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巡察
中共永嘉县发改局党委关于十三届县委第九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10-06  来源:县纪委县监委 分享到: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10月12日至11月30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发改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1年12月24日,县委巡察组向县发改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县发改局党委高度重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一项重中之重工作来抓,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的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巡察组指出的问题,不折不扣落实巡察整改责任,按照巡察组提出的意见要求做好巡察问题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在巡察整改反馈会后,局党委第一时间召开专题研究部署会议,及时传达巡察反馈会“思想上再深化、责任上再强化、方法上再优化”的整改要求,要求每一位同志要充分领会巡察整改意见的政治意义,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以十二分的力量抓好巡视整改问题的整改,坚决完成好这一次“政治大考”。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坚决压实“一把手”整改责任,对巡察整改任务中的疑难问题由局党委书记认领挂钩,全程跟踪推进,严把整改质量,坚决以“头雁效应”克服责任“层层衰减”效应。同时组建以局党委书记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与办公室、人教科、机关纪委、价格科、机关党委、粮食物资储备科、粮食物资监管科等7个责任科室共同组成的整改领导小组,促使全系统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整改工作格局。三是抓实任务分解。根据整改方案,紧扣时间节点,实施挂图作战,确保每一项整改任务都做到措施清单化、时间节点化、责任具体化。并建立定期协商机制,每周定期召开整改落实情况讨论会,实时把控整改进度和质量,确保按照时间节点逐项对账销号。

截至目前,县委巡察组反馈的25个问题,制定72条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68条措施,整改完成率94%;尚未整改到位4个问题(4条整改措施)。在巡察整改中,立案3件、了结3件,给予提醒谈话3人,清退款项3188元。建章立制10项,其中新制定制度10项。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1月28日我局已建立《永嘉县发展和改革局集中学习制度》,对学习程序、学习内容、学习方式作了进一步的规范,将习近平关于本系统的粮食安全等重要论述及精神纳入学习内容。并在学习制度中明确了每年不少于2次的专题培训和宣讲活动,切实提升了学习机制的规范性和操作性。

(二)局党委已于2月24日召开专题学习会,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的指示精神和《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战略和应急物资储备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的精神,进一步提高了班子成员保障粮食安全的紧迫感和“把中国人饭碗端在自己手里”的责任意识。

(三)对工程滞后原因深入剖析,摸清堵点,并形成工程滞后原因分析材料,制定下步工作计划,力争工程于 4月底前完成,9月下旬通过竣工验收,下步按照计划紧盯项目推进。已制定2022年储备粮轮换计划和外储粮有序撤回计划,较2021年增加粮食储备3000吨,计划外储粮于2022年-2024年分批撤回25500吨,减少财力外流。已于1月12日在粮食系统开展了警示教育和涉粮问题整改推进会,会上由派驻纪检组组长潘怡通报典型案例,科室代表汇报自查情况,会议要求全体干部要扛起责任担当,全力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相关科室及下属粮食企业职工共112人参加了会议。

下一步:针对粮食储备库二期工程建设滞后问题,下步按照施工计划紧盯项目推进,力争工程4月底前完成,9月下旬通过竣工验收。(责任领导:叶欣灿;责任科室:粮食与物资储备科;整改时限:4月30日前。)

二、关于“有关职能作用发挥谋划深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组织专题学习会议,认真学习《浙江省省级专项规划管理规定》,重新梳理了从申报到监督的每个环节,并立即启动制定《永嘉县县级专项规划管理规定》。2月中旬,起草完成《永嘉县县级专项规划管理规定(初稿)》进行修订,着重加强对各专项规划的制定、实施、评估全周期管理。2月底,完成第一轮征求意见和修改。3月4日,牵头召开《永嘉县县级专项规划管理规定》讨论会,邀请各部门讨论并进一步完善,并于3月22日正式发文。排摸梳理全县专项规划,将全县已制定的15项专项规划录入到省级规划管理平台,并紧盯还未出台的14项专项规划制定,要求契合上级最新规划精神,待出台后再录入省平台。同时计划在“十四五”规划中期,对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

