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巡察
中共永嘉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党组关于巡察“回头看”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01-10  来源:县纪委县监委 分享到: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4月26日至5月31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2021年7月2日,县委巡察组向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回头看”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党组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最主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切实把全体工作人员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整改工作上来,严格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工作部署。中心高度重视,对反馈意见照单全收,迅速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中心党组会议和巡察整改动员会,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责任清单。二是强化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根据巡察整改要求,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中心党组书记、主任汤光漫担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同时印发了《中共永嘉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党组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围绕巡察反馈的4方面24个问题,逐条对照问题细化为57条整改任务。三是狠抓督导落实,高标从严整改。各牵头领导和责任科室严格对照存在问题,将整改任务逐个分解到向、责任到人,按照中心党组安排,加快推进各自整改工作。同时,按照巡察整改要求,中心党组成立了整改落实情况督查工作小组,通过定期例会、跟踪督查等措施,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全程跟踪督办。

截至目前,县委巡察组反馈的4方面24个问题,制定了57条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57条整改措施,整改完成率100%。巡察反馈后,对县委巡察组巡察期间移交的1件信访件,进行了认真梳理和集中办理,目前已办结1件,办结率100%。在巡察整改中,诫勉谈话1人,批评教育1人,提醒谈话2人,清退款项3400元。建章立制7项,其中制定制度3项,修订完善制度4项。

一、关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关于永嘉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不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全面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对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针对部分主题学习开展不够深入、浮于表面等问题,中心党组即知即改,及时收集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关于永嘉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组织召开专题学习研讨会,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的实效性。二是强化学习讨论。中心党组书记牵头组织召开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会,每位党组成员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关于永嘉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及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主题,开展了交流讨论,并结合中心实际作了工作部署,强化运用党的先进理论指导工作、推动工作。

二、关于“学习针对性不够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学习计划。及时收集习近平总书记对工程建设领域的批示指示精神的学习资料,坚持由中心党组把关审定学习计划,组织召开专题学习研讨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了下阶段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将学习内容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中,切实增强学习的针对性。二是强化学用结合。坚持问题导向,中心每次讨论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巡察整改问题、中心工作等方面,每次讨论会都作了工作部署,强化运用党的先进理论指导工作、推动工作。

三、针对“落实机构改革要求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人员管理。为进一步科室职能作用发挥,中心已将李建友、叶展飞等人分别从挂职及抽调单位召回,陈燕琼同志将于10月份挂职期满后按时返岗工作,中心综合科、计财科、安全监督科、前期科等4个综合型科室已按照原“三定”方案发挥职能作用。下步,中心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逐步分批安排相关科室人员返岗。二是强化统筹规划。根据巡察反馈意见,结合中心工作实际,中心党组书记带队向县政府就单位“三定方案”作了专题汇报请示,并与县编委办进行了深入的沟通。分管领导分别与县委编办领导及相关科室进行了专题沟通,中心综合科实时与县委编办责任科室跟进相关进度,加快推进“三定方案”落实。

四、针对“项目建设存在未批先建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     

为进一步加快土地报批进度,中心落实专人负责与省市相关部门的沟通对接,积极争取省市支持,及时跟进补办手续报批。截止目前,330国道永嘉桥下至桥头段改建工程及安吉至洞头公路永嘉巽宅至桥下段公路工程土地补办手续已报批到位。

五、针对“部分承建项目前期推进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为加快推进前期项目审批,中心由项目分管领导牵头,抽调专人负责跟进项目前期工作,密切对接市县各相关职能部门,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同时。中心进一步完善了永嘉林福至青田交界段、大若岩至上塘公路工程的建设建议方案,供县政府决策参考。截至目前,永嘉林福至青田段公路工程前期工作已基本到位,正在等待县政府明确下步工作思路。上塘至大若岩公路工程初步设计方案已报至县发改局审查,正在等待审查结果,施工图纸设计已完成。截至目前,受资金等因素影响,县政府已将大若岩至上塘公路工程前期相关工作交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实施。

六、针对“工程后续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溪下至界坑农村联网公路工程未处置的洞渣,中心分管领导带队组织溪下至界坑农村联网公路工程建设办及沿线乡镇工作人员对未处置的洞渣进行测量核实。依照《关于印发永嘉县线性工程建设项目涉普通建筑用砂石粘土矿产品处置暂行办法的通知》(永政办发〔2021〕1号)文件精神,9月8日,中心项目分管领导带队,组织界坑乡召开溪下界坑农村联网公路废弃洞渣处置专题协调会,将废弃洞渣分别交由溪下乡、界坑乡政府自行处置。

