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之窗
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三管齐下 践行“四种形态”
发布时间:2018-08-17  来源:县纪委县监委 分享到:


 

实践“四种形态”就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医学讲究对症下药,“四种形态”也是对症下药,针对党员干部违纪犯错的不同情形,立起四道防线。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坚守监督执纪问责主业,把实践“四种形态”贯穿派驻监督全过程,更好地彰显“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践行“四种形态”,善于发现“病情”。 违纪党员干部不光是“病人”,还可能是“传染病人”。“四种形态”是“治”,问题线索处置则是“诊”。 把发现问题线索作为派驻监督的生命线,变被动“等米下锅”为主动“找米下锅”。在信访举报、日常监督、群众闲谈、个别谈话、制度落实、参加会议、执纪审查等日常工作中发现问题。

践行“四种形态”,善于预防“疾病”。 在践行“四种形态”过程中,我们首先注重“未病先治”。 一是抓好教育这个基础,一方面,要加大党规党纪宣传教育力度,另一方面加大典型违纪案例的警示教育力度,着力增强纪律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时刻绷紧遵规守纪这根弦。二是练就“婆婆嘴”常年念“廉经”。每逢监督单位党员干部会、党组会,我们必讲作风、纪律问题和各种廉政风险隐患,每逢重要时间节点发送廉政提醒短信。三是勤于开展“体检扫描”。定期不定期抽查干部的工作日记和学习笔记,及时掌握干部思想和工作动态。

 践行“四种形态”,善于“辨证施治”。 在践行“四种形态”过程中,主要从以下环节开展“辨证施治”。一是力求“精准治疗”。纪律是尺子,“四种形态”就是尺子上的“刻度”。注重规范“四种形态”运用的情形、方式和程序,通过集中研判,实施精准分类治疗。二是突出“整体治疗”。在查处违纪党员干部时,不仅依据《纪律处分条例》治病,更要找到病因,为“病人”强补理想信念之“钙”。三是注重“快速治疗”。坚持挺纪在前,用“有病快治”止住病情迁延发展。四是善治“亚健康”。违反六大纪律是“病”,但一些党员干部存在的进取不积极、工作不落实、担当不主动以及面带微笑不办事、撸起袖子不干活、不贪不占也不干等问题,则属于典型的“亚健康状态”。对亚健康的党员干部,我们及时予以批评提醒,对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采取谈话函询和建议暂缓提拔等方式积极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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