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巡察
中共永嘉县农业农村局委员会
关于十三届县委第九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
通报
发布时间:2022-10-06  来源:县纪委县监委 分享到: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10月12日至11月30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农业农村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1年12月24日,县委巡察组向县农业农村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县农业农村局党委牢牢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整改问题,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成立县农业农村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农业农村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负总责,局班子成员带头抓落实、抓整改。按照巡察整改“见人、见事、见单位、见处理结果、见责任追究、见建章立制”的“六见”要求,突出问题导向,深刻分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逐条对照,逐项梳理,明确具体整改任务和每项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局党委把巡察反馈的问题当作一面镜子,建立整改跟踪督查机制,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交办事项办理进度进行跟踪督查,问责问效,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县委巡察组反馈问题34个,制定整改措施101条,已整改完成措施101条,整改率100%。在巡察整改中,对违规违纪的,批评教育2人,谈心提醒13人,集体约谈7人。建章立制17项,其中制定制度9项,修订完善制度8项。

一、关于“落实中心工作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监督。2月24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修改工作的通知》(永三资和确权办〔2022〕1号)。修改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档案材料,下发各乡镇(街道),完成档案材料签订工作。下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由乡镇(街道)校对后下发农户。

(二)严格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召开全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回头看会议,部署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按照确权数据开展补贴面积审核,对补贴数据质量、补贴申报(逐户登记)、未入账补贴数据的修改做好把关。1月11日,印发《永嘉县农业农村局 永嘉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永农〔2022〕1号),实地督导岩头镇、三江街道、乌牛镇等地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全面督促各乡镇(街道)做好补贴面积审核。

(三)加强执法监管履职。2月18日,与县交通运输局联合召开瓯江禁渔期管理暨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召开局执法工作会议,加强执法监管工作落实。制定《永嘉县禁渔期禁渔工作专项行动方案》,严格落实24小时值守,对渔船停靠点及楠溪江巡查25次,雇佣第三方协助开展清网行动1次,收缴地笼网126副,刺网1910米。与公安部门、检察院衔接禁渔期管理中的行刑问题。开展专题执法宣传12次。

二、关于“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定出台《2022年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规范理论学习工作。1月26日、2月28日专题召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学习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和省“两会”精神。

(二)提升理论学习成效。将“习近平科学的思维方法在浙江的探索与实践”研究成果、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乡村振兴等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指导“三农”工作。

(三)加强“学习强国”学习。3月1日,召开县农业农村局“学习强国”集中谈心提醒会,局党委副书记对2021年“学习强国”学习任务日人均低于25分的7位支部书记开展集中约谈。3月14日,印发《永嘉县农业农村局“学习强国”学习运用激励办法(试行)》(永农传〔2022〕6号),加强加强“学习强国”学习。

三、关于“‘三重一大’报备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三重一大”报备。3月18日,印发《永嘉县农业农村局“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永农党〔2022〕6号)。建立“三重一大”报备档案,制作汇总目录,扫描签字版原件并存档。

(二)加强报备管理。3月15日,组织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三重一大”制度,局领导对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2月28日,局党委会组织学习《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办法(试行)》。

四、关于“执行内控制度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考勤监管。3月2日,修订并印发《永嘉县农业农村局考勤管理制度》。2021年12月31日,2022年2月7日、2022年2月9日开展考勤督查,督促各科室从严落实考勤制度,切实提高干部纪律意识。

(二)从严落实审批制度。组织办公室财务人员、其他相关管理人员学习工作餐报销相关规定。1月26日,局党委专题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请销假和外出学习考察管理的通知》(永委办传〔2021〕7号)。2月18日,制定出台《永嘉县农业农村局外出培训审批流程》,规范外出培训审批流程。

(三)推进移风易俗工作。3月2日,制定出台《关于成立永嘉县农业农村局移风易俗专项督查小组的通知》,成立永嘉县农业农村局移风易俗专项督查小组,督查本单位工作人员红白喜事操办。1月26日,党委专题组织学习移风易俗相关规定,1月30日,全体干部专题学习移风易俗相关规定。

(四)规范食堂管理。3月10日,出台《永嘉县农业农村局机关食堂管理制度(试行)》,规范食堂管理工作。在局后勤保障工作服务群进行食谱意见征求并公布。定期公示食堂财务情况。

五、关于“信访工作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提高信访满意度。1月26日,局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和《浙江省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3月8日,制订出台《永嘉县农业农村局信访工作制度》,切实提高群众信访满意度。

(二)提高信访化解力度。1月21日,成立永嘉县农业农村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3月4日,召开关于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示范点建设暨三品品牌建设补助落实不到位的信访分析研判会。局党委书记、局长对经办工作人员进行谈心提醒教育,并将处理情况和农户作说明。

(三)杜绝信访推诿现象。3月8日,制订出台《永嘉县农业农村局信访工作制度》,切实提升相关工作人员责任感,坚决杜绝信访推诿情况。

六、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报销程序。组织办公室财务人员、其他相关管理人员学习差旅费报销等制度文件,严格规范报销程序。