(二)对收储公司运行现状进行实地全面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提出下步处置方案思路。2月9日,邀请时代会计事务所进行探讨研究,并指导收储公司建立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截止3月18日已指导收储公司制定了三重一大制度,完成了董事和监事会的组建和公司章程的修订,目前正在进行最后的工商登记。经调查,其他粮食企业由于处于留守状态,在岗人员少,业务单一,不宜实行公司制改革。

下一步:针对粮食收储政企关系不够明晰,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有待深化问题,下步紧盯最后的工商登记进度,尽早完成工商登记。(责任领导:叶欣灿;责任科室:粮食与物资监管科;整改时限:5月30日前。)

三、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视程度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党建工作责任制,在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中作为各班子成员报告的重要内容,并在1月29日民主生活会上进行剖析。领导干部个人的实绩公示材料内容包括意识形态工作,已在2022年1月21-24日在单位公示栏粘贴公示,接受监督和评议。将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的学习纳入到2022年县发改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学习计划中,2022年10月理论中心组的学习主题定为“意识形态工作、网络安全”,平时将有关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要求及时发给各班子成员加强日常学习。(截至3月,已经转发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升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能力的方法论探析”、“提高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能力”、”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等学习内容4篇),同时在支部主体党日活动中强化对意识形态方面的学习,进一步把牢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2021年12月11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2021年度我局意识形态工作,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做好自查和总结,检视发现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足、工作方式方法不够娴熟、对外宣传力度有待提升等三个存在的问题,提出提高思想认识,持续深化理论武装、完成规定动作,抓好创先争优工作、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本领能力素质等三点整改措施。进一步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并计划于6月份召开半年度意识形态专题会议。

(二)1月29日召开了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组织班子成员深入学习了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最新部署要求,提升了班子成员对最新政策的认识。从1月26日—3月30日,全体班子成员利用每周三晚上观看亲清政商云学堂“稳增长”专题系列讲座,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十二届十四次全会精神,以“起步就要提速、开局就要争先”的干劲,努力实现我县“一季稳”“半年进”。目前已开展6期。加强基层调研。第一季度各班子成员已针对项目谋划、固定资产投资、工程建设等方面开展了基层调研工作。通过调研深入了解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前沿问题,贯彻落实“永嘉主动拥江融入、加快产城融合”的新要求,为项目攻坚提供基础保障。并为蹲点调研项目选题提供了思路和方向。制定班子成员调研工作制度,制度明确围绕四方面内容开展调研,每位班子成员每年牵头完成重大调研课题不少于1个,撰写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不少于1篇,领导干部成员每年下基层蹲点调研不少于2次,同时明确了5方面的调研要求。计划于6月份围绕“产城融合、拥江融入”主题展开第一次思想大讨论活动,参加人员包括各科室负责人,其他中层干部书面提出思路建议。

(三)2月份,对近两年信访件进行全面梳理,并对DH20220092873461等被列为市督办的信访件进行深入分析,复盘后作出重新答复,并总结经验,切实提高信访工作水平。②已于1月20日建立了县发改局舆情研判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信访工作、粮食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制定《发改局舆情应急处置预案》,预防除舆情造成的负面影响。此外,建立了我局网络文化传播队伍,每周定期上报“瞭望哨”信息3篇。2022年每月末已对下月的网络舆情风险点进行排查并“零上报”,尽可能使舆情化解在苗头状态。

四、关于“物价管理关切群众利益诉求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详实掌握了2005年以来108家公墓的基本情况以及未能定价原因,并形成永嘉县公益性公墓调查材料。3月4日,针对性确定9家公益性公墓,开展成本价格方面调查研究工作,3月7日打电话联系公墓单位了解具体情况。3月8日,会同成本监审科到岩坦镇,就岩坦镇东岙村和岩坦村两个生态公墓定价召开座谈会,收集成本调查相关资料。3月14日,召集民政局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在发改局会议室召开关于规范公益性公墓收费标准的讨论会,会上明确,对2021年以前的公益性公墓单位,收费标准实行最高限价,对2021年以来通过民政部门合格验收公益性公墓单位,采用验收一家定价一家的方式,对岩坦镇东岙村和岩坦村两个验收合格生态公墓实行政府定价,并制定出台《永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规范公益性公墓收费标准的通知》。

