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县开展第六个“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09-08-19 来源:清廉永嘉 |
根据《2009年永嘉县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永纪〔2009〕13号),结合第三季度“遵纪守法、勤政廉政”主题教育,县纪委决定,于9月份,在全县开展以勤政廉政为主题的第六个“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积极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良好氛围,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保障。
二、教育对象
全县党员干部,重点是中层(股级)以上的党员干部。
三、活动安排
“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月”活动以勤政廉政为主题,以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依法行政为目标,突出抓好“五个一”活动:
1、制发一张廉政宣传教育光盘。县纪委将近几年我县党风廉政建设特色工作及查处的一些典型案件制成光盘,由乡镇、部门组织集中观看。
2、撰写一篇读书思廉体会文章。各乡镇、各部门均要推选优秀文章2篇以上,报送县纪委宣教室在楠溪江廉政网上发表。
3、开展一次公开廉政承诺活动。参加公开廉政承诺为2009年全县效能行风综合评议31名重点岗位动态监管评议参评对象。
4、组织一次党政纪条规知识测试。由各单位按照县纪委提供的测试题自行印制试卷,并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进行测试。
5、举办一场“权力与责任”大讨论。各单位以支部为单位,以“权力与责任”为主题,举办一场大讨论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这项活动的领导,建立活动机构,落实专人负责。
(二)精心组织安排。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要讲求方法,统筹安排,做好结合,以富有成效的反腐倡廉教育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当前各项中心工作。
(三)及时总结经验。各单位要及时总结经验,将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形成制度,予以完善巩固,并于 10月15日前将活动情况上报县纪委宣教室(联系电话:67222530,邮箱:yjxjwxjs@163.com)。活动期间,县纪委将组织人员对各单位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
中共永嘉县纪委
永嘉县监察局
2009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