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永嘉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
发布时间:2021-08-24 来源:县纪委县监委 |
根据县委部署,2020年12月7日至2021年1月16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永嘉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进行了巡察。1月22日,县委巡察组向永嘉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永嘉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统一思想认识,认真领会把握巡察整改要求。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领会。深刻认识县委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和意见建议的迫切性、重要性,领会巡察整改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化反腐败斗争、构建良好政治生态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层层传导压力推动整改落实。整改工作在党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建立了牵头挂项机制,由党组书记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职抓好各项具体任务的落实。自整改工作启动以来,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力亲为抓部署、抓推动、抓落实,并严格要求班子其他成员各负其责,推动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三是明确责任分工,高效有序开展各项整改工作。研究制定了《中共永嘉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逐条逐项明确了牵头领导和责任委室,并确定了整改时限和目标要求,有计划、有步骤抓好落实,确保反馈意见“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县委巡察组反馈问题25个,制定整改措施69条,已整改完成措施69条,整改率100%。在巡察整改中,提醒谈话19人,完善制度7项,其中制定制度2项,修订制度5项。
一、关于“新形势下政治理论学习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为进一步规范机关党组理论学习,制定了《永嘉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2021年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总体要求、学习重点和学习要求,在自学的基础上,全年安排12次集中学习,把习近平总书记系重要讲话精神、重要论述、相关著作,中央省市县相关重要会议精神作为学习重点,分阶段、有针对性、有重点开展学习。
(二)将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到全机关,邀请委室其他正副主任、办公室各科室工作人员一同参加理论集中学习研讨,创建浙政钉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群,及时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资料及其他相关学习资料,通过微信、浙政钉工作群发送给大家,督促做好自学,定期提醒大家登录学习强国、温州网络学堂开展相关学习活动,做好学习内容的延伸拓展。
(三)明确一名办公室工作人员专人负责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记录,做到专人专本规范记录。接下来,县人大将对照《学习计划》,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关于防范刚性风险挑战、关于中国共产党党史、习近平总书记在庆党成立100周年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等内容开展重点学习,并同步做好贯彻落实。
二、关于“机关党组统帅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机制建设。2月22日,召开机关党组会议,完善了《永嘉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工作规则》和《永嘉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了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工作职责,健全了财务制度。尤其是细化了大额度资金使用流程要求,明确大宗物资一次性采购金额1万元以上的事项和行政日常公用经费一次性1万元以上的开支必须经机关党组讨论决定。
(二)明确机关党组班子成员分工。细化各班子成员职责,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对常委会党组研究部署的工作做到快速跟进、及时落实,切实提升班子执行力和战斗力。进一步落实纪检效能专人分管机制,确定了王建新主任专人负责纪检工作,严格执行议事程序。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安排使用,必须坚持调查论证、会上集体讨论和党政正职末位表态。
(三)加强日常工作对接。党组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开展了谈心谈话,并在今后常态化落实谈心谈话。同时,加强机关委室之间日常工作交流。依托基层调研、考察等工作契机,促进各委室之间增进交流。今年以来,已组织相关委室开展了法治、环保、交通枢纽和文化名城建设等专题基层调研。
三、关于“职能履行未能充分显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机关党组完善了《机关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厘清了机关党组工作职责和人员分工。机关党组书记戚永东负责党组全面工作,纪检、统战工作由王建新负责,组织宣传工作由胡寿旺负责,切实推动各项工作按计划有序开展。
(二)结合全县党建工作计划,机关党组制定了《县人大常委会机关2021年党建工作计划》,明确全年工作要求和目标,进一步理顺工作思路。