(二)多次与教育局相关科室对接,关注初中小学民办教育改革的新政策。2022年3月4日,召集财政局和教育局,召开了民办教育的座谈会,讨论初中小学民办教育改革的新政策。虽然新政策正式文件至今还没下达,但民办学校招生人数压缩到全县招生人数的5%比例已基本确定,还有新政策可能涉及12所初中小学撤销、停办等问题。下步计划等待省、市、县关于民办教育改革政策明确后,启动13所初中小学(包括翔宇中学初中部)收费政府指导价定价程序。根据《关于规范永嘉县民办中小学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我局积极行动,加快推进了14所民办中小学收费标准指导价制订工作。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完成楠江中学和翔宇中学2所高中成本监审,形成成本监审报告。严格执行《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并按照定价程序,已拟定2所高中收费政府指导价文件。

下一步:针对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收费(含学费和住宿费)政府指导价前期工作进展滞缓问题,下步下步计划等待省、市、县关于民办教育改革政策明确后,启动13所初中小学(包括翔宇中学初中部)收费政府指导价定价程序。(责任领导:林操;责任科室:价格科;整改时限:6月30日前。)

五、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深落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1月29日,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召开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会议,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关于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浙纪通〔2021〕8号)文件,通过学习,全面提高了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认识。整理近2年本系统违规违纪案例、抓典型案例共2起,对该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例进行了全系统通报,各党支部进行了学习,再次深入开展了警示教育。2月18日,机关纪委对全系统下属单位针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上班纪律各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发现了个别同志上班串岗及迟到问题并及时作出提醒。 3月18日,建立了《永嘉县发展和改革局日常监督检查制度》,明确后续由副局长带队开展定期检查。

(二)对近两年经费进行了全面核查,共发现公务接待超标2起,截至3月10日,相关经手人已退还超标金额。因超标金额不高,且因对报销标准不熟悉,对经手人进行了口头提醒。对现有的财务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对公车维修保养、公务接待等方面作了着重修改,并经3月17日党委会通过正式发文。

六、关于“资金资产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结合巡察反馈问题,对现有的财务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对公车维修保养、凭证报销等方面作了着重修改,并经3月17日党委会通过正式发文。2月份,对近两年经费进行了全面核查,共发现5起凭证不全的报销,截至3月10日,相关经手人已补齐报销凭证。对排查出的超标报销的1笔款项已由局机关纪委对责任人进行处理,作出了“四种形态”中的提醒谈话处理,并要求财务今后严格做好审核把关。

(二)3月18日下发了《永嘉县国有粮食企业资产租赁管理办法》,并将于4月1日起实施,明确了公开招标和协议出租的情形,加强了资产租赁的档案管理,进一步规范化企业资产租赁行为。2月份与瓯北街道、审批中心、县政府多次对接,了解到该地块需将土地性质转为国有出让用地方可审批。下步,督促金穗粮油工贸有限公司3月底前向县政府打请示报告,要求调整土地性质,待调整完毕后协议出让。2021年12月28日,罗浮所召开所务会,决定在岭下库合同到期后提高租金,从原来每年3000元增加至5000元。永临所于2月10日召开所务会,决定梅岙库合同到期前3个月组织资产评估重新进行公开招租,保证出租行为的公开公平公正。启灶粮库已于1月19日上报省市粮食和物资部门审批,退出粮食仓储设施保护清单。4处房产核销需经县政府批复后方可核销,目前正与东城街道积极对接,收集批复所需的相关材料。因部分材料缺失,待材料补齐后,财政局同意予以核销。对其他国有资产现状进行全面清查,对城关粮管所公房占用未收租金问题作出处理,明确除未享受房改政策的5名退休干部可继续享受外,已发函至城关所,要求其按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对其他公房进行规范管理,继续租赁的需按照市场价格签订正式合同。下步将紧盯城关所做好整改。

七、关于“党风廉政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1月29日,局党委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学习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通过学习,全面提高了班子成员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认识。2月份,机关纪委对第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确立了会议主题为“针对巡察问题整改深入查摆”。并要求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会议上对照“专题研究部署深度不够”、“主体责任考核工作落实不够”两方面问题进行对照检查。2月17日,局党委召开第一季度党风廉政专题会议,局班子成员全体参加,各班子成员针对主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中存在的问题整改”进行查摆,并形成会议记录。会议要求,要在严守纪律上“动真格”、筑牢廉政风险“防控堤”,抓早抓小、抓常抓细,打造风清气正的干部队伍。

