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和学习王建军同志先进事迹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4-09-01  来源:清廉永嘉

 

各功能区纪委、镇(街道)纪(工)委、县直各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委局机关各室(中心):

  王建军同志,男,汉族,中共党员,2000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中共永嘉县纪委纪检监察二室副主任。

  8月17日,正值周末,王建军带着家人准备到楠溪江兆潭码头游泳。到了码头,不一会儿时间,水面传来呼救声,平时谙熟水性的王建军知道可能是有人在江里游泳发生危险,于是他跟旁边的几个人一起跑到水泥坝前面,并顺手从一支竹筏上面拿了一件救生衣,以备下水救人,同时大声呼喊让遇险者赶快向岸边靠近,等遇险者靠近水泥坝后,王建军就跟大家一起使劲将他拉了上来。这位遇险者救上来后,王建军发现还有一名男子已被漩涡卷至江中心,正在拼命挣扎大呼“救命”,但是当时水流很急,漩涡很大,根本无法下水。于是,他把救生衣扔到遇险者附近,遇险者得到救生衣后将其穿上,成功脱险。

  王建军同志救人事迹被传开后,市内各大媒体纷纷进行了报道,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宋志恒在温州都市报的报道上作了重要批示,要求对他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和表扬。

  王建军同志在两名男子游泳遇险的危难时刻,挺身而出,伸援手成功救人,充分体现了助人为乐、无私奉献的传统美德,生动诠释了纪检监察干部的优秀品德,展示了新时期永嘉人的精神风貌。县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对王建军同志予以通报表彰,并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向王建军同志学习活动。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继续深入开展“树新形象、做好榜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向王建军同志学习活动,广泛宣传他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以王建军同志为榜样,学习他心系群众、关爱他人的优秀品德,学习他助人为乐、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学习他实事求是、谦虚谨慎的优良作风,在工作和学习中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在奉献社会中增长知识和本领、锤炼品德意志,在维护群众利益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和崇高理想,牢固树立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

 

                            中共永嘉县纪委

                                                 永嘉县监察局

                                                    2014年9月1日





清廉永嘉 共建共享
中共永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永嘉县监察委员会
微信公众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