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巡察
中共永嘉县残疾人联合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3-14  来源:县纪委县监委 分享到:


根据县委部署,2023年3月30日至5月10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残联党组开展了市县联动巡察。2023年9月4日,县委巡察组向县残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县残联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进一步完善抓巡察整改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统一全会上下思想认识。结合工作实际,在理论学习中注重实效,充分把握整改相关要求,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县残联专门成立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谷舜斌同志任组长,其他党组班子领导为成员,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狠抓巡察整改落实,做到“四个明确”:明确党组主体责任、明确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分管领导直接责任、明确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各责任主体切实履行好工作责任。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抓好整改落实,切实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限期整改。针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部署,寻求有效解决办法,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措施,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县残联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党建责任的重要检验,谷舜斌同志定期听取整改工作汇报,及时安排部署工作,确保整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截至目前,县委巡察组反馈的37个问题,制定96条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95条措施,整改完成率99%;尚未整改到位1个问题(1条整改措施)。在巡察整改中,清退款项43598元,挽回其他经济损失600元。建章立制5项,其中制定制度3项,修订完善制度2项。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结合县主题教育与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于9月19日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工作方案》,制定县残联年度学习计划和党员干部个人学习计划,结合残疾人事业发展有关论述相关内容开展系统全面的学习,并适时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同步调整学习内容。

(二)于8月2日、9月18日、10月9日、10月19日召开专题研讨及学习交流会,并根据学习计划开展集中学和个人学,形成党员干部和普通干部学习全覆盖,提高全体人员的政治觉悟和理论素养。

(三)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召开党组会议前进行党的理论知识学习与巩固,于9月18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四)于8月22日在县行政会议中心召开基层残疾人工作者学习班,邀请省残联专家对基层残联理事长、专职委员及各专门协会进行授课学习。下步将继续结合主题教育开展授课。

二、关于“落实上级政府部门重要工作部署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制定了2023年度残疾人就业技能培训计划,全年计划在各助残暖心服务驿站内开展培训275人。9月21日-27日在桥头镇、大若岩镇、岩头镇和东城街道开展《民法典》、《残疾人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等法治宣传和志愿服务等活动,不断丰富助残暖心服务驿站服务内容。

(二)积极发挥残联的桥梁纽带作用,协调共富专柜铺设事宜,联合残星园实业有限公司共同打造共富助残专柜项目,目前在县行政审批中心打造“一站多能”的共富助残示范点,融合“幸福岗”、快递驿站等功能,打破传统就业创业模式,促进残疾人就业;在县民政局、社保局、人武部、消防局、文化馆、县人民医院等公共便民服务场所铺设专柜26台,安置残疾人2名,设立1个共富助残驿站。8月18日由县分管领导带队调研共富专柜铺设情况,残服中心于8月21日将实际运行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向党组进行反馈,进一步推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工作再上台阶。

(三)优化上级资金与县级资金支付比例,优先使用省级以上专项资金,目前省级以上专项资金已使用1180.85万元,占总支出7(一)49%。加强资金预算管理,已制定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表,对接各科室(中心)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以项目为抓手,压实项目可执行性,保障专项资金落到实处。严格按照《助残共富基金协议》,充分发挥共富基金作用,截止目前受益人数39人。根据“爱心助残 阳光温暖”行动,预补助精神病人医疗救助39.44万元。

(四)由残服中心做好前期调查研究工作,与周边县市区比对后,制作共富政策实施情况表,并结合本县实际,提出我县提标扩面相关政策情况说明。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争取财政部门的资金支持,确保政策实施资金保障,共富政策已提标了3项,分别在5月份出台残疾学生及子女助学暂行办法、6月份出台“残疾人之家”规范化建设实施细则、9月份对持证残疾人辅助器具配发和货币补贴进行提标。

(五)根据残疾人提标扩面新规标准,修订整理惠民补助政策,9-10月份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予以宣传发放。9月份结合基本状况调查,入户访视,开展党员助残志愿服务下基层活动4次,4场特殊艺术文艺下乡、各类残疾人重大节日等活动,发放惠民手册并进行《民法典》、《残疾人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等法治宣传普及,提高残疾人学法、懂法、用法意识。在残联公众号上发布惠民补助政策目录,第一时间做好推送工作;在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公开宣传栏公布惠民政策一览表,扩大宣传范围。