(二)2月17日,局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局班子成员全体参加并针对主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中存在的问题整改”进行研究,形成问题清单共5项问题,并由机关纪委跟进抓好整改。2月份,机关纪委已经梳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理清“一岗双责”廉政责任和廉政风险,在《2022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清单中予以进一步明确,进一步细化。并在2月21日印发《永嘉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永发改党〔2022〕6号】。

(三)与纪检组进行充分对接,并就近两年的“三重一大”事项进行梳理,并形成问题清单,在2月17日党委会上进行了通报。要求各班子成员要结合以上问题,以改促行,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制定了局“三重一大”报备制度,并于3月17日党委会通过,制度明确了重大决策、重大人事、重要项目、大额资金等4方面报备内容,明确了酝酿阶段、决策阶段、执行阶段等三方面程序,进一步从制度上作了规范,强化了民主决策与监管力度。

八、关于“内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已对近两年的局党委会议记录做好全面排查,并形成了问题报告,在3月17日党委会上进行了通报。由办公室拟稿、各科室征求意见,局班子讨论,并经3月17日党委会通过,制定了局党委会、班子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等议事制度,明确局党委会、局班子会议的议事边界范围,完善议题汇报、民主决策讨论、形成决议等议事议程,有效规范了议事决策程序。1月19日,明确规范了党委会、班子会会议记录程序,班子会由办公室负责人记录,党委会由人教科负责人进行记录,要求记录需详实体现民主决策讨论过程、留存好议题申报表及相关附件。

(二)1月5日,明确了各项风险内控制度制定的责任领导与责任科室,由办公室牵头,紧盯各科室结合自身职能抓紧制定。各责任科室参照省市发改系统相关制度、借鉴其他县市区发改内控制度,结合永嘉发改实际,制定了《永嘉县发展和改革局财务风险控制制度》、《永嘉县发展和改革局人事管理风险控制制度》等10项风控制度,并于3月17日经党委会通过后开始实施。其余风控制度因职能划转等原因,不再制定。经对发改系统全面剖析,梳理出招投标工作方面的风险点,并针对该风险点,于3月17日出台了《招投标风险管理控制制度》。

(三)1月20日,组织粮食物资储备科人员召开学习会,学习应急物资紧急采购相关文件,重点对购置管理、仓储管理、调拨管理、使用、回收和轮换管理、统计管理等4方面作了深入学习,促使科室人员进一步掌握具体采购流程。根据《浙江省应急物资管理办法》,结合永嘉县实际,制定了《永嘉县应急物资紧急采购流程制度》,明确由应急管理局提出要求、发改局市场调查、应急管理局、财政局提出采购种类、数量、价格,县政府审批的流程,同时根据县政府批示精神,开展市场调查,形成了3家物资供应商名单。文件制定后组织科室人员进行学习,提高对应急物资采购的把控能力。

九、关于“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有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局党委在1月17日开展了专题学习,会上要求各班子成员准确把握本次民主生活会主题,并就会议程序和相关要求作了强调,各班子成员要紧紧把握此次民主生活会“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目标要求。局党委书记亲自审核把关会议程序,制定民主生活会会议方案,会前督促各班子成员深入开展学习研讨、征求意见和谈心谈话,并按照5个方面认真撰写了高质量的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共9篇。2022年1月29日上午9点,我局召开了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就上次民主生活会的问题整改情况作了通报。局党委书记代表局党委作了对照检查,随后各班子成员依次做对照检查与自我批评、互相批评,其中互相批评意见共18条。最后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作重要讲话,强调了三点意见,一要注重学用结合、二要强化“四个争先”,三要坚持从严治党。

(二)局机关党委分别于1月10日、1月17日安排机关党委副书记等到永临粮管所党支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支部进行业务指导,提醒会议记录人员做好相关会议记录;12月28日局机关党委召开会议,集中述职考核的基础上,评定永临粮管所党支部书在年终党支部书述职考核为“一般”等次;机关党委已于1月中旬组织开展对下属13个党支部落实党组织生活开展情况的督查,并于1月21日将发现的问题14条反馈给各支部,要求3月23日前整改完毕。3月16日,各相关支部均已反馈整改完成,并已将整改台账交至机关党委。机关党委于2022年1月21日召开会议研究党支部设置,针对永嘉县永临粮食管理所、永嘉县碾米厂2个党员人数少于7人的党支部,作出撤销党支部委员会的决定。

