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永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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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8-27
来源:县纪委县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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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永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
一、中共永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规定的职责、职权和工作程序开展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县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乡镇人民政府及其国家公务员和县人民政府及县人民政府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统称为监察对象)执行法律、法规和政府决定、命令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等情况。负责统一部署全县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三、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承担县委、县人民政府反腐败斗争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职责。
四、负责检查并处理县级机关各部门、各乡(镇)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建议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组织和党员的处分,必要时可直接检查并处理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重大、典型的违纪案件;负责调查处理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国家公务员和县人民政府及县人民政府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对有关责任人依法作出行政处分或提出给予行政处分的建议。
五、受理对管辖范围内党员、党组织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和党员、党组织的申诉;受理对管辖范围内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对县监察局作出的监察决定、监察建议不服的申诉,管辖范围内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县监察局受理的申诉;保护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
六、负责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纪政纪教育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政府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七、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的理论研究;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进行调研。
八、负责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规范性文件及政策;负责变更或撤销下级纪律检查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对县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作出的决定、命令、指示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国家政策的提出纠正或撤销的建议。
九、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对拟提任干部进行审核。
十、承办市纪委、市监察局和县委、县人民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中共永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预算只有本级预算。
二、中共永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中共永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2,032.78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57.85万元,增长29.0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社保标准提高、考绩奖标准提高,增加巡察专项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032.78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2,032.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032.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 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032.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76.54万元,占92.31%;项目支出156.24万元,占7.6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万元,占0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032.78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457.85万元,增长29.0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社保标准提高、考绩奖标准提高,增加巡察专项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32.7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57.85万元,增长29.0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社保标准提高、考绩奖标准提高,增加巡察专项经费。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32.7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10.60万元,占89.07%;国防(类)支出 0万元,占 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 %;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 0万元,占 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5.01万元,占9.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7.17万元,占1.83%;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 %;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 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 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 %;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891.94万元,支出决算为2,032.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4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社保标准提高、考绩奖标准提高,增加巡察专项经费。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546.78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810.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0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加、考绩奖标准提高。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36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56.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8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增加巡察专项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19.29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32.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9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社保标准提高。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年金等缴费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47.72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47.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6%,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4.96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4.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2.27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2.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04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23.88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3.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2%,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76.5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29.6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积金缴纳、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遗属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246.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永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 0 万元,占 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 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 %;节能环保(类)支出 0万元,占 0%;城乡社区(类)支出 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 万元,占0 %;交通运输(类)支出 0万元,占 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 万元,占0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 万元,占0 %;其他(类)支出 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 0万元,占 0%。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8年度未安排政府性基金的收支。
