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作风效能双评议活动
永嘉县纪委监委关于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政风行风监督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18  来源:县纪委县监委 分享到:



为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全县政风行风监督工作,拓宽和深化政风行风监督渠道,县纪委监委面向全县社会各界人士聘请政风行风监督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年满18周岁,在我县生活或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具体资格条件如下: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热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认真履行“政风行风监督员”工作职责,熟悉本地区政治经济生活情况;

(三)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密切联系群众,公正廉洁、作风正派,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四)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具备与履行职责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身体健康,男女不限,男性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能保障有足够的时间精力和身体条件参与政风行风监督工作;

(六)本人受到党纪处分、政务处分、刑事处罚的人员,失信人员以及其他不适宜担任政风行风监督员的人员,不得聘请为政风行风监督员。


二、选聘程序

政风行风监督员主要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代表,基层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者、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媒体从业人员等基层一线代表和基层群众中优选聘请。按照个人报名或单位推荐、组织审核、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提交申请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统一进行线上报名,不接受线下报名。请填写永嘉县政风行风监督员申请表(可在清廉永嘉微信公众号、永嘉发布微信公众号、永嘉网、楠溪江廉政网下载),填报时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并于2022年10月19日至10月28日发至电子邮箱:yjzfhf@163.com。联系人:徐谢;联系方式:67951696。

(二)组织审核

县纪委监委根据个人自荐情况,对照聘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组织现场确认,择优研究决定进入公示人员名单。

(三)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县纪委监委楠溪江廉政网、清廉永嘉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正式聘任为县纪委监委“政风行风监督员”。颁发聘用证书,聘期为2年,到期后结合个人意愿,视工作情况可续聘。本期新聘用证书启用后,上一期颁发的聘书自行作废,不再收回。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永嘉县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2022年永嘉县政风行风监督员申请表.xls



中共永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永嘉县监察委员会

2022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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