(三)机关党委已于1月中旬组织开展对下属13个党支部落实党组织生活开展情况的督查,并于1月21日将发现的问题14条反馈给各支部,要求3月23日前整改完毕,各相关支部已反馈整改完成;并已将整改台账交至机关党委。1月20日,在党建工作安排上部署各支部对下岗外出党员,通过网上学习、邮寄资料、返乡“补课”等方式开展活动,要求在开展1月份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时实行,相关支部已实行,并已将活动台账交至机关党委,有效扩大了对下岗外出党员学习覆盖面。经查实,已运用“四种形态”对永嘉县永临粮管所党支部书记、永嘉县城关粮管所党支部书记进行谈话提醒。

十、关于“巡察整改存在“过关”心态,部分问题出现反弹”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1月20日,机关纪委召开全体会议,学习《市定机关纪委主要职责》,讨论本年度工作计划,通过学习,机关纪委人员对工作职责有了比较清楚的认识,业务水平得到有效提升。1月18日,印发《永嘉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永发改党〔2022〕3号);已经制定本年度机关纪委工作计划,确定了全年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工作形式,促使形成了全覆盖的监督管理工作运行机制。

(二)2月10日,办公室与粮食储备科到城关粮管所调查公房占用问题,摸清了问题起因与9套公房具体信息。针对公房占用问题,明确除未享受房改政策的5名退休干部可继续享受外,已通知城关所按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对其他公房进行规范管理,继续租赁的需按照市场价格签订正式合同。下步将紧盯城关所做好整改。已对其他局属公房进行排查,未发现其他占用问题。下步将不定期开展督检查,防止资产流失。

下一步:针对城关粮管所仍有9套公房被本系统退休职工无偿使用问题,已发函至城关所要求对公房进行规范管理,继续租赁的需按照市场价格签订正式合同。下步将紧盯城关所做好整改。(责任领导:叶欣灿、林操;责任科室:粮食与物质监管科、办公室;整改时限:4月30日前。)

(三)已于12月23日成立了清理领导小组,从2021年12月23日开始,对69笔往来款进行全面梳理。一方面从报表入手,倒推账册,再核对原始凭证;另一方面通过当事人、经手人和当时的领导,并召开了专题讨论会和多次碰头会。专访查询退休多年的同志10余人次,翻阅账册、凭证80余份,复印账册凭证100余份。历时近3个月,除永嘉县档案馆应新建有关档案资料打包封存无法查阅外,其余应查尽查。2022年3月8日,清理小组邀请审计局和县财政局的专家来讨论、把脉,形成了处理意见报告。根据处理意见报告,40笔应收款中,拟对财政未拨入已代付款项、单位不存在收缴、已预付无发票、工程前期支出无法摊销、92年前暂付、待处理损失、内部结算、下属单位应收等35项作坏账核销处理,2笔款项作对冲平衡处理,3笔个人借款待县档案馆打包档案开封,检查原始凭证,再行处置。联合散装水泥借款书面告知该公司对该笔欠款进行归还,追回资金,同时保留追诉的权利。29笔应付款中,2笔做对冲处理,2笔无可支付,做收入处理。以前年度下属单位利润所得、各类差价款上级拨入资金、91年前暂存款等25笔款项做收入处理。并在3月28日前完成核销。

下一步,发改局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继续强化整改落实。局党委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需要长期整改的,加强跟踪问效果,持续发力,久久为功,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实效。二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对整改过程中建立的规章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进一步完善的制度,加快制定进度,及时堵塞漏洞。三是强化监督严防回潮。把落实整改与班子队伍建设相结合起来,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起来,扎实构建不能腐、不想腐、不敢腐的体制机制,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全面推进发改局各项工作的动力,促使发改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7-57679087;电子邮箱1870428342@qq.com。






清廉永嘉 共建共享
中共永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永嘉县监察委员会
微信公众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