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永嘉
清明疫情防控期间,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六个带头”
发布时间:2022-04-11  来源:县纪委县监委 分享到:


当前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上海、福建等周边省市溢入风险持续加大,特别是清明期间人员流动性大,祭扫、旅游、聚会等活动明显增多,本土疫情传播风险加剧,县纪委县监委发出通知,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在清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六带头”,加固筑牢我县疫情防控堤坝。

一、带头执行“非必要不离温”要求,严格落实外出审批报备、全程加强防护、返温核酸检测等防疫规定。

二、带头参与联防联控,自觉服从各级党委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接受统一调度指挥。

三、带头落实佩戴口罩、测温亮码、扫“场所码”等日常防疫措施,依法接受隔离管控等必要措施。严控集聚活动,不组织不参加聚餐等集聚性活动,家庭聚餐聚会等活动不超过10人。

四、带头落实文明祭扫要求,倡导在线祭扫,现场祭扫要服从管理,保持安全距离。

五、带头管好亲属,主动劝导中高风险地区亲属通过网络等形式缅怀先人,督促返温亲属接受指挥,落实各项防疫措施。

六、带头落实应急值守要求,不麻痹、不厌战、不松劲,根据应急响应等级要求坚决进岗到位。

全县各地各单位要将“六带头”要求传达到每位党员干部,推动带头落实清明期间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检查,对违反疫情防控纪律、造成不良后果的党员干部,要快查快处、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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