(三)完善了《机关党组工作例会制度》,明确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常态化研究党建工作,努力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成效。将《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列入《2021年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于6月份开展集中学习。
(四)组建基层乡镇(街道)人大微信群,利用乡镇街道人大代表实体联络站、网上代表联络、触控一体机等平台,加大对上级相关条例的宣传贯彻力度。
四、关于“工作态度上有所松劲”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认真完善了《人大常委会机关谈心谈话制度》,开展了谈心谈话活动,并做好相关谈话记录。从1月6日开始,由党组书记戚永东带头对党员开展谈心谈话,目前已有10位党员完成谈话,接下来将继续认真推进落实,实现谈心谈话全覆盖。
(二)通过制定完善《机关党组工作规则》《党组工作例会制度》等规则和制度,进一步规范严肃党组工作,努力为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委室扎实开展工作起到模范表率作用。同时,党组负责人和党组成员带头开展了谈心谈话活动,在谈话中机关党员深入开展了剖析自查,进一步提高了站位和认识,并表示在今后工作中要切实增强担当作为意识。
(三)加强宣传引导。于2021年2月24日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评选出“模范党员”6位,以榜样示范带动全体干部提升干事创业积极性。
(四)在《县人大考勤和请销假制度》中,进一步明确“个人年度考核汇总情况作为个人年度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在今后的日常管理中,将继续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方式,严格执纪问责。
五、关于“服务意识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深入开展自查自纠。3月11日,召开了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党组成员深入剖析了问题根源,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认识,认真落实各项整改举措。
(二)抓深、抓实基层调研。完善了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并根据常委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和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主要议题安排,督促并积极带动各委室加大基层调研力度。目前已开展了法治、环保、交通枢纽和文化名城建设四次专题基层调研。
(三)加强与基层群众、选民常态沟通。认真制定《关于组织全县各级人大代表开展“聚民情、汇民智 助力十四五开新局、喜迎建党百年“走访服务选民活动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推动人大代表广泛深入联系选民和群众,广泛听取群众和代表的意见建议,帮助解决基层企业发展难题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六、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在《机关党组议事规则》中明确“三重一大”事项标准,尤其是大额经费支出的标准和程序。所有大额支出(日常开支除外)必须经机关党组会议研究通过,严格按照《议事规则》中制定的程序执行。
(二)制定了《永嘉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机关各项财务支出,严格报销报账的程序。
(三)对工会账目进行专项清查,对一些手续不完整、不规范的支出,补全手续。组织全体机关人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关于加强和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细则》和温州市总工会印发的《关于基层工会会员会费收支的说明》等内容,严格按照工会财务审签制度管理工会经费,确保今后工会的支出,符合制度要求。
七、关于“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结合2021年县直机关党的工作要点,认真制定《县人大常委会机关2021年党建工作计划》,严格落实党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1月29日召开了党建工作专题会议,党组成员作了“一岗双责”落实情况汇报,并明确了每年召开2次党建工作专题会议、每半年听取1次支部工作汇报的要求。
(二)细化了党组成员职责分工。1月29日机关党组会议上,进一步明确了党建工作中纪检、统战、组织、宣传等职责分工。
(三)加强党建队伍建设。选举了朱清东同志为党支部书记,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同时将县人大6楼2号会议室作为党建活动固定场所,对照“墨香机构”打造标准,对场所环境进行了布置,提升党建工作质量。
(四)加强星级支部建设。对照星级支部创建标准和要求,积极开展星级支部申报和创建工作,3月12日,中共永嘉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离退休支部委员会已成功创成四星支部。
八、关于“党的组织力有所缺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党建队伍建设。选举朱清东同志为党支部书记,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明确了党组班子成员职责分工,健全了机关党组例会制度。确定王建新、胡寿旺为机关党支部分管联系负责人,指导党支部开展相关党建工作。
(二)加强横向交流学习,4月9日—10日,组织机关全体党员赴天台、椒江开展考察、学习,就如何更好发挥机关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主动向其他省市人大和兄弟县市区人大学习取经。同时党组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常态化开展了谈心谈话活动,通过运用好人大常委会机关微信群、浙政钉群等交互平台,进一步加强各委室之间沟通交流,全面增进了协调联动。自整改以来,每月至少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一次,精心开展机关党日主题活动、老干部活动、妇女活动、志愿服务、贫困慰问等活动各一次,进一步加强了干部间交流联络。
