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巡察
中共永嘉县供销联社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01-10  来源:县纪委县监委 分享到:



根据县委部署,2021年4月1日—4月30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供销联社党委进行了巡察。2021年6月30日,县委巡察组向县供销联社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县供销联社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召开党委专题会议研究,传达学习巡察反馈会议精神,深入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围绕反馈意见,逐条对照,逐项梳理,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职责、措施、期限,为整改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成立县供销联社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主要领导任组长负总责。党委班子及成员带头抓落实、抓整改,站位一线当指挥员、督察员,指导和督促各科室、各基层单位,严格按照要求、时间节点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定时将整改情况向县委巡察组沟通汇报,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建立整改跟踪督查机制,每周下发工作提醒单,并召开专题研究会,跟踪督查各项问题整改进度,确保巡察整改任务落实到位。

县委巡察组反馈的22个问题,制定57条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57条措施,整改完成率100%。巡察反馈后,在巡察整改中,给予党纪处分1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提醒谈话19人;建章立制15项,其中制定制度12项,修订完善制度3项;收回清退违规资金18562元。

一、关于“党委履行自身职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发挥基层服务功能。县供销联社党委推动基层单位参与到乡镇农合联工作中,并负责当地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管理。截至2021年9月,已有12家基层供销社负责人担任乡镇街道农合联副理事长参与乡镇农合联工作,共建设完成9家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由基层供销社负责人参与运营。督促基层供销社参与县供销联社重点工作,目前鹤盛供销社承担鹤盛商旅综合体建设,岩头供销社承担供销历史纪念馆建设,预计于2022年底完工。以供销社三大实体企业带动全系统参与服务“三农”工作。截至2021年9月,县农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小微企业和涉农主体提供融资担保1632笔、43744万元,牵头组织“金融下乡”服务12场(基层社负责协调联系);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承担全县化肥农药储备任务,为全县乡镇街道输送化肥农药3000余吨,组织“农资农技下乡”活动2场;“楠溪嘉品”新吸纳农业生产主体20家,结合农资下乡、农技培训等活动,宣传推广“楠溪嘉品”,共参加农产品推介会3场。

(二)强化制度督促引导。制定出台《2021年度基层供销社综合业绩考核办法》,其中将深化推进“三位一体”综合改革重点工作作为基层社年度重点工作指标列入考核,主要内容有配合建造区域性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配合组建商贸综合体综合服务社、自办或者合作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服务“三农”项目。制定出台《永嘉县供销系统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对项目建设招投标、操作流程、材料上报等进行了规定;修订完善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对全系统财务管理、资金管理、公务接待等作出了详细规定,确保各基层单位财务合规到位。上述文件现均已印发给各单位参照执行。

(三)加强党委监督指导。对个别基层单位财务监督审核不严的情况开展调查,并由县供销联社党委书记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对其进行严肃批评,要求其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党委组织开展全系统建设项目和财务情况全面排查,项目均为50万以下的网点设施改造项目,均按照《关于明确50万元以下小工程建设项目发包方式的通知》(永资管办〔2017〕15号)执行,各基层社和县属公司存在差旅费超预算、相关费用支出审批手续不齐全、白条子报销等问题,现均已督促整改到位。

二、关于“理论学习不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明确学习计划要求。制定出台《县供销联社党委理论中心组2021年学习计划》,并再次对照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进行完善,进一步明确学习重点、学习时间、学习方式,并制定学习计划预安排表;制定出台《县供销联社“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管理与考核办法(试行)》,要求在编工作人员每月学习积分不少于750分、每年不少于9000分,学习情况与公务员平时考核评优挂钩。

(二)开展问题纠错整改。对县供销联社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发现集中研讨发言无发言材料、会议记录不规范等问题。针对排查问题,2021年我社党委严格了理论中心组学习要求和会议记录,理论中心组目前已开展集中研讨会议记录详细且均有发言材料、理论学习参会人员签到齐全、记录规范且无时间逻辑错误。