七、针对“安全隐患处置督促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检查督导。7月6日-7月25日,中心安全生产分管领导组织安全监督科对中心下属建设项目展开安全生产督查。经过督查,共发现安全隐患21处,中心第一时间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督促各项目限期整改。截止8月3日,共整改安全隐患21处,所有安全隐患均已整改处置到位。8月9日-8月13日,中心安全科组织开展第2轮安全生产督查,并下发《永嘉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要求各项目建设办、施工单位、监理办进行限期整改,截止8月23日,各项目隐患均已整改到位。二是持续抓好隐患整改落实。针对巡察反馈的安吉至洞头公路永嘉巽宅至桥下段工程弃渣堆放河道的问题,7月22日,中心主任汤光漫、副主任杨文宾组织综合科、安全监督科到现场开展督查工作,现场要求项目建设办、项目部于7月23日前将隐患整改处置到位,并开展2次隐患整改回头看,截止8月1日,安吉至洞头公路永嘉巽宅至桥下段工程堆放河道的弃渣均已处置到位。

八、针对“施工影响道路通行调处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排查梳理。中心分管领导牵头对中心2019年以来的信访件案件进行集中梳理。经排查,共梳理了337件信访件,其中,除132件咨询件及28件其他信访件外,共梳理出道路交通类案件78件,文明施工类案件99件,分别占群众来访信访件的23.2%、29%。为此,中心下发《关于成立永嘉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了信访工作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并组织各项目建设办、项目部、监理办召开信访工作专题会议,要求各项目进一步加强信访处置工作。二是加强问题化解。8月2日,中心分管领导杨文宾组织330国道永嘉桥下至桥头段改建工程、安吉至洞头公路永嘉巽宅至桥下段公路工程项目建设办、项目部、建设单位召开专题会议,针对其信访突出、集中量大的问题,要求2个项目成立信访预防化解专班,进一步加强文明施工。巡察整改期间,2个项目共修整道路16段,解决交通出行问题7个,安排降尘车辆3辆,解决扬尘、噪音等文明施工问题10余个。三是强化长效落实。针对已落实到位的信访件,一是进一步加强信访队伍建设。成立了信访维稳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并落实专人负责信访处置工作。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信访举报渠道。建立健全浙江政务服务网咨询服务、12345投诉举报热线、领导信箱等群众信访渠道。巡察整改期间,中心下属各项目共收到群众来访信访75件,均已化解整改到位,答复率100%,化解率100%。

九、针对“有关工程建设后续工作信访反映处置不够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溪下至界坑农村联网公路工程施工损坏部分路段问题,中心多次就该路段修复工作与属地政府进行协调,并提请县政府予以解决。7月19日下午,县府办组织召开协调会议,同意对兴发村至坑口公路、美岙至界坑原公路进行修复,修复后的路段作为该村出行通道,将原跨溪桥梁通道因弃渣场阻断造成的问题一并予以解决,明确由溪下至界坑农村联网公路工程建设办负责组织实施工作,由界坑乡负责政策处理工作。同时,中心指派专人与当地群众进行回访,就该路段的修复工作向当地群众作了明确答复,详细解释了下步工作思路及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工程施工后续管理工作,中心党组书记牵头,组织对下属2个处于完工扫尾阶段的项目进行排查,确保项目相关问题处置到位。

十、针对“项目建设办租赁房屋利用率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及时调整清退。对安吉至洞头公路永嘉巽宅至桥下段工程建设办、瓯江北岸道路及景观改造提升工程建设办办公用房建设办租赁房屋进行清退、调整,提高了办公用房的使用效率。并及时完善各建设办办公用房管理使用台账,做到了“一房一台账”。二是加强规范管理。制定并一番《永嘉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在建项目建设办公室办公用房管理制度》(永政建〔2021〕21号),严格规定各建设办办公用房的管理办法,对办公用房的租赁、装修进行严格监督把控,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十一、针对“外租车辆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中心排查工作小组对8个建设办外租车辆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排查发现溪下至界坑农村联网公路工程建设办公务用车存在维修费用报销滞后的问题,中心已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将问题整改到位,同时,制定印发了《永嘉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在建项目建办办公室公车管理制度》(永政建〔2021〕21号),严格规定各建设办公务用车的审批程序,对公务用车的日常管理、派遣、维修、保养、油料和驾驶员管理进行严格监督把控,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十二、针对“存在违规领取补助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

中心已要求溪下至界坑农村建设办工作人员戴某及时退回值班餐补及伙食补贴,7月20日、9月8日,戴某已分别将双休日与节假日值班餐补及食堂伙食补贴共2760元、640元退回至永嘉县溪下至界坑农村联网公路工程专户。9月14日,中心约谈了溪下至界坑农村联网公路工程建设办戴某,要求其作出情况说明并对其作了诫勉谈话。同时,中心要求下属各建设办严格按照程序规定发放值班餐补及伙食补贴,进一步加强值班餐补及伙食补贴发放管理。

