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巡察
中共永嘉县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09-07  来源:县纪委县监委 分享到:


根据县委部署,2022年9月30日至12月15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3月28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县司法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县委关于巡察工作有关文件,召开专题党组会议,细化整改任务,压实整改责任,全面推进整改工作有序进行。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成立巡察工作整改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制定《中共永嘉县司法局党组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具体责任领导、科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限。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局党组书记为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整改进展汇报,局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整改期间,累计召开整改研究会5次、整改推进会3次、问题认领会2次。

县委巡察组反馈问题25个,制定整改措施68条,已整改完成措施68条,整改完成率100%。在巡察整改中,建章立制3项,其中制定制度1项、修订完善制度2项。

二、关于“机构改革职能转型有差距,统筹协调作用发挥有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多措并举推动机构职能转变落实。开展全员政治轮训,开设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社区矫正、行政复议和合法性审查等培训课程,全面提高队伍综合素质。优化完善队伍结构,招录全日制法学本科以上学历人才充实基层司法所,今年共新增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人员5名。增配人员适应新职能,成立合法性审查中心、增配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等工作已进入审批落实阶段。加强县委依法治县办统筹督办职能,利用赛马比拼通报晾晒法治建设考核短板指标,对滞后指标进行亮灯预警、挂牌督办,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严督重考,加强法治监督体系建设,组建由12家单位、27名法治督察员组成的县委法治督察队伍,在县委巡察中开展“入驻式”法治督察;重新搭建考评指标体系、优化考核指标设置,扎实做好法治温州建设考评工作。

(二)充分发挥县委依法治县办职能作用。联合县法院建立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周例会制度和行政疑难案件研判会审机制,每周对行政案件开展研判分析。已开展研判分析55期,涉及单位31家,研判案件242件,成功化解56件,采取补救措施后胜诉45件。按月通报县直单位法治政府建设重点指标排名,实行三色预警,包括败诉案件数、败诉率、高风险案件数等指标,目前已通报2期。邀请市、县法院法官就土地征收、征拆应诉等典型案例作专题讲解,全面加强应诉指导。实行《行政争议重点乡镇挂钩联系制度》,已开展公职律师下沉重点镇街指导行政争议化解5次。进一步加强败诉追责审核研究,牵头召开败诉追责联席会议,联合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法院、县检察院等部门,对2022年下半年20件(其中1件为共同被告败诉)败诉案件进行追责,其中容错免责2件,书面检查13件(单位书面检查2件,经办人员书面检查11件),通报批评6件(经办科室通报批评5件、经办人员通报批评1件)。

(三)加强发挥基层司法所职能作用。组织开展司法所工作业务培训,内容包括合法性审查和社区矫正业务。结合司法所综合改革试点,以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名义发文,要求乡镇街成立依法治乡镇街委员会及办公室(其中司法所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协助乡镇(街道)开展法治建设统筹协调、法治监督考评、合法合规性审查等新的职能工作。

三、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部分工作存在应付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要求。从严落实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自查自纠环节,并就意识形态“七个纳入”工作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即时规范整改。组织全体局党组成员认真学习研讨《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纳入党组重要议事、党建述职报告、民主生活会、理论中心组学习和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述职等工作中,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和同考核。

(二)全面提扩意识形态工作质面。根据《县司法局2023年领导干部谈心提醒教育与正风肃纪“十必查”工作安排》,要求基层站所必须常态化开展意识工作,按质按量完成理论学习计划内容,每年至少开展1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结合市司法局及县委县政府对司法行政工作考核有关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纳入《2023年度司法所工作综合考核细则》。

(三)持续加强网络意识形态管理。制定出台《永嘉县司法局信息发布“三审”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务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管理,推进信息发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立固定哨并组建一支由18名在编工作人员组成的舆情工作群,常态化开展舆情监测、舆情分析和舆情发展趋势预测,确保不发生引起负面反应舆情事项。建立网络安全工作协调(领导)机制和网络安全管理制度,联合第三方测评公司对全局网络安全相关制度进行测评整改,定期开展网络安全教育培训。

四、关于“干部作风建设不够扎实,工作开展有应付交差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矫正对象日常管理工作。制定电话、社交软件报告记录单作为报告佐证材料存档。成立派驻民警、心理专家、农村法律顾问和司法所工作人员等为成员的讲师团,多形式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道德、法治教育。加强集中教育与个别谈话教育,持续提高对象遵纪守法意识。建立“志愿服务”菜单式公益活动清单,结合社区矫正对象专长兴趣,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助力修复社会关系,增强社会责任感。细化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考核细则,将日常检查、季度交叉检查、网上评查和年底考评相结合,切实加强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履职责任心,推动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精细化,并将考评结果作为年终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评优评选的重要依据。召开社区矫正巡查整改推进会,对“管理形式化”情形开展全面排查和通报,督促落实整改。

