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永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
发布时间:2023-09-07 来源:县纪委县监委 |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30日至11月10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3年3月28日,县委巡察组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公示如下: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局党委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去抓,严肃对待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整改要求,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领域工作的相关指示批示精神等重要学习内容,狠抓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落实,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把思想统一到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要求上来,不断增强抓好整改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局党委高度重视,成立巡察工作整改领导小组,县局党委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根据巡察“问题清单”,由分管领导辨析问题、落实责任,各科室、分局(所)、局属单位负责人认领任务、划定责任,全局上下形成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人尽其责的工作机制,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三是坚持全面整改,狠抓督导落实。整改工作开始后,局党委紧抓整改时效,对整改任务“挂图督战”。加强对责任单位巡察整改的跟踪督导,定期收集汇总整改落实情况,强化跟踪问效,全力推动完成各项整改任务。坚持按时整改销号,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制定时间表,实施动态管理,已完成整改的问题逐一对账销号,并举一反三,建立并完善有关工作机制,防止问题反弹,确保各项问题反馈意见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县委巡察组反馈问题36个,制定整改措施85条,已整改完成措施85条,整改率100%。在巡察整改中,建章立制9项,其中制定制度6项,修订完善制度3项。
ー、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2023年5月6日县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的指示精神,以及《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激发创新活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讲话精神。5月10日印发《2023年县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计划安排》(永市监党〔2023〕18号),将“立足永嘉和市场监管实际开展重点专题学习”列为中心组学习重点。今年已开展10期学习。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工作的最新重要论述和重要批示精神,如5月12日,县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习近平向中国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五十周年纪念暨宣传周主场活动致贺信”。将长期坚持做好这项工作。
(二)3月29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坚决扛起推动人权事业发展政治责任 努力展现市场监管作为”为主题的集体学习研讨;5月6日分别就“学精神、强担当、开新局”主题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同富裕”重要论述开展集体学习研讨。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有关制度要求,今年以来共开展学习10次,其中集中研讨3次。研讨时,结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助推高质量发展等市监职能职责开展研讨交流,并做好中心组学习记录。县市监局班子成员将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结合起来,2022年共牵头或指导完成调研研究课题、调研报告7个(篇);2023年局党委主要负责人带头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并带头申报立项课题,目前已有3位局领导的3个课题通过立项。
二、关于“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决策部署尚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县食药安委、县质量强县办通过召开考绩会分析各指标落后情况,成员单位针对涉及的指标制定下步攻坚举措。县市监局就省市重要考核指标进行每月通报督办,加强县局考绩中心工作落实落细。永嘉率先试点建设教玩具产业质量提升应用场景平台,相关工作得到省局章一文副局长批示肯定。2023年2月20日,市质量强市办发布关于2022年度各县(市、区)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我县质量工作考核荣获A等次,位居全市第一位。持续推进食品安全国省联创,深化食品药品安全专项行动保安全,全县共出动执法人员10760人,检查各类经营主体6212户,发现问题隐患数1092个,已全部整改完成,立案查处食药违法行为104起。全力推进省、市、县三级共10项民生实事建设,截至6月底整体进度已达80%。2022年度市对县考绩食品药品安全并列全市第一。
(二)我局积极参与数字化试验区试点工作,协助开发执法在线电子证据管理系统。目前,已完成全流程信息服务站系统建设,已完成对应制度的草案。经调配,我局执法队与基层站所已均配备有一定数量的5G在线智能执法记录仪。经联系维护人员商讨后,现已将5G执法仪的实时视频、视频调度连接至指挥中心可视化管理平台。
三、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2023年3月29日县局党委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县委宣传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下半年继续落实好党委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要求。起草了《2023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分工》,明确了领导小组成员及科室分工。做到将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2年度县局领导班子述职报告,2023年将进一步加强对述职述德述廉报告内容的把关,确保工作落实到位。2022年度,年底前县局党委班子成员共8人次到基层单位开展理论宣讲,每人不少于1次,2023年将继续做好下基层宣讲活动。
