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永嘉
我县出台政商往来正负面清单
发布时间:2018-08-15  来源:县纪委县监委 分享到:


 

政商走得太近,发展到勾肩搭背的地步,容易滋生权钱交易、行贿腐败,对干部队伍、地方经济来说都是巨大损害;政商关系太疏远,官员谈商色变,那么企业发展不能得到政府应给予的服务,官员会“为官不为”,对企业发展也不利。

为进一步推进“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深化“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健全政府与企业常态化沟通机制,近日,我县出台了《永嘉县政商往来正负面清单》,从制度层面规范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涉企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加快构建关系“亲”、交往“清”的新型政商关系。

通过开列“正面清单”倡导“主动服务”,开列“负面清单”划出“纪律红线”,敦促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堂堂正正走进企业,干干净净与企业家进行接触交往,做到联系服务零距离、正常交往有尺度。

公职人员经批准可参加或组织以下活动:

可以参加为企业发展开展的相关公开活动。为了解行业发展状况、听取意见建议,可参加行业协会、商会或企业举办的座谈会、茶话会、年会等各类公开活动;

可以参加推动企业发展的外出学习考察活动。为推动企业学习提高,推进企业发展,可参加行业协会、商会组织的外出考察调研活动,相关费用由参加人员所在单位承担;

可以参加为企业拓展业务的经贸交流活动。为推广企业产品或拓展企业业务,推动企业产品“走出去”,可参加和组织行业协会、商会或企业开展的展销会、推介会等公开经贸交流活动,相关费用由参加人员所在单位承担;

可以参加相关企业招商选资活动。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把外地客商和企业“引进来”,可参加相关企业招商选资活动,相关费用由参加人员所在单位承担;

可以在企业用工作餐。为开展调研或上门服务企业,确有需要用餐的,由企业按照当地公务接待标准提供工作餐,参加人员按相关规定支付工作餐费;

可以按规定宴请和接待外商客商。为开展推动本地经济发展的招商选资、外商客商前来考察或其他重要活动,可以按规定宴请一次,提供符合规定的地方菜品,其他活动期间以当地公务接待标准安排自助餐或工作餐;

可以按规定组织开展执法检查活动。为促进企业公平竞争和有序健康发展,可以在执行“三个一律”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前提下,对企业进行执法检查;

可以根据企业需求有计划安排开展业务培训指导。为促进涉企政策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贯彻落实,可以采取多种形式的政策业务咨询、培训指导;

可以针对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开展帮扶活动。为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可以多维度组织服务活动,及时关注和引导企业健康发展;

其他符合规定的活动。

严肃查处公职人员在政商往来中以下行为:

收受企业钱财礼金,包括红包、礼品、购物卡、会员卡等财物;

接受企业提供的可能影响公务执行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要求企业承担应由单位或个人承担的各类费用,包括报销餐费、差旅费、购买商品等费用,无偿使用企业房产、车辆等;

对企业乱检查、乱摊派、乱收费、乱募捐、乱罚款。利用为企业服务之机,要求企业购买商品或托办个人事项;

参与经商、办企业等经济活动,包括违规在企业挂名领薪、兼职取酬,参股、持有非上市企业股份等;

违规与企业发生借贷关系,包括向管理服务对象的企业借款、高息出借资金等;

安排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或其他特定关系人到企业任职或者挂名领取薪酬;

对企业合法合理诉求不及时应对、处置不力。其他违反党纪、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下一步,县纪委将紧盯县委县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以《永嘉县政商往来正负面清单》有关规定的执行为重要抓手,坚决向“为官不为”“权力寻租、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亮剑,以干部作风建设切实推动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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