(三)加强工作指导学习。由理论中心组学习秘书携带理论中心组会议记录本前往县委宣传部理论科请教学习,理论科工作人员指出问题县供销联社严肃问题整改,2021年已严格按照要求开展中心组学习;按照“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管理与考核办法,机关在编人员已全部进入县供销联社“学习强国”学习群中。

三、关于“学风文风不实问题仍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制定完善工作制度。根据《中共永嘉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永嘉县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责任分解表的通知》,结合我社实际,制定出台《2021年度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包含对基层党支部书记与党务工作者的培训,以培训教育切实提高学风和教育质量;根据《县委(县委办)公文规范化办理手册》和《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报送工作的通知》,结合我社实际,制定出台了《永嘉县供销联社公文办理管理办法》,对机关收发文制定一系列规定,确保单位收发文工作趋于规范。

(二)教育指导规范工作。邀请县委直属机关工委副书记王军对全系统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开展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基层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召开巡察问题整改相关制度学习会,通报了我社发文相关问题,并组织学习了新制定出台的《永嘉县供销联社公文办理管理办法》,让全体工作人员学习领会公文办理制度,便于往后公文办理工作规范开展。由县供销联社党委副书记对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进一步引导企业支部负责人重视党建工作,要求机关科室收发文负责人进一步规范工作。

四、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存在偏差”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收回清退违规资金。县供销联社党委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存在偏差问题开展调查。发现下属某企业2019年超标准公务接待1次和年终超标准聚餐1次;机关党支部2020年开展党员活动,其中两桌餐费共超标准50元;个别单位工会活动经费超标准发放等问题。现已要求各单位收回清退违规资金,共18604元。

(二)完善规范经费支出。制定出台《关于规范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作出了详细要求,确保党费使用管理合规;制定出台《永嘉县供销联社工会财务管理办法》,对工会经费审批权限、开支范围、管理使用进行了详细规定,确保今后合规有序开展工会活动;修订完善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对全系统财务管理、资金管理、公务接待等作出了详细规定,确保各基层单位财务合规到位。

(三)广泛开展排查监督。对全系统公务接待情况开展全面排查,全县供销系统各基层单位自2020年起已无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对机关党委下属5个党支部的党员活动开展情况、全系统单位餐费支出和工会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某企业党支部2020年组织党员活动住宿费超标准8元现已退回;对单位餐费支出和工会经费使用情况开展排查,各单位经费支出均未超标准。针对一系列问题由县供销联社党委副书记对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要求规范经费支出,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五、关于“内部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调查核实。针对机关2021年第一季度缺勤情况进行调查,并结合公务用车系统与OA系统会议通知记录进行核实,根据调查结果分别由县供销联社党委书记和县供销联社党委副书记对缺勤次数较多的工作人员开展提醒谈话,督促严格遵守考勤制度。

(二)加强考勤管理。确定考勤管理人员为机关纪委和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并采取三项措施推进,一是每季度考勤通报已将人员具体签到情况作为附件;二是机关纪委作为督查牵头部门,会同办公室开展每日检查,每季通报人员考勤统计表需签字确认;三是办公室考勤人员于每日上班时间后核对人员到岗情况,确定人员去向并及时备注。

六、关于“党建工作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明确党建工作职责。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机关党建责任的通知》,明确党建工作督查责任,严禁非党人员指导检查党建工作。并对下属5个党支部党务工作者进行排查,对由非党人员负责党建工作的2个企业党支部要求进行整改,现已由支部党员负责党建工作。

(二)按期开展支部换届。已对机关党委及下属党支部换届时间进行梳理,其中企业离退休党支部需今年9月19日之前完成换届工作,将企业离退休党支部换届工作列入当年度党建工作要点,现已完成企业离退休党支部换届工作。