三、关于“推进民生实事工作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于6月2日召开专题工作部署会,成立中心建设推进工作攻坚小组,由党组书记、理事长谷舜斌任组长,副理事长余钢梁任副组长,由挂职副理事长胡海鹏、残工委副秘书长叶可同志负责督促建设,细化分解任务,全面压实责任。加强部门联动,积极与财政、人社、卫健、编办等单位对接,目前“永嘉县残疾儿童康复中心”已挂牌,并已批复人员编制7名,其中周转事业编2个,编外用工5个。围绕“两个中心”实际情况,对两大中心进行消防提升、装修等基础改造,目前康复中心基本完成图纸设计,托养中心已完成招投标,目前处在改造及设备采购阶段。

(二)2023年开展了对“残疾人之家”提标政策的调查研究工作,通过OA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后,县财政局和县税务局给予了相关意见反馈,4月21日在网上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并出具《永嘉县“残疾人之家”规范化建设实施细则》合法性审查意见书,经党组充分酝酿研究审议后通过。6月13日出台《关于印发<永嘉县“残疾人之家”规范化建设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永残联〔2023〕25号)文件,将残疾人之家运行补助与星级提升相挂钩,激励残疾人之家建设。

(三)2023年2月至9月,县残联督促指导桥下镇德胜社区完成申报创建省级无障碍社区改造,在开展创建活动和无障碍设施改造施工期间,对发现没有改造到位或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行进盲道、提示盲道、路缘石坡道、标志标识等,现场反馈整改内容给社区负责人,要求即时整改,查漏补缺。已顺利通过省、市级考核验收。

(四)10月18日已对全县11个重要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改造点进行问题排查,形成排查清单,排查中发现中国邮政永嘉县分公司城关支局营业厅的无障碍坡道右侧中间墙壁处有空调水外渗可能影响坡面防滑,存在安全隐患,已告知场所负责人处理。9月15日建立一支由各类别残疾人群组成的无障碍体验队,对永嘉县县城主城区内公共场所进行体验活动,形成了《关于永嘉县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的建议》调研报告。

(五)已制定残疾人就业走访工作计划,9月23日-11月15日期间分组对相关企业进行走访,排查用人单位残疾人安置情况,收集数据。在大学生就业群、专职委员群、残联系统群内精准推送就业招聘广告,通过手机移动客户端、走访拓岗促就业平台推送就业招聘信息,提高残疾人就业率。8月16日举办残疾人成功创业分享沙龙,通过经验交流,资源共享等方式,树立“自立、自信、自强、自尊”思想意识,积极主动就业创业。

(六)2023年9月份县残联特殊艺术巡演走进桥头镇、岩头镇、大若岩镇、东城街道,宣传《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为庆祝国际盲人节及亚残运会在杭州举办,2023年10月11日在北城街道城北社区开展盲人按摩进社区志愿者活动,宣传《无障碍环境建设法》;10月19日组织县残联全体工作人员集体学习《无障碍环境建设法》;11月23日,永嘉县无障碍环境建设体验队成员集体学习《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等业务培训,并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效果体验等。

四、关于“执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坚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坚持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7月19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会上研究审议了《关于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机制的通知》并于会后印发。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7月19日和10月9日召开2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分析会,其中,10月9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和网络舆情相关工作,综合研判分析社会舆情,详细记录研判内容。持续深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于10月19日召开党员大会,公开通报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二)组织专题学习。在7月19日的党组(扩大)会上认真开展并深入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意识形态“七纳入”内容,明确党组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纳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中,此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均已提及意识形态相关工作。由办公室(文书周偲偲同志)负责督促检查意识形态相关工作落实情况,已对近期工作总结、班子对照材料进行检查。

