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巡察
永嘉县卫生健康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01-10  来源:县纪委县监委 分享到: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4月27日至5月30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卫生健康局党委开展了巡察“回头看”,并延伸巡察了县人民医院党委。2021年6月30日,县委巡察组向县卫生健康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永嘉县卫生健康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压实整改责任。从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高度,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整改期间,通过召开全系统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部署会、责任分解会、落实情况推进会等,分层次发动,统一思想,提高对巡察整改的思想认识,把全系统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落实县委巡察整改要求上来,统一到运用巡察成果促进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上来。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第一时间成立由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巡察工作整改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由局党委副书记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改日常工作。同时,对照巡察反馈的4大类14个方面34个问题,制定出台了《落实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提出了112条整改措施,明确要求各责任领导、科室主动认领问题,盯住问题不放过、扫清盲区不漏过,实施挂图作战,整改一个问题对账销号一个问题,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件件有安排,事事有人抓,整改有措施,完成有时限。三是狠抓督导落实,构建长效机制。整改以来,局巡察工作整改领导小组多次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局党委书记以身作则,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研究、亲自督办,班子成员按照责任分工对号入座,主动认领,牵头研究措施、督促落实、带头整改,各责任科室(单位)按照整改方案要求,逐条抓好整改。并建立了整改销号制度,局机关纪委全程跟踪督办,督促各责任科室(单位)如期完成整改任务。

县委巡察组反馈的34个问题,制定112条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111条措施,整改完成率99%。在巡察整改中,立案2件,1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和撤职,1人给予政务警告;通报批评1人,约谈10人,提醒谈话38人,谈心提醒24人。建章立制20项,其中制定制度9项,修订完善制度11项。

一、关于“党委履行工作职责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6月至8月份,对12家基层医疗机构开展调研,与当地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就卫生医疗情况开展座谈。对走访过程中发现的危旧房等建筑,要求进行房屋安全等级评定,对鉴定等级C/D级及破漏的建筑,进行腾空搬离、维修加固及流程改造等工作。制定《2021年度永嘉县卫健系统修购基金分配表》,为13家基层医疗机构安排修购资金,并保证该项资金的科学分配使用。制定《2021年永嘉县卫生健康系统医疗设备购置补助清单》。根据年度设备购置资金预算,将于第四季度为各基层医疗机构购置洗胃机、除颤仪等设备,进一步实现基层医疗机构医疗设备达标目标。

(二)印发了《关于印发2021年度永嘉县县域医共体建设部门清单及重点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关于印发永嘉县县域医共体规范化建设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成立永嘉县县域医共体改革专家组的通知》。目前,两大医共体均已成立十二个管理中心。已建设全科联合门诊40个,联合病房4个;2021年8月底前临床医学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下沉服务1162人次。县人民医院与市中心医院实施“山海”提升工程,截止8月底,市中心医院实际下沉专家17名,实际下沉1092天,开展培训带教78场次,下沉专家门诊量3261人次,完成手术144台次,开展义诊4次。

(三)7月14日下发《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执行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全面排查26家卫生健康单位医疗服务价格的执行情况,发现共有12家单位存在实际收费与规定标准不符、医疗耗材零差价销售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已整改到位。8月份,对9家单位进行核查,下发了《关于对医疗服务价格执行情况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要求对超标准收费、未执行耗材零差价等问题及时整改,并退缴多收费用,对11人给予提醒谈话,1人给予谈心提醒。此次通报结果将作为各单位年度绩效考核扣分的依据。并修改完善了《永嘉县卫生健康单位财务管理若干规定》,明确了“专人负责监督检查”等要求。

(四)下发了《关于开展绩效工资管理工作规范提升活动的通知》,重点对各单位现行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调控性等方面进行对照审核并规范完善。县人民医院成立了“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工作计划表,将在12月底前完成修订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办法。其他各单位也计划在12月底前完成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办法。

(五)在全系统开展管理制度规范使用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部分单位存在制度更新修订不及时、个别管理制度已不符合当前工作实际等问题,已重新修订或规范调整。县人民医院及时启动了规章制度的修订更新汇编工作,共修订更新制度319个,撤销4个。2021年9月22日举办了一期大型管理制度培训会,邀请了温州市中心医院副院长作医院管理专题培训,全县各卫生健康单位相关人员共139人参加培训。