(八)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7.49万元,支出决算为43.06万元,完成预算的49.22%,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纪委对三公经费使用比较谨慎。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7年度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该项目;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0.73万元,占94.59%,与2017年度相比,增加18万元,增长79.19%,主要原因是更新一辆;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3万元,占5.41%,与2017年度相比减少1.16万元,下降33.23%,主要原因是县纪委对三公经费使用比较谨慎。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用于机关单位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 本单位未安排因公出国(境)。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73.49万元,支出决算为40.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4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安排金额不准确。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8.49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1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2.24万元,主要用于保有车辆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8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14.00万元,支出决算为2.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64%。主要用于接待省市相关人员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纪委对三公经费使用比较谨慎。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40批次,累计388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3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市相关人员等支出。接待388人次,40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中共永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涉及项目3个,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56.24万元,占项目资金预算总额的114.88%。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中共永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办案经费及巡察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办案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0万元,执行数为1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留置5人,2018年度采取留置措施5人次,其中开除党籍5人次,政务开除1人次,移送检察机关5人次;二是违纪所得上介国库198.33万元;三是2018年度,共处分379人次,其中给予党纪处分357人次,其中警告168人次,严重警告108人次,撤销党内职务10人次,留党察看10人次,开除党籍61人次;给予政务处分27人次,其中警告12人次,记过3人次,记大过3人次,降级3人次,撤职3人次,开除3人次。四是进一步加强了永嘉县政治生态建设,为打造清廉永嘉奠定扎实基础。
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表 | ||||||||||||||||
(2018)年度 | ||||||||||||||||
单位金额:万元 | ||||||||||||||||
项目单位名称 | [101022001]中共永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 | 项目名称 | 异地办案经费 | |||||||||||||
项目责任部门 | 后勤中心 | 项目负责人 | 林兴欢 | 联系电话 | 67023223 | |||||||||||
项目基本情况 | 上年结转 | 预算安排数 | 预算调整数 | 财政支付数 | 预算结余数 | |||||||||||
0.00 | 120.00 | 0.00 | 120.00 | 0.00 | ||||||||||||
评价内容 | 分值 | 自评简述 | 自评得分 | |||||||||||||
项目预算及预期绩效目标编制水平 | 10 | 良好 | 10.0 | |||||||||||||
预算执行率 | 10 | 1005 | 10.0 | |||||||||||||
项目组织管理水平 | 10 | 良好 | 10.0 | |||||||||||||
资金支出合规率 | 10 | 100% | 10.0 | |||||||||||||
资金支出相符率 | 15 | 100% | 15.0 | |||||||||||||
项目产出 | 25 | 良好 | 25.0 | |||||||||||||
项目效益(效果) | 20 | 1.上缴一批违法所得约150万;2.处理一批违法违纪人员;3.成功办理几个留置案件; | 20.0 | |||||||||||||
合计 | 100 | * | 100.0 | |||||||||||||
评价结果 | 优秀 | |||||||||||||||
填报人: | 李文丽 | 填报人联系方式(手机全号): | 13868615211 | |||||||||||||
填报日期: | 2019-02-11 | |||||||||||||||
2018年度永嘉县财政支出项目自评报告 | ||||||||||||||||
项目概况 | 根据上级安排,永嘉县设立留置点。2018年经过新一轮的改进装修,通过了省纪委的验收,成为温州市第一个通过省级验收的留置点,开始正式办案。留置场所一年发放办案夜餐补助费20万,办案日早餐中餐晚餐三餐伙食费54万,驻点医生及护士劳务费16万,办案点厨师劳务费10万,办案点日常用品支出20万,合计120万 | |||||||||||||||
项目决策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 留置场所一年发放办案夜餐补助费20万,办案日早餐中餐晚餐三餐伙食费54万,驻点医生及护士劳务费16万,办案点厨师劳务费10万,办案点日常用品支出20万,合计120万。每笔资金都经过县纪委常委会研究,集体讨论决定。 | |||||||||||||||
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 经常委会研究,项目由叶确健常委牵头,谢纯武为留置点总负责,另外有三名正式人员在留置点上班。另外安排厨师,保安,看护,医生,护士,电工,客房服务等人员 | |||||||||||||||
项目绩效情况 | 留置点通过验收后一直在运行,2018年办理几个留置案件,上缴一批非法做的,处理一批违法违纪人员 | |||||||||||||||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 2019年留置点继续运行,该项经费可能存在不足 | |||||||||||||||
巡察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85分,自评结论为“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执行数为36.24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产出和效果:2018年,完成19个县管单位、81个村居、19基层站所党组织的巡察,以及22个交通、工业重点领域专项巡察,累计发现问题1000多个,有效发挥的了巡察利剑作用。2019年对35家单位,180个村(社区)党组织进行“政治体检”同时对9个“152”项目、11个小微园区及县人防系统开展专项巡察,累计发现问题1400余个,进一步压实我县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有力推动上级党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地。
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表 | ||||||||||||||
(2018)年度 | ||||||||||||||
单位金额:万元 | ||||||||||||||
项目单位名称 | [101022001]中共永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 | 项目名称 | 宣教经费被更改为巡察专项 | |||||||||||
项目责任部门 | 县委巡察办 | 项目负责人 | 胡朝曦 | 联系电话 | 67023223 | |||||||||
项目基本情况 | 上年结转 | 预算安排数 | 预算调整数 | 财政支付数 | 预算结余数 | |||||||||
0.00 | 160000.00 | -5706.84 | 154293.16 | 0.00 | ||||||||||
评价内容 | 分值 | 自评简述 | 自评得分 | |||||||||||
项目预算及预期绩效目标编制水平 | 10 | 良好 | 10.0 | |||||||||||
预算执行率 | 10 | 96.43% | 10.0 | |||||||||||
项目组织管理水平 | 10 | 良好 | 10.0 | |||||||||||
资金支出合规率 | 10 | 100% | 10.0 | |||||||||||
资金支出相符率 | 15 | 100% | 15.0 | |||||||||||
项目产出 | 25 | 开展两轮巡察及一轮回头看 | 25.0 | |||||||||||
项目效益(效果) | 20 | 巡察一批单位,成立10个巡察组,抽调约50人开展巡察。 | 20.0 | |||||||||||
合计 | 100 | * | 100.0 | |||||||||||
评价结果 | 优秀 | |||||||||||||
填报人: | 李文丽 | 填报人联系方式(手机全号): | 13868615211 | |||||||||||
填报日期: | 2019-02-11 | |||||||||||||
2018年度永嘉县财政支出项目自评报告 | ||||||||||||||
项目概况 | 宣教项目被更改为巡察专项。按照上级安排,成立县委巡察组,正科级单位。下设办公室两个,五个常规巡察组。另外还有一个重点工程组和4个农村巡察组。一个季度派车需要5万元,一年派车需要20万元。不够部分另行追加。 | |||||||||||||
项目决策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 按照工作实际派车,一个季度派车需要5万元,一年派车需要20万元。不够部分另行追加。 | |||||||||||||
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 按照上级安排,成立县委巡察组,正科级单位。下设办公室两个,五个常规巡察组。另外还有一个重点工程组和4个农村巡察组。开展两轮巡察及一轮回头看。 | |||||||||||||
项目绩效情况 | 发现整改一批问题,收集一批问题线索,查办一批违纪人员,优化研究政治生态。 | |||||||||||||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 2019年继续开展巡察 | |||||||||||||
中共永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办案经费及巡察的项目绩效自评中没有发现问题及原因,没有下一步改进措施。
3.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2018年度无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6.9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6.12万元,下降15.73%,主要原因是支付系统关闭过早,12月份报销基本没有支出。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0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0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共永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 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9.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指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支出。
14.纪检监察事务(20111):指纪检、监察方面的支出。
15.行政运行(2011101):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2011199):是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纪检监察事物方面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9.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01):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210):是指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2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指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4.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5.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6.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103):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