(三)7月19日修订完善《永嘉县残联网络舆情应对预案》,成立了网络舆情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建工作专班,加强网络舆情信息工作。加强常态化舆情风险分析,建立舆情风险防控机制,进一步加强了网络舆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反馈和引导工作,并指定戴则颖同志负责向县委宣传部报送舆情信息,目前已上报40条舆情信息。针对反馈的“舆情风险较大的残疾人代步车问题”,已成立信访维稳专班,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办公室设在组宣科,各科室(中心)通力合作,及时收集研判敏感信息。10月20日参加县基层治理专题研判会,向黄慧书记专题汇报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车主群体相关情况,于10月19日-10月28日参加县基层治理日研判会,要求在杭州亚残运会举办期间,有关乡镇(街道)要继续做好残疾人信访服务保障工作,重点是残疾人代步车等热点敏感信访问题、集体访和赴赛事举办地信访苗头、舆情等情况,避免发生滋扰赛事活动,目前未发生重大紧急网络舆情和赴赛事举办地信访问题。

五、关于“执行财务制度存在偏差”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于9月25日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组织学习《县残联财务内控制度》、《县残联资产管理内控制度》、《县残联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要求财务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规范经费使用流程和报销审批手续。

(二)于11月18日追回一名职工差旅费报销超出部分80元并及时上缴国库。同时举一反三,对2020年来开展的各类培训及差旅费报销情况进行自查自纠,未发现其他不符合标准的经费支出。9月18日,财务人员戴则颖同志在浙政钉残联政务群中公告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相关费用报销标准及流程,提高全体干部对相关财务制度的知晓率。

(三)“最美残疾人工作者”评选涉及2020-2023年评委费12000元,已全部追回。涉及在编获奖人员奖金25000元,已追回20000元,其中一位获提名奖的为非在编人员,1000元提名奖金无需追回,故待追回4000元。已追回奖金和评委费共计(三)2万元,于11月24日上缴国库。

下一步:针对“最美残疾人工作者”奖金违规发放4000元未追回问题,联系获奖人员属地乡镇,做好人员思想教育,并追回剩余奖金。(责任领导:杨帆;责任科室:组宣科;整改时限:2024年6月28日前。)

(四)指定戴则颖同志为固定资产管理员,9月10日对固定资产台账进行规范登记,并按“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加强资产管理。 9月13日至9月15日,财务人员对照资产云系统开展全方位盘点清理,形成盘点清单,确保账实相符。11月8日已将巡察反馈的20年以上计算机2台进行报废处置,原福利院已拆除门台及传达室已报送县财政局审批进行清理。

六、关于“项目审核把关存在诸多问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把工程项目控制关,于9月25日成立工程项目监督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配备单位纪检员参与工程监督及纪检工作,杜绝一切违反施工流程的操作。办公室已严格按照“三重一大”规定,对每月召开的“三重一大”会议进行备案,已责令财务室对所有重大项目、大额资金的支出专项进行审核,未经党组或班子会议充分讨论研究的专项资金出现报销手续不齐全的一律不予支出,避免出现先施工后补程序的现象发生。

(二)县残联于7月18日与第三方独立审计机构“温州中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协议,委托其对2023年各实施责任单位重要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改造项目进行审价,由第三方监督出具《项目资金结算审核报告书》,县残联将审价结果提交党组理事会研究议定后,再报送县财政局审核。于11月9日将相关巡查问题反馈至县交运集团,县交运集团11月22日退回不符合规定的门窗建设资金11518元。于11月23日对县残联牵头实施的且申请财政补助资金的2022年民生实事重要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改造项目补助情况进行排查,形成排查统计表,其中4家单位改造经费属改造单位自理,剩余8家除交运集团无障碍改造资金涉及门窗建设不符合补助外,其余7家全都符合要求。并针对无障碍改造项目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清单,进一步加强风险点防控。

(三)县残联责令职能科室针对专家组提出的建议进行分析,形成统一意识,制定工作计划,并于11月2日由分管领导带队对机构消防安全隐患、孤独症儿童康复救助台账审核等事项进行督促指导,分条目落实。其中永嘉县嘉星康复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是2022年度创建为我县儿童定点康复机构,于2023年1月发放一次性康复设施、设备奖补资金5万元,已享受最高补助,应补尽补。经前期排摸,目前我县未有符合条件的其他康复机构。

