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之窗
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突出“五个字”做好监督工作
发布时间:2018-08-15  来源:县纪委县监委 分享到:


 

上半年,县纪委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按县纪委的工作要求和结合派驻组工作实际,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扎实履行党的纪律检查职能,突出“五个字”做好监督工作。

突出一个“查”字,围绕问题线索排查,开展常态项目监督。为切实发挥好监督“探头”作用,该组每月都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特别是结合财务检查、作风督查、日常评议,狠抓正风肃纪,驰而不息纠“四风”。该组坚持对驻在单位和二级预算单位半年至少查一次,对下属企业每年轮查,上半年该组已开展监督检查25次(个)。认真履行“三重一大”监督职责,及时参加驻在单位党委会“三重一大”项目的研究,并提出监督建议。该组目前只有2个人,人手缺,工作量大,但也能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突出一个“督”字,督促重点项目及主体责任落实。一是督促“营商环境提升年” 各项工作落实。深入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根据2018年永嘉县四上企业(项目)效能监测点全覆盖要求,该组和发改局对10家重点服务业进行了授牌。二是督促即办制工作落实。把即办制作为提速提质提效的重要抓手,进一步深化即办制,督促五个单位认真制定即办制实施方案,梳理项目78项(其中发改局22项、经信局11项、科技局18项、科服中心14项、科协13项)等。三是督促最多跑一次项目落实。在去年督促驻在单位梳理和落实“最多跑一次”项目37项的基础上,今年以来,该组结合即办制工作情况开展了3次督察工作。四是督促“四风问题”工作落实。通过经常化的上下班纪律检查、重大节日的四风检查、定期的财务检查等,对各单位防止“四风”问题的发生,不断的提醒,不断的监督,不断的警示,杜绝了“四风”问题的发生。五是督促规范涉企执法检查行为落实。发改局根据《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开展殡葬服务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浙价检〔2018〕92号)文件要求,对10家殡葬行业专项检查进行了备案,该组整理后上报了县纪委。

突出一个“谈”字,认真开展谈心提醒,做好防范未然。严格按永嘉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党员干部谈心提醒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督促驻在单位认真做好谈心提醒工作,对27名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中层干部等进行了谈心提醒教育;上半年该组5个驻在单位各自开展谈心提醒共90人次;合计开展谈心提醒117人次。

突出一个“案”字,严格监督风险防控,加强执纪问责工作。按照“三转”要求,敢于当担,敢于碰硬,集中精力抓好执纪问责工作。4月28日由案管室转办的5个案件,5月底初步完成了5个案件的初核工作,为后面立案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在6月份立案后,由于纪检组人数少(只有2人),办案的经验欠缺,该组先后请示了案管室、案审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等县纪委有关领导,对案件性质、办理程序、适用条款、处理方法等进行了推敲。由于案件数量多,工作量大,该组抽调了5个案件涉及单位的经信局机关党委的2名同志参与了办案,几个月来,围绕5个案件为中心工作,认真开展了调查取证、谈话笔录、开会研究、请示汇报、协调部署,做方案、写报告、出决定、理案卷等。目前4个立案案件已经在调查审理阶段;另一个诫勉谈话,已由经信局党委做出处理,处理结果及相关材料已报县纪委。

突出一个“育”字,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加强自身建设。打铁还需自身硬,该组始终坚持把自身队伍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坚持学习教育不含糊、不马虎,即使纪检组只有2-3人,对规定读本都做到集中学与自学相结合,在会上交流学习心得。注重信息工作,截止目前信息考核录用情况同组排名第四。注重机关文化建设,配合两委机关积极开展“510”思廉日系列活动,选派代表队参赛“不忘初心,嘉音廉韵”朗诵大赛获得三等奖。该组成员担任财经兴趣小组组长,积极组织财经兴趣小组开展活动。认真开展《监察法》宣传,为突出宣传展示《监察法》的效果,努力把《监察法》宣传到监督系统每个党委(组)、每个支部、每个单位全体人员,该组利用现有的通信设备,创新宣传展示方法,利用电子显示屏制作横幅、利用微信平台发送电子宣传海报累计96条等,为学好监察法,用好监察法,执好监察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通讯员 李永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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