十三、针对“值班餐补、伙食费发放方式不符合规定”问题的整改情况

7月21日,中心分管领导牵头组织财务科工作人员对中心下属各建设办值班餐补、伙食费发放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经查,发现330国道永嘉桥下至桥头段改建工程、鹅浦溪、下塘溪河口段整治工程建设办支取伙食费时未附人员名单,中心督促要求该2个建设办在伙食费支取过程中附列人员名单。截至8月,中心8个建设办伙食费支取均已按照要求附列人员名单。7月22日,中心分管领导带队到安吉至洞头公路永嘉巽宅至桥下段公路工程建设办进行调查核实,对因建设办相关工作人员对值班餐补发放工作程序及要求了解不够造成的值班餐补未及时结算的问题,分管领导对安吉至洞头公路工程建设办负责人章某进行了谈心提醒教育,并要求其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强业务学习,进一步加强财经制度执行落实。

十四、针对“经费支付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9月8日、9月27日,溪下至界坑农村联网公路工程项目分管领导带队,对界坑乡兴发村弃渣场建设费用列支性质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查,溪下至界坑农村联网公路全线仅美岙村1处弃渣场,在兴发村未建设弃渣场。反馈意见中提到的兴发村弃渣场位于兴发村原通行公路与溪下至界坑农村联网公路工程线路重合部分。因该重合路段道路狭窄,为保证通车安全,项目将该段重复路段进行了优化拓宽。同时,应界坑乡政府与兴发村要求,拓宽路段部分场地作为兴发村停车场进行建设,相关经费从项目政策处理经费中支出。此外,因施工原因对红线范围内的农作物造成了一定损坏,需对农户进行赔偿,因工作人员在费用报销时条目填写错误,造成该两笔政策处理费用与弃渣场建设费用名称重复,已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界坑乡人民政府出具相关经费列支证明。

十五、针对“票据核销审查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肃调查处置。7月22日-23日,中心分管领导牵头,分别到安吉至洞头公路永嘉巽宅至桥下段工程、鹅浦溪、下塘溪河口段整治工程建设办对违规开具票据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对2个建设办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并进行了内部通报批评,要求其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强学习,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报销程序。二是严格资金报销程序。修订完善了《永嘉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财务管理制度》(永政建〔2021〕25号),实行即时报账,对手续不全、票据不符的坚决予退回不报,做到票据正规、项目清楚、人员明确、审批完备,规范完整。三是强化组织学习。组织中心财务人员重新学习了《会计工作规范》《财务报销规范》等工作条例,学习6人次。并召开财务专题培训会议,对《永嘉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工程项目建设办公室备用金使用及报销管理制度(暂行)》《关于重点工程政策处理经费使用管理的实施方案(暂行)》等进行了学习,学习11人次,进一步提高中心财务人员及下属各建设办报账员的财务执行能力和管理能力。

十六、针对“党组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集中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及时搜集学习资料,集中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关于召开民主生活会的相关程序和要求等内容,强化了关于民主生活会和党内监督等方面的学习。二是强化规范管理。从严规范民主生活会流程,并研究制定了《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相关程序和要求的提醒单》,明确了会前准备、会议议程和会后事宜等会议流程,促使民主生活会开展更加规范化。三是切实提升民主生活会质量。通过制定《关于征求2021年专题民主生活会意见的函》听取征求各方意见,中心党组书记牵头组织开展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谈心交心,领导班子成员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并上报巡察组审核,会前制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为开好民主生活会奠定了基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每位党组成员严肃认真开展了自我批评和批评,深入剖析了存在问题的根源,辣味十足。会后,做好总结报告,细化整改方案,强化措施落实,确保民主生活会开出实效。

十七、针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查摆问题走过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立行立改。中心分管领导牵头,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情况进行排查,经排查,发展组织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环节未结合实际等2个问题,立行立改,中心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专题教育,每位党员干部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的主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高了党内政治生活的质量 ,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二是规范组织。中心研究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制度的实施意见》(永政建〔2021〕20号),明晰了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和党课等“三会一课”的内涵和要求。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支部书记严格审核领导党员干部相关发言材料及上报材料,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开展流程。

十八、针对“‘三会一课’开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排查整改。7月12日,中心分管领导杨文宾副主任牵头组织排查了近三年“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内政治生活开展情况记录,2019年1月至2021年6月共计开展党内组织生活相关会议80余次,发现存在2021年上半年未分析研判党员思想动态、2021年度党建工作大事记未填写等2个问题,于8月10日对党员思想动态进行了分析总结并完善了党建记事本,现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完善规章制度,中心研究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制度的实施意见》(永政建〔2021〕20号),明晰了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和党课等“三会一课”的内涵和要求。并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学习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制度的实施意见》(永政建〔2021〕20号)和党员民主评议工作流程,进一步提高党员对“三会一课”制度的思想认识。组织召开了支部党员大会,党员干部紧密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主题,进行了学习交流讨论,进一步丰富了党内政治生活。三是强化党务干部学习教育。组织支委会各成员进行机关党务工作学习培训,提高党务干部业务水平,平时做好会议记录和主题党日活动,进一步提高台账记录的准确性。

