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调查
永嘉县残疾人联合会原党组成员、副理事长金成有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发布时间:2023-03-28  来源:县纪委县监委 分享到:


日前,经中共永嘉县委批准,永嘉县纪委县监委对永嘉县残疾人联合会原党组成员、副理事长金成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金成有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不正确履行职责;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金成有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永嘉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金成有开除党籍处分;由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金成有简历:金成有,男,汉族,1971年2月出生,大学文化程度,中共党员。曾任永嘉县岩坦镇党委委员、溪口社区管委会主任,永嘉县岩头镇副镇长,永嘉县桥下镇副镇长,永嘉县残疾人联合会党组成员、副理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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