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之石
嘉兴南湖:“三廉”工作机制 压实压细“两个责任”
发布时间:2020-01-27  来源:县纪委县监委 分享到:


“我镇在小型工程项目管理中,存在着招投标程序不规范、监管不到位的问题,要立即研究,马上整改。”这是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年中“述廉”会议时,镇党委书记向分管城建副镇长点出的问题。随后,该镇相关条线立即着手研究,修改完善了《小型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调整镇招标采购领导机构,成立招投标监督小组,对10万元以下小型项目实行备案公示制度,对1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项目全程进行监管,有效解决招投标不规范问题。

去年以来,嘉兴市南湖区纪委区监委针对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在落实“两个责任”过程中出现的履职不充分、监督不到位等问题,在各镇(街道)全面推行“诺廉、述廉、评廉”的“三廉”工作机制,督促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一把手”压实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助推基层纪委(纪工委)发挥监督实效,形成人人肩上有压力,个个身上有责任的工作氛围。

年初,各镇(街道)细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领导班子成员在履行“一岗双责”共性责任的同时,结合本职工作和责任分工,聚焦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提出并公开晒出个性化“诺廉”清单,亮化工作目标、工作举措和完成时限。

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定期听取班子成员“述廉”报告。班子成员围绕各自“诺廉”清单,突出重点领域、焦点问题,以及自身落实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带头执行廉洁从政规定、对分管工作人员教育管理等方面进行“述廉”报告,既讲做法成效,也讲问题和不足。班子成员之间相互提醒,对报告内容有疑问部分进行提问询问,由报告的班子成员当场答疑解惑,作出说明。

党委(党工委)“一把手”主抓直管,对“述廉”的班子成员进行综合性“评廉”,指出其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意见,对其分管条线的党风廉政工作进行点评和部署。对点出的问题和整改意见,由镇(街道)纪委(纪工委)梳理形成监督清单,进行督促整改。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通过约谈提醒、廉政抄告、催办督办等方式跟踪问效,倒逼问题解决。

通过“三廉”工作机制,南湖区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一把手”共点出领导班子成员问题和不足167个,提出整改意见建议233条,推动健全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分层分级廉政谈话、强化作风效能执行力、落实基层减负等机制制度,督促工作推动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不作为慢作为等方面问题整改落实146个。(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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