七、针对“工作作风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根据政府转移职能有关规定,2023年不再委托不具有工程核价资质的永嘉县绿文公益中心对残疾人之家建设项目核价,由乡镇(街道)委托有工程核价资质的第三方核价。2023年鹤盛镇、界坑乡和溪下乡分别委托温州嘉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温州虹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辖区新建残疾人之家核价,县残联核实这3家均为有核价资质的公司,项目复核人陈益文、叶丰平和陈春燕均有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11月17日与永嘉城调队达成初步意识,下步合作调研的相关课题将明确由专业人员完成,2023年与城调队未产生调研课题。

(二)严格按照残疾人证动态管理相关规定,每月不定期在“永嘉县残联系统群”内发布通知公告,残疾人专职委员走访提醒持证残疾人到期换领新证,及时指导督查各乡镇(街道)残联做好辖区内残疾人证的发放和动态管理工作。截至2023年11月份末,县残联办证服务窗口共为群众办理各项业务3690件,其中新办证856件、到期换证1442件、变更304件、挂失110件、残损换新11件、死亡注销876件、自愿注销21件、多重残疾注销其中一项残疾类别的22件、迁移17件、基本资料更新31件。

(三)对“2020年关于邵某某证症不符的信访件”问题再次进行核查,经核实,该信访人反映的邵某某对象姓名身份证不正确,且属于匿名举报,根据《浙江省残疾人证管理细则》第二十三条“有关残疾人证实行动态管理,并受理实名举报”的规定,县残联于2020年7月8日在信访平台作出不予受理的答复,该信访问题答复符合上级相关要求,并于11月23日出具该问题的办理情况说明。同时,对2020年以来县残联受理的70件信访件进行排查,形成办理情况排查表,所有信访件答复均符合办理要求。县残联已在办证大厅放置举报箱,受理实名举报,目前未收到举报信件。11月20日县残联根据职责要求发函告知县卫健局要求其对周琴芬残疾评定结果是否合规性事项进行核实,县卫健局于11月28日复函,经调查核实未发现鹤盛镇大山底村周琴芬残疾评定过程存在违规行为,按照应补尽补的原则,残联予以正常发放补贴。

(四)8-10月开展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期间,通过调查残疾人是否参与保险情况时,对政府给与残疾人免费参保意外保险进行政策标准享受的讲解,同时,在残联系统群、政务群发布参保信息温馨提醒,提高参保理赔知晓度。于9月25日建立《县残联工作人员入户访视工作制度》,分组开展入户访视工作,认真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

(五)整理完善残联惠民政策,做到线上在残联公众号上发布惠民补助政策目录,第一时间做好推送工作;线下在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公开宣传栏公布惠民政策一览表,通过文艺“五进”活动直接进村入户“面对面”做好助残政策宣传服务工作。

八、针对“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9月25日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由副理事长余钢梁组织全员学习《县残联“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熟悉掌握“三重一大”内容、标准及流程,并责令严格按制度执行。9月至11月,已召开18次“三重一大”会议,均已做到事前提前告知,事后汇总备案并留存;办公室于9月7日召开科室会议,进一步明确办公室分工,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由办公室周偲偲同志在会前检查申报表及会后落实执行情况。

九、针对“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不全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在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五楼打造党员活动室,按要求设置党员义务和党员权利,悬挂党旗,满足党员活动需要。在单位对外信息宣传栏处另开设党务信息公开栏和党员形象栏,并完善党员信息。

(二) 10月19日组织学习《温州市住宅小区在职党员“双重管理服务”办法(试行)》,再次动员全体党员参加“双服务双报到”志愿服务活动。11月8日党支部开展督查检查,收集“报到证” 11本,所有在职党员均已完成报到,并完成全年至少两次社区志愿服务活动。

(三) 10月19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并由党支部学习委员全李立同志检查学习笔记。已发放新的党员会议记录本5本,要求党员专门记录党组织会议及学习情况,不与业务工作混记,对全体党员的会议记录本进行检查,所有党员都已完成相关记录。

