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巡察
关于十三届县委第八轮巡察反馈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7-19  来源:县纪委县监委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下旬至5月底,县委巡察组和鹿城区委第三巡察组分别对县委办、县府办、县委改革办、县大数据管理中心、县文明中心、县南岸水库工程建设中心、县医疗保障局等7家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对县卫生健康局、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县供销联社等3家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

6月30日至7月5日,对本轮10家被巡察单位进行了巡察反馈,共反馈问题218个。周旭丹副县长、张健副县长分别参加了县卫生健康局党委和县供销联社党委的巡察情况反馈会,并作了重要讲话;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朱佩珍、黄鹤楼、叶确健等同志参加了有关单位的巡察情况反馈会。

本轮巡察发现10家被巡察单位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1、思想政治建设不够深入到位。一是学懂弄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还有差距。多数被巡察单位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有关重要论述精神的学习只停留在简单传达层面,在准确把握精神实质、真正学懂弄通做实上还存在差距。二是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还不扎实。多数被巡察单位存在“重业务、轻思想”现象,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日常工作重视不够、抓得不严。

2、服务中心保障大局作用突显不充分。履行自身职责不到位,落实重点工作力度不够。一些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高,在推进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的过程中,创造性贯彻落实能力不强,实际工作成效不够明显。

3、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力度不够。民生事项进展较慢,对部分事关群众民生问题的重点项目推进力度不够。服务群众能力不足,回应群众诉求不够及时。

4、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仍有偏差。个别单位存在福利待遇相关规定执行不严、超标准接待和餐费结算程序不规范、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等情形。

5、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有力。一是落实党建主体责任还有差距,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普遍存在对党建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到位,抓党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强,对党建工作压力传导不够有力。二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谋划不深不实,一些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研究部署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不够扎实,单位班子领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不到位,对干部的廉政教育工作抓得不严。三是个别单位存在“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

6、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一些基层党组织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存在支部书记没有带头上党课、党员干部参会积极性不高、会议记录不规范等情形。一些单位党组织没有严格按照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批评和自我批评流于形式、辣味不足,没有真正达到红脸出汗效果。

7、干部队伍建设和日常管理存在短板。专业干部配备使用存在不足,机构编制规定执行不严。同时,在选人用人方面,一些单位对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的有关规定了解不深,存在考察程序倒置、环节缺失、未批先任、材料不全等问题。

巡察组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建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轮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和普遍性问题,提出了4个方面成果运用意见建议,由相关职能部门牵头开展专项整改行动。本轮巡察集中整改时间为3个月,10月上旬将完成整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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