(六)7月27日下发《关于开展全县卫生健康系统采购赠送(随机附带)物资等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全面核查2016年至今采购过程中接受供应商赠送(随机附带)物资及其出入库管理等情况。8月份对9家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下发《关于对采购赠送(随机附带)物资管理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要求对尚未纳入统一管理的所有未使用完或2021年收到的赠送耗材物资进行清点和补入库,对1人给予通报批评,10人给予提醒谈话,4人给予谈心提醒。制定出台了《永嘉县卫生健康单位医用耗材采购使用管理办法》。

、关于“疫情防控工作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面排查基层卫生健康单位发热诊所设置情况,根据验收要求,对23家单位开展线上线下发热诊室走访验收工作,发现诊室设备不齐全、诊室设置不合理、人员配置不达标等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对进度相对缓慢的2家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开展集体约谈。目前,23家单位均已通过验收,规范化发热(传染病)诊室设置达100%。

(二)以局班子领导为网格长,机关干部为一级网格员,医共体牵头医院干部为二级网格员,每周一次对全县医疗机构开展督查指导,并将检查结果录入精密智控平台。

(三)各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为院感防控第一责任人,带头参与院感巡查;设立院感防控监督岗,做到两员两监督一巡查;重点岗位工作人员核酸检测每2天1次,其他岗位每周1次;每日报告工作人员健康监测状况;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工作制度和首诊负责制。

(四)7月份以来,排查基层医疗机构531家,检查医疗机构784家次,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105份,发现违规接诊发热及相关疑似症状患者单位6家,对疫情防控不到位、存在传染隐患的医疗机构责令关停32家,自愿停业117家,查处违法行为23起。

(五)8月13日,在县人民医院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演练;9月16日,县妇保院开展疫情个人防护培训学习等等;“健康永嘉”不定期发布疫情宣教知识。9月7日,对相关人员进行谈心提醒,要求加强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水平,强化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

、关于“理论学习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近五年来78次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情况开展全面排查,发现领导发言和集中研讨较少、学习内容不够全面、专题不突出等问题,在整改期间已避免此类问题。9月18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上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剖析反思。

(二)按照年初制定的“中共永嘉县卫生健康局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开展学习,并制定“中共永嘉县卫生健康局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7-12月专题学习计划表”。

(三)严格按照党委理论中心学习提醒清单,6至9月份开展专题研讨会4次,听取报告会1次。

(四)县人民医院对55名学习月积分低于750分的党员进行了督促学习,相对落后的13人由所在支部书记分别对其进行了谈心提醒。7月26日-28日,局党委对28个卫生健康单位党组织的“学习强国”情况进行抽查,其结果排名进行全系统通报,要求参与度靠后的2家单位分析原因,对未参与的党员进行谈心提醒。

(五)在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各党组织开展争当“学习强国”平台“学习之星”评比活动,按照统一时间节点的总积分排名顺序,评出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共计60名党员荣获“学习强国”平台“学习之星”,予以通报表彰。

(六)局党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学习强国”制度的通知》;县人民医院出台了《关于“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积分奖惩办法的通知》,将学习强国学习情况与个人的年度评先评优挂钩。

、关于“法治建设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8月26日出台《关于印发永嘉县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公示等制度的通知》。

(二)7月份以来开展立案并结案的行政执法监督17起;评议行政行为303件,满意度100%;审核重大行政处罚案件6件,均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引进已经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工作人员;7月23日,邀请市卫健委法规处专家进行法律讲座,局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科、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共计40余人参加会议。

(四)对《浙江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实施以来的案件进行排查,发现2020年职业卫生案件、非医师行医案件、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案未使用《浙江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等问题,经过归纳总结,已根据不同情况进行整改。

(五)出台《永嘉县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制度》,对《浙江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根据我县实际进行细化。

五、关于“文风不实问题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给予宣传科相关人员提醒谈话。

(二)对近五年来1430个文件及班子成员46份“五述报告”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问题。

(三)为避免文件内容雷同,严格按照公文流转由拟文科室负责人、办公室人员双人校对签字,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后签发的程序。

六、关于“为民服务水平与群众需求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全县3家县级公立医院及23家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针对标准开展自查,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方案。

(二)9月13日制定出台了《关于印发<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对优化医疗服务做了具体要求。