(二)2022年11月14日县局领导班子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023年3月29日县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县委宣传部《关于县市场监管局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2023年4月22日,召集各业务科室、基层站所主要负责人开展意识形态舆情分析会议;2023年,各基层站所分别召开意识形态安全方面的培训。
(三)已于5月8日组织全系统召开意识形态专题培训大会,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创新理论等内容作为培训会的重要内容。全局共50余人参加。在信息员群组织学习意识形态课题4次,学习习近平宣传思想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升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能力的方法论探析、网络意识形态等多个课题。
四、关于“‘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面排查2018年巡察以来各类大额资金使用情况,在项目发包,结算经费内容上已详细列出,因会议记录间简短未能体现。规范大额资金使用研究流程,在项目发包阶段,确定施工阶段,结算报销阶段等内容事项上报班子研究到位。
(二)经查,县局班子会议记录已对照“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相关要求记录落实,但仍存在个别项目审议未记录完整。现已就完善会议决策内容,严格落实一事一议一表态,“一把手”做末位表态,记录详细。
五、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2021年因财力原因,项目预算资金执行率未到位,主要是质量与品牌奖励补助和个转企专项补助未支付,这两笔项目资金2022年7月份和4月已支付。2022年我局积极与县财政对接,在县财政资金困难的情况下,争取我局的财力保障,及时支付项目资金,项目资金执行率稳步提升,2022年为80.83%。
(二)全面排查2018年巡察以来车辆维修保险费用情况,公务用车维修按季度结算,第四季度因财政系统关停,存在跨年度报销情况。下发《永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车辆管理规定》,规范公务用车维修、保险、美容等情况报销流程。对存在跨季度、年度报销情况,上报纪检组备案。
(三)5月6日,经党委会会议研究,以特困补助方式给予解决;5月26日,退休人员杨某某已通过建行转账归还长期欠款。5月25日,省局联系点历史遗留沉淀资金,专项经费结余9913.37元,已通过建行网上银行转账,以沉淀资金上缴方式予以上缴财政专户。
(四)我局组织各分局(所)财务管理、工会审核等岗位人员召开财务知识专题会议,解读相关财政政策、报销流程、报销标准等,并于2023年1月起严格按照丧事慰问金1000元(包含花圈)的标准执行。
六、关于“工程项目监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面排查2018年巡察以来小额工程项目开展情况,发包流程,核价支付情况基本规范。组织学习财务管理规定,规范按照询价流程执行,严格审核核价报销清单。价格结算提交永嘉县财政项目预算审核中心项目管理系统审批,由财政局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对结算清单价目审核。同时对2019年红色展厅项目结算清单里的关键信息进行补充(品牌型号)。
(二)现有办公用房装修工程项目已与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做好对接,由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基建科介入施工开展,目前上塘景和佳苑办公用房项目已临近验收,岩头所办公用房加固及桥下所屋顶补漏项目正在协调中。办公楼修缮项目2021年7月15日已经发改部门立项,期间涉及变更内容经住建、财政等部门项目变更会议通过(永嘉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联合审查(2022年第十三批)会议纪要);对涉及规划变更部分,与资规做好对接备案,严格落实事前备案、过程监督、变更登记等流程。已到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基建科学习工程类项目审批手续及施工流程,同时通过单位目前现有由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开展的项目(景和佳苑办公用房装修项目),参与现场学习,提升工程项目业务水平。
七、关于“规范执法亟待提升”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5月23日,我局举办了典型案例和“执法办案能手”评选活动,活动中由各单位推选执法骨干分享典型案例,交流执法经验,由评审团打分并评出办案能手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6月14日,我局举办了行政执法实务培训会。培训会中分别针对食品经营、特种设备经营使用、商标侵权情形等三大常见违法领域的执法实务进行了深入的培训指导。 6月,我局出台制定了《永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该标准明确了不合格案卷认定标准、赋分细化标准,并附上了《永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表》,以便于执法人员对照自查,提升案卷质量。
(二)县局法规科对各办案机构的超期积案进行了排查摸底,并积极督促办案人员及时对案卷进行调查取证。目前共审结24个积案(已附案卷清理清单)。我局已完善《永嘉县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若干规定(试行)》,该规定第22条、第38条对案件办理期限和案卷核审期限作出了明确规定,以提高我局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效率,改善案件超期办理的不良现象。
(三)我局出台了《永嘉县市监局自由裁量细化准备(征求意见稿)》,该准则共涉及食品、商标、质量三大领域。2023年以来,我局与司法局、法院已形成常态化问题解决机制。多部门就个别疑难案件的自由裁量适用、法律适用等问题已多次组织召开行政案卷研讨会。针对个案裁量存在争议的,法规科组织召开了由分管领导、办案机构、法规科共同参与会议研讨会。
(四)通过与机关事务局的前期沟通,局党委研究讨论,确定将景和佳苑作为我局档案室。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结合行政执法档案的特点,已制定了《永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卷档案管理规定》,并于2023年5月25日,对全系统一般行政处罚案卷开展归档清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处罚案卷管理。
