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时评
中国纪检监察报:一“点”降低“家”变“冢”
发布时间:2016-06-07  来源:清廉永嘉 分享到:



    “家”和“冢”两个字,看上去很像,区别就在于那个“点”摆在什么位置。领导干部对家属子女要求高一些才能成为幸福之家,低一点就可能葬送一个美好家庭。

  “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无论干多大的事业、挑多重的担子,家庭的灯火都是心灵的慰藉,亲人的笑脸都是幸福的奖章。“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对领导干部来说,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是一门人生的必修课。家风正、家教严,则正气充盈,邪气难侵;家风不正、家教不严,亲属之间则互相影响,抱团取暖,很容易陷入违法犯罪的泥淖。

  从“家”到“冢”,距离就是一“点”之间。周永康、苏荣、令计划等“大老虎”落马的背后,都呈现出家庭式甚至家族式贪腐的特征。他们把家庭当成了权钱交易所,把家人当成了利益共同体,大搞“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前门当官,后门开店”那一套。“家”字的一“点”慢慢下降,结果只能是人前“同气连枝”,狱中“同病相怜”。

  一“点”之差,实质是公与私的区别,原则与亲情的错位。关心家人、帮助亲人是人之常情,但领导干部不能让亲情凌驾于原则之上,不能用公权谋取个人私利。明末思想家黄宗羲曾说:“爱其子而不教,犹为不爱也;教而不以善,犹为不教也。”刘铁男让儿子在关联企业吃干股,认为不劳而获、快速敛财才是真正的爱子,哪想到“爱之适足以害之”。像这样的“全家腐”,在损害国家利益、群众利益的同时,也害人害己害家,“全家福”变成了泡影,温馨的港湾变成了死水一潭。

  把“点”的位置摆正,意味着对亲属子女的要求上只能严不能松。毛泽东同志要求子女树立平民思想,并始终恪守“恋亲,但不为亲徇私;念旧,但不为旧谋利;济亲,但不以公济私”的原则。周恩来同志专门制定《十条家规》,严格要求亲属。陈云同志曾向亲属子女提出“三不准”:不准搭乘他的车,不准接触他看的文件,不准随便进出他的办公室。他们没有留给后人家财万贯,却为后人留下了鞠躬尽瘁、情系人民的革命家风。

  “你若安好,便是晴天。”家庭的温馨,不在于名车豪宅、钟鼓馔玉,而在于“小米粥的清香”“刷刷筷子洗洗碗的安宁”。清廉,是领导干部从政的最好“护身符”,也是对家人最好的馈赠。“吃菜根淡中有味,守清廉梦里不惊”“留一生廉洁给自己,送一份幸福给家人”……好家风、好品质,严要求、真本事,是父母留给子女最好的精神富矿。

  “国计已推肝胆许,家财不为子孙谋。”多少“一人不廉、全家不圆”的教训警示我们,什么时候都要厘清亲情与权力的边界,把握好公与私、情与理的尺度,对于亲属自觉做到关爱不溺爱、善待不纵容。只有把“家”字的一“点”摆正位置,多一点相互提醒,而不是暗中勾兑;多一点砥砺奋进,而不是巧取豪夺;多一点洁身自爱,而不是同流合污,才能真正和亲属一起撑起家庭的希望和未来。(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辛士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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