(二)严肃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工作纪律。召开永嘉县社区矫正工作作风建设会议,签订永嘉县社区矫正廉洁执法承诺书,全面改进社区矫正工作作风。召开社区矫正巡查整改推进会,部署社区矫正巡察整改措施落实工作,开展第一季度社区矫正案件交叉评查,全面摸排调查评估超期案件。

(三)抓实基层司法所作风建设。结合月度基层司法所作风建设“十必查”和谈心提醒谈话工作,开展作风建设走访调研,全面了解工作情况。同时,召开年度工作部署会,要求司法所在“日常工作开展、数据录入、满意度调查”等环节予以高度重视并抓好落实。深入剖析司法所行风评议排名末位主要原因:司法所在乡镇(街道)法治建设中发挥的职能作用不明显,人民调解工作管理机制的变化削弱了司法所在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的主导地位,司法所工作人员与乡镇(街道)交流汇报偏少。经逐项对症攻坚,2022年全局13个司法所无一所排名末位。为确保2023年度行风评议排名取得良好成效,明确今后的工作思路:着力提升司法所在乡镇(街道)法治建设中的服务水平,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监督指导力度,从局、所两个层面加强与乡镇(街道)沟通,联系挂所的分管领导要跟踪掌握司法所工作开展情况并定期汇报。

五、关于“有关制度执行不到位,三公经费使用存在不规范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工程项目建设。根据巡视反馈的问题,深入理解招投标文件,全面把握工程项目重点,严格落实质保金制度。重视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收取和保管,及时建立质量保证金台账,严格按照合同收取质保金,以确保工程质量。目前暂无在建工程项目、无签订装修合同。

(二)规范公务接待。对照永财预执[2022]24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永嘉县各预算单位支付管理的通知》文件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对除了公务接待费以外的支出,如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进行自查自纠,严格规范公务卡支出管理。对财务制度进行完善并重新发文,确保公务接待费按要求支出。要求分管领导与条线科室知悉公务接待规范流程,做到公务接待报销六单齐全,如有缺失,一律不允报销。严格落实永嘉县预算单位支付管理制度。按照永嘉县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加强公务卡结算监管,如不按要求进行公务卡结算的,一律不允报销。

(三)严格执行公车费用报销制度。完善公务车管理使用规定,增加“定期保养、修理、保险和加油等费用由单位按要求进行单车按季度统一结算”内容,严格实施该结算办法。

六、关于“专项资金管理不到位,审核把关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审核调解员计件补贴。专题召开调解案件计件奖励部署会,明确整改任务和要求。司法所对所在辖区乡镇(街道)、村(社区)2021年以来的计件奖励案件进行复核复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案件进行整改。对云岭乡、岩坦镇和岩头镇三地总计100余件不符合要求和存疑的案件,电话抽查当事人,其中未成功案件、简易案件算做疑难案件和政策处理的调解案件,要求属地司法所向相关调委会做好情况说明,进行降低奖励标准和退回已补资金。明确司法所所长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调解案件计件奖励审核第一责任人,加大抽查力度和比例,最大限度避免弄虚作假、编造卷宗情形发生。对2022年度拟计件奖励的案件,要求司法所需认真审核后再上报。调整完善新的调解案件计件奖励实施办法,科学细化和明确分类标准,防止今后将政策处理等类似情况作为矛盾纠纷调解案件上报。

(二)及时调整社区矫正经费使用依据。相关经费开支按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社区矫正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政字〔2009〕38号)文件执行,对《永嘉县社区矫正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作废处理。

七、关于“组织生活不够严肃,党建工作存在不规范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组织生活会程序内容。全面纵深开展党员“体检”,对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重新“回炉”,结合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整改。每名党员根据自身工作情况及业务工作,在政治信仰、党员意识、理论学习、能力本领、作用发挥、纪律作风等方面逐一对标对表,找不足、找问题、找原因。如在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上有没有学深悟透、有无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并学以致用、有没有按时参加“三会一课”活动和按期交纳党费、有没有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没有认真排查岗位廉政风险等。针对问题再次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支部书记代表支委会在党员大会通报支委会查摆出的问题,接受党员评议。通过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方式集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书记对每名党员逐个做出点评。按照县直机关工委有关组织生活会工作要求自查会议记录,不全面不规范的及时开展整改,明确今后会议记录方式和内容,确保台账完整齐全。

(二)规范主题党日活动记录。按照县直属机关工委有关“主题党日”活动要求和会议记录要求,对全部党支部会议记录开展检查,对记录简单、未分开记录等情况予以明确并对党支部书记和组织委员予以提醒。完善“主题党日”六个固定动作,明确党性教育一刻钟与六个固定动作或主题学习活动分开记录,避免遗漏。完善党员参加组织活动签到与请假制度,确保党员活动、党性教育活动高质效完成。