八、关于“工作作风建设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制定《永嘉县市场监管局关于业务科室、直属机构下沉基层站所开展业务指导工作的通知》永市监〔2023〕24号的通知,制定每周下沉工作计划,部署具体工作,强化科室和基层站所的业务联动和沟通协调。
(二)修改完善关于印发《永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考勤管理办法》的通知(永市监党〔2022〕46号),同时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退出中层股级岗位的工作人员进行谈话,强调考勤管理,实行考勤签到,对不参加考勤的退出中层股级岗位工作人员加大问责力度。由行政执法队、市场管理服务中心、个民协分管领导对个别考勤不正常的同志进行谈话,要求其严格落实局考勤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按照局三定方案落实工作职责。2021年起,我局综合中层股级干部身体素质、实际工作表现、个人意向、个人年龄、退休政策规定等情形,实行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开展个别谈话,并召开局党委会专题分析,逐一研究退出中层股级岗位相关事项。
(三)完善《永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暂扣和罚没物资管理处置暂行规定》,严格落实罚没物资管理。严格按照罚没物资管理处置规定文件要求,做好罚没物资出入库登记。加强仓库人员考勤管理,每月对考勤情况进行公示。
九、关于“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2023年3月29日,已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2022年已将机关党建工作纳入考核。2023年将机关党建与业务考核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2023年4月25日,制定下发县市场监管局《2023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2023年年初,各党支部召开会议,制定当年党建工作计划,并结合工作实际,明确载体,突出亮点。
(二)各党支部已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2023年第一季度,各党支部开展了意识形态教育专题党课。安排专人负责会议签到与记录,保证会议记录规范完整。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定期通报,增强参加组织生活的自觉性,确保出勤率。现每月主题党日参会率均达到80%以上。
(三)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要求,认真组织组织生活会,做到会前学习、谈话、紧密联系实际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组织组织生活会,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不断提高党员素质。机关党委已派人列席支部组织生活会,对其进行指导和点评。已下发《关于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党性体检、民主评议”工作的通知》(永市监机党〔2023〕1号),要求各支部按照要求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十、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近5年来,新录用公务员优先分配至基层所,确保基层所人员配置和执法力量;根据工作需要和中层干部选拔要求,中层干部优先提任到基层所担任股级干部,从事基层监管和执法工作,2023年3月新提任10名中层干部,其中6人提任到基层所;局党委严格把关局机关的抽调人员数量且提交党委会确定人选。制定《关于永嘉县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队中实行事业单位管理制度工作人员分流方案》,完成执法队16名事业人员(2019年10月原县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所转隶进入)消化分流工作。2023年县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队通过参公人员招录1人、通过平职交流等方式调入1人,逐步提高执法队执法人员比例,加强执法力量配置。2023年新招录公务员到行政执法队开展为期1个月的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升业务工作能力。通过新录用公务员、人才引进事业干部(2023年招录6名公务员,1名参公人员,1名人才引进事业干部);一般干部平职交流,中层干部提任交流;一般干部选调、商调的调出和调入;干部退休(其中2023年我局退休干部13名)等方式进行编岗不一致问题的消化整改。
(二)我局在编在岗人员总计334人,持有浙江省行政执法证257人,其中在编在岗人员中有些因为检测、公益性质等编制问题,均无资格申领浙江省行政执法证。(其中消保委编制19人,计量所编制13人,知识产权服务中心编制7人,食品检测中心编制17人,行政工勤和自收自支编制7人,共计63人;另个民协4人,未取得执法证,总计67人)在编在岗有资格主体的持证人员为267人,其中已有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人员为257人,占比为95%以上,已达到考核要求。
(三)2020年-2022年,省市场监管局已经开展三年全员培训,从所长、基层干部、新公务员等多层次多专业的脱岗培训,提高干部业务能力、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和适应大市场监管的能力。2023年2月,上塘、桥头、黄田等辖区开展食品安全“两员”业务培训会;2023年3月,瓯北、黄田、乌牛等各辖区开展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督查迎检部署会暨食品安全包保干部培训会;2023年4月,局计评科开展《县市场监管局燃油加油机准确性业务培训会》,局知识产权科开展《县市监局知识产权保护业务培训会》。各基层所开展“五一”节前食品安全、明码标价、特种设备安全等业务培训会。
十一、关于“干部人事工作不够严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2022年7月1日起,局党委会会议记录由局办公室1名副主任(中共党员)负责。局组织人事科副科长、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副主任对于会议记录问题开展了专题讨论工作,特别对组织人事工作方面的会议记录要求给予指导和强调。2021年以来,我局组织人事科积极和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做好工作对接沟通,严格按照选人用人工作程序开展相关工作,落实党委成员逐一发表意见及表态、党委书记末位表态工作。
(二)对因各种原因不适宜继续担任中层的,进行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消化解决。根据市、县组织部要求,在行政执法队人事冻结解除之后,我局将第一时间根据县委编办最新核定的中层正股职数和组织部中层干部调整相关要求,通过交流到行政执法队的方式进行整改。