(三)规范党员发展工作。重新对近三年新发展党员档案进行审核,对照党员发展流程及材料清单梳理问题清单及整改清单,发现问题6个现已整改完毕。

七、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规范会议记录工作。机关党委结合8月6日县委直属机关工委党建督查反馈问题,再次对下属党支部党建工作开展督查,共发现20个问题,已梳理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现各项问题均已整改到位。并且由县供销联社机关党委书记某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较差的企业党支部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对其进行严厉批评。由党支部书记对支部党务工作者开展提醒谈话,教育指导党务工作者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邀请机关工委工作人员对机关党委和下属党支部书记的党务工作者开展业务培训,对党建记事本记录进行重点培训,推进记录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二)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对各党支部民主集中制落实情况开展排查,发现某企业党支部未按规定流程开展“党性体检、民主评议”活动,“一言堂”确定优秀党员,由县供销联社机关党委书记对该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进行严厉批评并要求其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机关党委将该企业党支部作为年终考核检查的重点单位开展督查,确保民主集中制落实到位。

八、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意识淡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肃开展风险排查。结合县委巡察组反馈问题,把财务制度执行情况、单位资金管理、账务处理、公务用车等作为重点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共发现廉政风险5处,如五不直管制度落实不够到位、个别企业存在收入挂账行为、某企业违规使用企业资金、个别企业公车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现均已进行整改。其中某公司负责人因违规使用企业资金问题,已收到县纪委县监委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建立完善体制机制。修订出台《永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公用经费与专项业务经费支出和审批流程、规定社有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制定出台《永嘉县供销社系统社有企业资金存放管理暂行办法》,分别对社有企业闲置大额资金和300万以下资金存放使用进行了规定。下属某企业制定出台《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对公务用车使用、集中管理、停放等作出了详细规定,确保公车使用规范。

(三)规范管理企业资金。为进一步规范供销系统企业资金管理,县供销联社开展了系统竞争性存款招投标工作。2021年8月2日,对2021年度永嘉县供销系统下辖公司、基层供销社基本户及竞争性存款进行公开招投标。2021年8月24日,举行竞争性存款评标会,最终由浙江永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标。

九、关于“思想认识存在偏差,全面整改意识还不强,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还没有压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县供销联社党委重新梳理近三年“三重一大”事项形成明细表,并逐个填写事项备案登记表,报县纪委县纪委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备案。2021年起,县供销联社所有“三重一大”事项均于召开党委会前报备至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备案。对各基层单位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情况开展检查,汇总问题在全系统进行通报。并将问题整改及后续制度落实情况作为年终“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情况检查的参考依据,如若依旧存在原问题将在各单位年终考核中进行扣分。

(二)明确干部职责岗位。印发出台《关于调整机关一般干部岗位分工的通知》,进一步明确相关人员岗位职责,确保人尽其用,切实发挥每位工作人员能力。

(三)规范干部档案管理。对机关某工作人员相关人事材料时间逻辑错误情况进行认定。制定出台《永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规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永供〔2021〕43号).对档案管理工作分工与职责、收集与归档、利用与传递等做了明确规定。县供销联社全体干部(县管领导除外)档案已经补缺完毕,并已全部移交至县委组织部干部档案科存档。

十、关于“巡察整改存在‘冲关思想’,持续整改发力不够”问题的整改

严格办公用房使用。对全系统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开展排查,对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的某企业严肃督促整改到位,并对相关企业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提醒谈话。根据供销系统实际,制定出台《永嘉县供销系统办公用房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基层供销社、县属公司办公用房标准参照国有企业办公用房使用标准管理,人均使用面积不超过9平方米。

下一步,县供销联社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坚持抓好党建。强化党委党建主业意识,把握管党治党要求,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促进我社干部廉洁从政,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二是坚持持续整改。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体系、创新管理方式、夯实基础工作,建立长效机制。结合年终考核、定期督查的方式组织“回头看”,巩固巡察整改成果。三是坚持求真务实。注重整改成果运用,推动供销各项工作在深入,以更加崭新的风貌和昂扬的斗志,勇于担当、开拓创新、攻坚克难,向县委和全县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7-57673581;邮政信箱永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邮编325100,信封上请注明“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448383937@qq.com

中共永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委员会

202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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