十九、针对“编外用工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调整规范编外用工。中心成立调查小组,开展中心及下属各建设办编外人员专项摸排工作。终止1人劳务派遣,调回各建设办工作2人,调整1人工作分工,另对各建设办临聘人员建档立册。二是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制定了《永嘉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在建项目建设办公室内设机构设置和用工总量管理制度》和《永嘉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在建项目建设办公室临聘人员管理制度》(永政建〔2021〕21号),严格规定各建设办临聘人员的选配标准、聘用流程和日常管理,强化了编外人员的工作考核。

二十、针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规章制度。分管领导组织对中心“三重一大”决策机制进行了全面排查,排查出廉政防控风险点不够全面、未设置“上报派驻纪检组备案”流程等2个问题,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立行立改,修订出台了《永嘉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永政建党组〔2021〕19号),进一步完善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同时根据本单位工程建设实际,完善优化了《工程设计变更廉政风险防控流程图》,增加了“公车维修和日常养护”等公车使用管理廉政风险防控点,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二是强化组织学习。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召开学习会,对《关于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永嘉县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操作规范》《关于推行机关单位廉政风险防控清单制度的通知》等进行了集中学习,对党风廉政工作作部署、提要求,进一步加强了工作人员的廉政风险防控意识。

二十一、针对“内部监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强化学习教育。组织中心全体工作人员《“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永政建党组〔2021〕19号)、《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进行了集中学习,重点围绕“三重一大”上报派驻纪检组备案、18类廉政风险防控点、效能监督小组严格把关、党内监督等内容展开,进一步加强了党内监督和主动接受监督意识。针对“三重一大”事项报告表的问题,已进行调查,并形成了调查报告,进一步规范了“三重一大”上报流程。二是加强日常管理。完善出台了《关于印发〈永嘉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日常工作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永政建党组〔2021〕22号),使日常管理工作进一步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制定了2021年度督查计划,将上班纪律、公车使用管理、经费报销、疫情防控等内容列入其中, 常态化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查,切实增强了日常督查工作的实效性。

二十二、针对“主动接受派驻监督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修订出台了《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永政建党组〔2021〕19号),完善了公车使用管理廉政风险防控流程图、工程设计变更廉政风险防控流程图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上报流程等内容,并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就“三重一大”机制上报流程、加强监督意识等方面进行了重点学习,强化了自觉主动接受监督的思想认识。将《永嘉县政府项目建设中心“三重一大”事项报告表》和《永嘉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三重一大”会议报告表》纳入“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中,及时向派驻纪检组报送,并主动邀请纪检组参加会议,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上报流程。

二十三、针对“计财科科长长期抽调在外,至巡察结束还未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中心分管领导与县“六重办”对接,并于7月20日函至县“六重办”,要求李建友同志于8月20日前返岗。截至日前,李建友同志已返回至原有岗位,并要求陈燕琼同时挂职期满按时返岗。同时,中心制定出台了《永嘉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工作人员对外抽调管理办法》(永政建〔2021)24号〕,全面加强中心工作人员对外抽调管理。

二十四、针对“虽建立了意识形态工作相关机制,但党组成员述职未体现本岗位落实意识形态‘一岗双责’的具体内容”问题的整改情况。

及时调整领导小组,完善意识形态党内通报制度,现已经整改到位,完善出台了《关于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永政建党组〔2021〕17号)文件,并修订完善了《关于印发〈意识形态党内通报制度〉的通知》(永政建〔2021〕18号),加强了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保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了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研讨会,对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细则及维护意识形态安全进行集中学习,并开展了交流讨论;党组班子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干部年度述职报告重要内容,进一步落实党组书记、分管领导意识形态“一岗双责”。

下阶段,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按照县委巡察组要求,持续落实整改工作,进一步巩固提升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推动中心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强化组织学习,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强化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精神等重要思想的组织学习,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进一步强化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坚持抓整改落实与巩固提升相结合,继续加大建章立制力度。结合巡察整改工作,对现有制度进行梳理完善,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存在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问题的,逐一加以改进、完善和优化,切实增强制度的严肃性和约束力。三是深化整改成效,推进事业发展。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的重要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改进工作和推动工作的一次难得机遇,积极谋划和推进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各项工作,全面推进中心项目建设、干部职工管理等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7-67028002;邮政信箱:永嘉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邮编325100;电子邮箱:55624161@qq.com


中共永嘉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党组

2021年12月12日





清廉永嘉 共建共享
中共永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永嘉县监察委员会
微信公众平台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