(三)自2022年1月起,我局组织人事科对全局干部人事档案开展全面自查整改完善工作,进一步梳理干部档案中的《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和其他材料,截至2023年4月已完成全局333名干部人事档案梳理工作。
十二、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县局党委于2023年2月8日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研究了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暨清廉市场监管建设工作等事项;下半年继续落实好党委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将于下半年开展县局党委书记听取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工作。已于2月9日召开全县市场监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暨清廉市场监管建设工作会议,对2023年工作作全面部署。会上县局党委书记与各中层单位负责人签订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等责任书。4月25日起在全系统开展2023年岗位廉政风险和履职风险排查,既排查岗位风险点内容及表现形式,又明确防控措施。目前已完成排查工作。
(二)5月份在全系统开展进一步加强党内法规学习教育活动,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4部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进行重点学习,并结合开展“以学铸魂 崇廉尚德”510思廉日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制定《2023年廉政谈心提醒教育计划表》,督促全系统开展好分层分类谈心谈话。注重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抓早抓小纠治,对1人次实行“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对全系统342名党员、干部的廉政档案信息进行归集。根据县纪检部门有关要求动态补充完善13名党员干部的信息。
(三)2023年4月4日召开县市场监管局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会,通报了瓯北分局1名干部案件,并开展警示教育,提出加强干部队伍教育管理要求。2023年2月9日召开县市场监管局酒驾醉驾问题警示教育会,结合2021年以来2名干部因酒驾、醉驾问题被党纪政务处分案例开展警示教育。问题反馈后共开展“市纪说廉”活动4次,转发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13起,其中有关各地市场监管系统干部的案例10起,以身边案例教育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另外,到目前为止2023年通过政务网、工作群、会议等开展警示教育共9次(不含“市纪说廉”)。结合开展“以学铸魂 崇廉尚德”510思廉日主题教育活动,加大警示教育力度。
(四)按照《中共永嘉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党员干部谈心提醒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永委办发〔2016〕69号)《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三谈”活动进一步推进谈心提醒教育工作的通知》(永委办发〔2017〕86号)相关文件要求,拟发我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廉政谈心提醒教育工作的通知》。制定《2023年廉政谈心提醒教育计划》,推进谈话提醒教育工作落实,明确谈话内容,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具体谈话内容,按要求开展了廉政谈心提醒,巡察整改工作以来,已开展谈话23人次。
十三、关于“公有资产清理不彻底,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301、304、501、503房子钥匙均已交回。对接县住建局,了解《永嘉县公有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经咨询县住建局住房保障科,张某某不符合房改或者房补的条件。为解决其住房问题,经协调,确定由县市场监管局提供位于大会堂旁的宿舍504暂住。建议由其工作关系所在单位牵头,县市场监管局提供场地,参考办公室装修规定,对必要的装修部分给予报销,日常生活保障方面的由工作关系所在单位报销。
下一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县委关于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持续用力,深化整改。强化问题导向,增强责任意识,对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措施不软,持续深化整改,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的高度,以鲜明的态度、积极的行为、强有力的措施, 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二是建章立制,注重长效。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结合廉政风险点排查,对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把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作为整改落实构建长效机制的关键环节,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从根本上堵塞漏洞、解决问题。三是强化督查,巩固成果。坚持把整改落实巡察反馈问题与各项工作结合起来,真正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进工作、改进作风的实际成效。对整改完成的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回潮”和“反弹”。针对需要长期持续落实整改的事项问题,盯紧看牢,常抓不懈,持续跟踪督办,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真正做到让整改实际成效推动市场监管各项工作水平再上新的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7-67950697;邮政信箱:中共永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邮编325100,信封上请注明“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1303567702@qq.com。
中共永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员会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