(二)规范财务管理。在巡察期间立即整改,所有夜餐费报销均已事先公示。组织办公室财务人员、其他相关管理人员学习夜餐费报销等制度文件。

七、关于“为民服务职能落实不深不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基层走访和群众联系。12月份开展基层专题实践活动4次。1月7日,各党支部组织学习基层专题实践党史教育。1月17日,印发《开展“百名干部深入基层”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开展下基层走访农户、田头、基地等行动80次。

(二)扎实推进为民服务工作。规范农业资金补贴审核流程,提前确定第三方,在农作物丰收前完成核实。

八、关于“党建工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党员认定工作。机关党委对下属单位党支部党员发展指导监管不力,3月22日,局党委书记对党支部党员发展指导监管不力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谈心提醒教育。2月25日,修订完善《党员管理制度》,规范党员发展流程,严格落实党员档案管理。

(二)加强党支部换届指导。2月3日,完成县特产场党支部换届选举。

(三)规范支部组织生活。2月25日,对党支部记录不规范的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2月25日,修订完善《党支部学习制度》和《督导党支部工作方案》。3月1日,组织党务干部学习《党支部学习制度》和《督导党支部工作方案》,切实规范支部组织生活。

九、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监管。3月7日,修订《永嘉县农业农村局物资(服务)采购审批单》,新增《永嘉县农业农村局限额以下物资(服务)采购供应商(服务商)评估表》,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程序。

(二)加强党风廉政风险防控。3月21日,召开2022年第一季度党风廉政专题例会。2月28日,局党委会上对2017年以来本单位干部职工涉及违纪案例进行剖析。12月13日,召开中共永嘉县农业农村局党员大会,县纪委宣教室主任为全局党员干部宣讲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暨党风廉政教育会。1月30日,召开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会,加强干部廉洁教育。

(三)加强谈心提醒教育。3月14日,印发《开展党员干部谈心提醒教育活动方案》(永农传〔2022〕7号),坚持问题导向,紧扣主责主业,开展谈心提醒教育31人次。

十、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簿弱环节,干部管理制度落实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优化干部结构。安排1名干部到市乡村振兴办挂职锻炼,1名到市农业执法队跟岗学习,安排3名干部参加全国农业系统2022“网上冬训行动”学习农业农村知识。2月20日,组织开展2022年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申报计划。1月5日,向县人社局申报3名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2月15日,向县委组织申请商调2名专业干部计划。

(二)规范干部出入境管理。1月26日,党委专题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操作的通知》。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操作的通知》(永农传〔2019〕44号)要求,落实证件管理制度。

十一、关于“整改主体责任压实力度不够,全面整改意识还不够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党委班子决策。3月7日,印发《中共永嘉县农业农村局委员会关于规范做好党委会会务工作的通知》(永农党〔2022〕5号),严格落实党委书记会前审阅。

(二)规范选人用人工作。1月26日,党委专题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范选人用人工作。

十二、关于“整改存在‘过关思想’,深入整改发力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整改到位。针对“扶贫小额贷款发放不规范”问题,已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处分。印发《永嘉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扶贫小额信贷管理的通知》(永扶组办〔2021〕3号),明确规定县农业农村局、农商行、乡镇(街道)的职责,进一步加强低收入农户小额贷款贴息工作的监督力度,确保贴息工作到位。12月23日,局领导对科室经办责任人进行严肃批评,并对全体科室人员进行集体约谈。

(二)制定公平的整改措施。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问题进行剖析,并对相关科室进行集体约谈。做好问题的调查研究,对整改措施做好研究会商,确保后续补贴发放合理公平。

(三)加大整改力度。修改完善《永嘉县农村公厕长效管护实施方案(草案)》,加强农村公厕管护资金使用管理监督。

(四)加大整改力度。2021年11月1日,印发实施《现代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和管理办法》,加强和规范财政支农资金管理。2021年12月13日,局党委会研究通过无价材料的定价办法及定价结果。

十三、关于“整改成效持续性不足,个别问题出现反弹现象”问题的整改

(一)规范财务支出管理。2月11日,县农机公司印发《永嘉县农业机械有限公司财务制度》(永农机〔2022〕2号),规范财务管理。1月19日,对农机公司财务报销不规范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谈心提醒教育。3月10日,县特产场场务会研究执行《永嘉县特产场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并对县特产场财务报销不规范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谈心提醒教育。

下一步,县农业农村局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坚持理论学习,增强规矩意识。严格执行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制度,善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开展拓展学习,不断加强系统党员干部党性修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按章办事,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各项法律规章制度。二是坚持抓好党建,落实“两个责任”。把握管党治党要求,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主动担责、认真履责、扎实尽责。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把党建工作与分管业务工作摆到同等重要位置,切实落实党建工作部署。三是坚持持续整改,完善长效机制。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结合年终考核、定期督查的方式组织“回头看”,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杜绝已整改问题再次反弹。从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体系、创新管理方式、夯实基础工作等方面,逐步建立起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四是坚持求真务实,推动三农工作。要把问题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我局工作的重要契机,注重整改成果运用。在整改落实的基础上,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再深化,推动我局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更深入,以更加崭新的风貌和昂扬的斗志,求真务实,勇于担当,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不断开创三农工作新局面,为我县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7-67222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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