十、针对“干部人事工作不够严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人事干部于11月6日参加组织部关于公务员职级晋升业务培训班,认真做好选人用人及职级晋升工作流程的学习,认真记录学习笔记,以便后期参照。2023年9月13日报送符合职级晋升联评对象名单,经组织部通知,9月26日开展关于吕金萍同志三级主任科员晋升二级主任科员的职级晋升联评考察工作,积极与组织部沟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执行。此次重要人事任免已遵循并落实党组逐一发表意见及表态、主要领导末位表态的原则。

(二)于9月8日报送县残联档案分管领导和档案员名单,2022年12月20日参加档案信息化建设线上培训学习,进一步增强干部档案管理意识。10月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核查,汇总核查事业干部人事档案14卷,撰写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查情况报告,并完成干部“三龄两历”认定。

(三)进一步细化干部监督管理机制,2月13日通过党组会议研究已完善修订《县残联考勤与请销假制度》,将干部日常考勤纳入平时考核,制度第四点已明确规定奖惩措施,下步将根据考勤情况执行。9-10月全体干部考勤情况已在残联政务群公开通报。

十一、针对“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8月29日组织学习《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1-11月每月不定期开展暗访督查,暗访督查结果与年底考核挂钩;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1次,每月“第一议题”开展情况均已记录,形成常态。

(二)2月14日县残联班子成员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并逐一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起到“领头雁”效果,进一步增强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10月19日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会上每位班子成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汇总班子成员之间的问题与意见共15条。

(三)对2023年1-7月已有的11次谈心谈话记录开展自查,统计涉及党风廉政建设谈话8次;按照《中共永嘉县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党员干部谈心提醒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永委办发〔2016〕69号)、《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三谈”活动进一步推进谈心提醒教育工作的通知》(永委办发〔2017〕86号)等文件要求,9月下发《永嘉县残联关于做好2023年度廉政谈心提醒教育工作的通知》,制定《2023年度廉政谈心提醒教育计划》,进一步规范谈话记录,明确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具体谈话内容,强化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巡察整改工作以来,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内容的谈心提醒,针对岗位风险情况专项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已开展廉政谈话21人次。

(四)11月16日、11月24日、11月28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最新修订版)等党内法规,5月9日观看廉政教育警示纪录片《号角嘹亮》,全员针对金成有案件开展个人剖析,做好以案示警后半篇文章。2月7日、4月14日、8月29日、11月28日召开党风廉政季度专题会议,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5月9日宣读了“510思廉日”廉政承诺,签订廉政承诺书。5月9日召开全县残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残联系统从严治党工作;开展2023年班子成员及各岗位廉政风险和履职风险排查,梳理单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6条,领导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50条,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75条。

十二、针对“对巡察、审计等监督检查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财务人员已对单位往来款账目进行核对,形成往来款明细清单,于11月16日向党组汇报账目形成原因。11月24-27日期间,由党组书记谷舜斌带队走访借款人员,寻根溯源,积极与相关债务人进行沟通,目前已部分收回叶和云借款600元。下一步将采取起诉等司法途径,追回借款。撰写《关于县残联处置往来款账目的情况说明》,并与财政局、县人民法院、县市监局对接协调,依法依规做好后续清理工作。

(二)根据残疾人密集性、群体性等特点,确定每月的永嘉县人民医院评残日即每月10日、25日为县残联机关信访维权接待日,已按月制定并公布领导班子每月坐班安排表,接受群众来访,并现场提供答疑解惑,帮助解决实际困难。1-12月每月不定期开展作风纪律检查,在8月29日和11月28日的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上作通报。

下一步,县残联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县委关于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坚持常态整改,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经常性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确保每项任务整改到位、落到实处;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任务,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实现整改工作常态化。二是抓好成果运用,把整改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健全完善和上升固化为各项制度规范,使残联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三是提升巡察成效,将意识形态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同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全会上下改进作风、加快发展的强大动力,为残疾人事业健康高质量奠定坚实基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7-57756509,电子邮箱:wzyjxcl@12(六)com。


中共永嘉县残疾人联合会党组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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