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城落实“三转”要求种好责任田 |
发布时间:2014-06-06 来源:清廉永嘉 |
“作为镇纪委书记,我除了主管纪检监察工作还分管计划生育,很少有时间和精力抓预防腐败工作和查办案件,把主业都荒废了。”……江西省丰城市纪委、监察局日前举办的一期“干部讲坛”上,一位乡镇纪委书记向市纪委领导“诉苦”。这是该市结合中央纪委“三转”要求,集中讨论解决“为何转、转什么、怎么转”问题的一个缩影。从台上到台下,从讨论到实践,该市以“钉钉子”的精神,用接地气、可操作的举措推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做自己该做的事,把该做的事做好。”为解决纪检监察机关职能越位、错位、缺位等问题,该市将市纪委、监察局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清理,保留或继续参与仅13项,取消或不再参与119项,精简率达90.2%。该市明确市纪委书记集中精力抓纪检监察工作,市直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再分管具体的业务工作,乡镇(街道)纪委书记在党委分工中只分管一项其他工作,把精力腾出来主抓纪检监察工作。
清理“内存”,轻装上阵。该市在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总数保持不变的基础上,主动将党风廉政建设室、执法监察室等科室整合为党风政风监督室,增设两个纪检监察室和一个案件管理监督室,案件室人员由9人增至16人,干部室增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牌子,加强内部监督。
落实“三转”要求,能力是保障。该市纪委、监察局通过自学、进修、交叉跟班等方式,为纪检监察干部提供多渠道培训机会。对表现突出的乡镇(街道)、市直部门纪委副书记(纪检组副组长)可推荐提拔为同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对表现突出的乡镇(街道)、市直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可推荐提拔到市纪检监察机关、纪工委的重要岗位,特别优秀的可推荐提拔到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岗位。今年3月,该市纪委、监察局机关10名干部,1名基层纪委书记得到提拔重用,7名基层纪委书记被调整到重要岗位。同时,严防“灯下黑”,不护短,对有违纪违法行为的纪检监察干部一律严肃查处,清除出纪检监察队伍。
为确保“三转”落实到位,该市纪委定期组织市纪委委员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巡查。组织市直纪工委就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展开调研,通过一次一授权,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巡查主要任务。对存在倾向性问题的单位,由市纪委书记对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抓早抓小抓苗头。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领导责任。截至目前,共约谈9人,立案21件,其中科级干部4件,党纪政纪处分17人。(张小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