理,运用“四种形态”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10.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1)针对“干部档案管理不严”的问题。
一是2024年9月2日至9月12日,中心分管领导汪俊牵头综合科对中心管理的24名干部的档案进行专项审核,审核发现共有6人的干部档案还存在缺失现象。二是2024年9月14日,中心党组对本次巡察中出现的“干部档案缺失”事项进行研究,研究决定对该6名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并要求于2024年10月15日前补齐缺失档案材料,确实无法补齐的由个人做好书面情况说明。截止10月15日,该6名干部缺失的档案材料已全部补齐并归档。三是2024年9月25日,针对6位干部对个人档案补齐工作存在不重视、不主动,截至巡察结束仍未补齐的情况,中心对6位干部运用“四种形态”进行了“谈话提醒”。
三、持续推进,巩固深化拓展巡察整改成效
经过近三个月的集中整改,当前中心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下阶段,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党组将在巩固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强化成果转化,以高质量整改成效助力项目建设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常态落实,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建设。常态化对标巡察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继续严格按照县委第三巡察组要求全力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在抓好整改同时大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层层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坚持目标导向,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决防止和克服“过关”思想、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认真梳理成果,不断巩固整改成效。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强化建章立制,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坚持围绕中心,深入推进成果转化。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及时总结巡察整改经验成果,把巡察整改与做好当前各项重点工作紧密结合,把抓好巡察整改与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与做好项目建设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以高质量的整改落实推动项目建设工作发展,为县域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传真号码:0577-67028011,电子邮箱:1553223437@qq.com。
中共永嘉县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党组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