(三)积极加强宣传引导。2021年2月24日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评选出“模范党员”6位,以榜样示范带动全体干部提升干事创业积极性。
九、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过于宽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通过自查自纠,在思想上加强班子成员和广大干部对召开民主生活会的重视。2021年1月27和2月24日分别召开了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扩大民主生活会(科级领导干部)和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支部组织生活会。在民主生活会上,广大干部积极且广泛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从而在今后的工作中能更好提高认识,严肃纪律,端正作风。在组织生活会广大党员干部进行了深入的自我剖析,进行了一次深刻的党性体检,提升了党员干部的思想觉悟。
(二)严格规范组织生活。提早通知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时间,在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之前,确定了会议主题,让广大干部提前回顾自己一年的工作,确保大家在会前深入自我剖析,找出不足之处,形成发言提纲。在2021年1月27日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扩大)民主生活会(科级领导干部)上,每位干部都能对照各自的剖析材料,在会上认真地指出自己以及其他干部在工作上、个性上存在的不足之处,达到了“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
十、关于“党员监督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2021年1月6日党组书记已经对党组成员进行了谈话。在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会上完善了《人大常委会机关谈心谈话制度》,并已开展谈心谈话全覆盖,目前党组成员对部分委室负责人已开展了谈心谈话,并做好相关谈话记录,通过谈心谈话做到对党内同志的关心关爱。
(二)完善和制定了《机关考勤和请销假制度》《机关谈心谈话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把制度落实到平时的工作中。
(三)指派潘晓光同志协助离退休支部书记落实支部日常管理,认真开展好主题党日活动和党费交纳等日常工作。3月26日,离退休支部组织开展了主题党日活动,并严格按照党章规定,按月、足额向党组织缴纳了党费。
十一、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组班子认真学习领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2021年1月29日的党组会议上,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了《关于实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廉政准则》相关规定。
(二)2021年1月29日,在机关党组会上,进一步讨论完善了《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工作规则》,明确了党组成员职责分工,对纪检、统战、宣传、组织能工作职能明确专人分管。1月份以来,已先后对潘长建、李福华、金家彪等10位同志开展廉政教育谈话,接下来将继续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实现党员谈话全覆盖。
(三)2021年1月29日在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会上,党组成员胡寿旺、王建新分别就“一岗双责”进行了专题汇报,戚永东作小结。
(四)加强作风建设。2021年3月18日人大常委会机关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组织全体干部观看廉政教育警示片《特别追踪》,并进行党史学习教育,以提高党员干部政治自觉性,增强反腐倡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同时设立党风廉政教育主题学习园地,购置党风廉政教育方面的学习书籍供干部阅读,落实党员干部常态化纪律教育。自整改以来,县人大党风廉政方面未出现问题,今后,县人大将继续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对违反党风廉政纪律的干部严肃处理。
下一步,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继续深化思想认识。把深化思想认识作为抓好整改工作的重要前提,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和班子成员进一步明确开展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巡察工作的要求上来,及时把巡察工作的成果转化为提高人大工作水平的成效。二是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针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和不定期抽查,坚决防止“回潮”和“反弹”。针对需要长期持续落实整改的事项,持之以恒,盯紧看牢,抓紧抓实,持续跟踪督办,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针对整改效果不好的事项,分析原因、改进方法,确保整改取得实效。三是继续巩固整改成果。进一步抓好建章立制长效整改工作,确保采取的措施能够高效完成,形成的机制能够贯彻落实,取得的成效能够巩固发展,为解决问题、转变作风、推动发展打牢基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7-57756080;邮政信箱325100;电子邮箱823592086@qq.com。
中共永嘉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
202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