(三)组织县卫生监督所开展日常检查管理,对发现问题较严重的三家单位予以立案。转发了《医疗机构投诉接待处理“十应当”》,明确了医疗机构投诉接待处理流程。7月份以来,开展三基三严培训5期,共有642人参加。

七、关于“内部管理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2021年7月12日至30日期间,完成了对2016年以来,单笔支出达10万元以上的所有支出进行全面排查。经排查,没有发现除捐赠款以外的10万元以上单笔支出未经党委会研究支付的现象。完善了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全系统财务管理若干规定等制度。

(二)7月16日下发了《关于开展公务接待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对近五年以来的公务接待情况进行全面自查。8月下旬,对下属单位开展了实地抽查。发现个别单位存在超标准接待现象,对相关人员予以提醒谈话或谈心提醒;超标准接待费用已退回单位户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等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审批程序,规范费用报销,严格落实“六单合一”报销制度等。

(三)2021年7月30日,组织财务分管领导,办公室、规财科、支部书记等相关人员,专题学习《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浙江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公”管理的通知》《永嘉县卫生健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等有关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

(四)下发了《关于要求迅速开展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工作人员离岗外出报告请销假审批制度情况自查的通知》,对近五年以来全系统的干部职工外出学习培训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没有发现其他问题。2021年7月12日完善了《关于印发永嘉县卫生健康局机关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考勤实行“一月一汇总一公示”,考勤结果纳入全员绩效考核。

(五)对局机关实行一月一检查,7月5日、8月23日检查了局机关工作人员考勤情况,没有发现违反效能问题。

、关于“出入境管理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7月22日出台了《永嘉县卫生健康局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

(二)下发《关于进一步严肃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开展全系统证照管理情况全面排查,发现个别单位存在证照管理不规范现象,已整改到位。

(三)对上交护照不及时、遗失证件时未及时向公安部门办理遗失手续的2名同志给予谈心提醒。

(四)《永嘉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全县卫生健康单位考绩办法>的通知》已将证照管理情况纳入各单位的年度人事工作考核内容。8月底9月初抽查了7家单位的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情况,抽查情况作为该单位的年度人事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关于“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下发《关于开展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工作的通知》《关于调整局班子成员联系机关支部和下属单位党组织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开展“模范机关”建设的通知》《关于深化“四化”党支部和党建品牌创建工作的通知》

《党员实行量化积分管理》《建立青年干部政治、业务“双导师”机制的实施方案》等,进一步规范党建工作。

(二)截至8月份,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5次;开展专题讲座85场次;党委成员深入基层单位检查了解党建工作的落实情况共35次,指导和帮助解决基层单位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14个;对5家示范点创建单位进行调研督导。

(三)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分别根据科室特点、重点学科、区域划分等设置党支部和党小组,9月6日制定《关于做好全县卫生健康系统2021年度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积极鼓励已创建成功的“五好”星级支部申报示范性离退休干部党支部,3家公立医院离退休党支部正在申报中。

(四) 从优秀党员干部中选拔党组织书记,3家公立医院均优先选拔党员担任内设机构负责人,其中县人民医院党员占67.5%;县中医医院党员占58.3%;县妇保院党员占62.5%。

(五)在主题党日活动中以“固定动作+自选动作”的模式开展活动,第二季度组织全系统书记讲党课共118次,8月份开展交流谈心534次、开展全系统党员党史知识书面答题测试共3次、党员干部轮流主讲161次。

(六)党员积极参加“学习强国”学习,平均积分全县第4名;7 月22日和 8月 18 日积极组织45人参加明德读书会;7月16日组织全系统72名党务干部开展业务培训。

十、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7月23日,邀请市专家举办依法行政暨《行政处罚法》培训会,局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科、全县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共计40余人参加了培训;9月14日,召开了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基建项目业务学习培训会,各项目单位负责人及经办人员参加了会议。基建科人员报名了全国医院建设大会,将按会议时间安排参加业务培训。

(二)9月26日出台了《永嘉县卫生健康系统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试行)》。对2016年以来4次干部选拔任用情况进行了排查,未发现其他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的问题。

(三)开展全县医疗服务行业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排查,发现违规入股2起、违规多点执业1起,分别给予相应问责。另外,发现酒驾1起,给予党政纪处分。

(四)各单位分别通过会前“纪律学习十分钟”、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开展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剖析、发放家庭助廉倡议书等活动深入开展廉政教育。