(三)提高党建数字平台利用率。增设支部平台管理员3人,完善组织信息5条、班子信息14条和党员信息53条,补录2023年1—5月份支部组织生活等动态信息24条,录补齐全功能版块内容。充分利用“沃先锋”党建数字化平台展示功能,在局党组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时,播放近期学习重点和热点内容,直观形象展现全局党员及领导干部参加组织活动情况,有效提升党的二十大主题教育等各类学习效果。

八、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有缺失,编外用工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规范选人用人工作程序。自查2019年以来党组会议记录,对“干部调整提任存在考察汇报情况不够详细具体、党组成员未逐一发表意见、会议记录简单”等问题,即时进行规范整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教育和业务学习。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条件、程序,提高干部考察质量,精准科学选人用人。严把考察关,基层站所干部选拔任用时,充分听取考量站所驻地党委意见;严把讨论决定关,坚决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每名党组成员都要充分发表意见并进行表决。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记录内容。会议基本情况、发言和决定等事项记录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每项议程必须形成结论性文字,会议结束与会人员必须签字确认,记录内容不得随意涂改、增删,不得随意销毁。对“三重一大”和决策性会议要加强监督管理,加大执行力度,确保会议实效。同时,做好会议记录本的管理工作,由专人负责保管,未经允许不得阅看。

(二)严格落实编外人员公开招录规定。组织学习《浙江省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讨论公开招聘计划,公开招聘和选任推荐人选设置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社区矫正、法律、心理学专业优先等条件。严格按规定采用劳务派遣形式使用编外人员,规范编外用工进出程序,招聘、离职需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并报党组会议研究讨论。严格执行《永嘉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考核细则》《永嘉县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薪酬管理制度》《永嘉县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健全编外用工日常考勤、业绩考核机制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薪酬发放、奖惩和续聘、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重要依据。开展社区矫正业务和专职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并将参训情况纳入考核内容。鼓励编外人员参加社会工作者执业水平考试,通过者在工资职级上体现区别。对2019年以来编外用工录用及离职情况进行自查。深刻剖析“队伍结构不稳定、进出流动性较大、考察程序较简单、录用离职程序不够规范、开展公开招录较少”等问题,反思根源,全力整改。

(三)理顺专职调解员队伍使用管理。走访县社会治理中心和交警事故中队,向驻在单位了解派驻专职调解员工作和作用发挥情况,督促调解员遵守工作纪律,鼓励其积极工作。形成专职调解员队伍管理体制改革草案初稿,广泛征求相关单位意见,进一步理顺专职调解员队伍管理相关权限范围。

九、关于“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不强,防控措施谋划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会议部署,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结合季度党风廉政专题例会,对党风廉政专题会议召开情况进行倒查分析,领导班子成员按“一岗双责”要求分头对照检查自身履职情况。廉政风险高的岗位和科室处所定期填写《岗位廉政风险排摸登记表》,并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三级谈心提醒谈话行动,共查找出廉政风险点145个,制定防范措施56条,科室及基层站所《岗位廉政风险排摸登记表》完成率100%、谈话率100%。制定《永嘉县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及行风建设责任书》,党组书记、局长亲自与26个相关科室处所负责人签署责任书,全面确保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高质完成。

(二)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工作。制定永嘉县司法局预警教育制度,结合党风廉政专题会议按季开展教育活动,及时传达学习各级纪委监委下发的相关典型案例和通报文件精神,紧紧拧严全员思想“廉政”关。结合社区矫正等重点工作开展业务督查检查,防范和杜绝违法违纪事件发生。对已发生的案件再次进行全面梳理,分析原因,整理出警示案例,在年度司法行政工作会议暨全面从严治党部署会议上开展学习,确保警示教育全员覆盖。

(三)加强基层站所业务监督。召开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会,部署落实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提升活动,开展针对文书制作瑕疵、表格填报错误、漏报等情况专项自查整改,促进社区矫正执法档案质量提升。通过交叉评查、抽查对象、实地查访、查阅档案等各种方式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并及时将督查情况反馈给司法所,督促落实整改,确保社区矫正日常监督管理更加规范。邀请检察官授课,提升司法所工作人员履职水平,与县检察院共同开展督查,合力促进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细化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考核细则,将日常档案管理情况纳入年终考核,作为评优先的重要依据。

下一步,县司法局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县委巡察组要求,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持续深化思想认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领导、全员参与、上下联动,切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顺利进行。二是持续紧抓整改落实。针对已经阶段性整改到位的问题,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和“回潮”。针对需要长期持续落实整改的问题,持续督办,把原因剖透彻、把办法谋清楚、把问题改彻底。三是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强化跟踪问效,坚持立规矩、强教育、抓落实,建立长效整改工作机制,确保取得实际成效,为永嘉法治建设再创新辉煌提供坚实保障。

欢迎全体党员和干部职工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人:余海华,永嘉县司法局党总支专职副书记,联系电话:18368733669(683669)。



中共永嘉县司法局党组

2023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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