(五)7月2日至8月27日,对下属各单位开展正风肃纪检查,发现效能行风、院内疫情防控执行不到位等问题27个,下发《关于2021年7-8月正风肃纪检查情况的通报》,各责任单位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对13人给予罚款,共计1465元;对5人给予提醒谈话;对6人给予谈心提醒。

、关于“机关纪检监察监督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经调查,局机关工会近五年实际发放的节假日金额均未超省定标准600元,其制定的《永嘉县卫生健康局机关工会会员福利制度》存在文字表述与省定标准不相符的情况,对局工会主席给予谈心提醒。

(二)8月2日下发了《关于要求永嘉县卫生健康系统各基层工会开展经费使用情况自查的通知》,要求各基层工会开展2016年至今工会经费使用情况自查。8月下旬对基层工会的经费使用情况开展抽查,发现超额发放节日慰问品、往年慰问品发放个别人未签字等问题,系统工会下发《关于永嘉县卫生健康系统各基层工会近五年经费使用情况的通报》,要求存在问题的基层工会立即整改。根据浙江省总工会文件要求,重新制定了《永嘉县卫生健康局机关工会会员福利制度》。

(三)对移风易俗工作开展以来97起婚宴进行排查,发现签字不规范等问题,已及时整改。9月8日完善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红白喜事“凡办必报、凡办必查”要求的通知》,明确了相关流程和具体要求。

、关于“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还没有压实,全面整改意识还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县中医医院给予通报批评,对2名返岗不及时人员给予约谈。

(二)对县人民医院给予通报批评,对在编不在岗人员给予约谈。

(三)在全系统开展了在编不在岗清理规范工作。清理出6家单位共8名在编不在岗人员,现已整改到位。其中返岗正常上班4人,确因身体原因按规定报请病假3人,解除聘用合同1人。下发了《关于长期在编不在岗处理结果的通报》,对无正当理由存在长期在编不在岗现象的2家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相关人员给予约谈。

十三、关于“巡察整改存在过关思想,深入整改发力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局机关各科室专业人员配置进行了排查,发现除了法制科和基建科专业人员配置相对薄弱外,其他科室人员配置基本符合要求。

(二)已调整法律专业人员到政策法规科。

(三)7月23日,邀请市专家举办依法行政暨《行政处罚法》培训会,局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科、全县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共计40余人参加了培训;法制科人员通过温州网络课堂,学习《促进法》《执业医师法》等依法行政和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十四、关于“整改成效持续性不足,个别问题出现反弹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局机关各科室人员挂职情况进行全面排摸自查,发现部分人员挂职时间已经到期,但因疫情防控等工作需要继续挂职;个别科室挂职人员根据工作任务进展可以提前返回原单位。上述情况提交8月18日局党委会研究通过。

(二)目前,局机关挂职人员共16名,分别分布在11个业务科室,每个科室挂职人员不超过2名,符合规定要求,未出现“扎堆”现象。

(三)9月18日局党委会进一步明确了挂职人员准入退出机制。即各科室中长期(6个月及以上)挂职人员不超过2名,短期临时性(6个月内)挂职人员严格控制,任务需要确需延期挂职的,必须由科室申请局党委会审核同意。

下一步,永嘉县卫生健康局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县委巡察组要求,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巡察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进一步压实“两个责任”。局党委将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持续强化组织推动、宣传教育、监督检查,逐级传导压力,确保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同时,切实把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贯穿卫生健康事业的各项工作、各个环节中去;并聚焦主责主业,紧盯药械购销、内部管理、财务制度等关键领域,持续强化风险防控,驰而不息整治卫生健康领域不正之风,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二是进一步抓好问题整改。坚持整改目标不变、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持续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增强巡察整改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整改的,组织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涉及面广、比较复杂、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将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坚持一抓到底,加强督促检查,坚决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三是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把巩固整改成果与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相结合,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民主决策、干部选拔任用、医院管理、内部监督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为重点,推动制度建设“废、改、立”工作,以制度建设的成效固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同时,把巩固整改成果与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相结合,对标对表县委提出的“五三一”战略部署,加快推进健康永嘉建设,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化,全力提升群众健康获得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13868873669;电子邮箱:1051203391@qq.com

         中共永嘉县卫生健康局委员会   

202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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