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县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暨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活动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07-05-28  来源:清廉永嘉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意见,进一步推进基层站所政风行风建设,根据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暨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活动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县近年来的一贯做法,县纪委、县监察局决定于2007年在全县社会管理与服务职能相对较多的政府部门和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公共事业部门(企业)所属的基层站、所、队和办事窗口单位,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暨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活动。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评议暨创建活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在全县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动和依靠社会各界力量,对全县基层站所的行风建设情况进行评议,以评促改,以评促建,切实解决存在于基层站所中的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不正之风问题,使基层单位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业务水平、行政能力有明显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有明显提高,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
    二、评议暨创建活动的对象
    纳入评议暨创建活动的部门和行业是:广电、教育、公安、地税、劳动保障、规划建设、交通、水利、林业、卫生、环保、旅游、房管、物价、国税、工商、质监、国土资源、电业等19个部门所属基层站、所、队和办事窗口单位(具体名单附后)。
    三、评议暨创建活动的内容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行为规范,廉洁奉公,忠于职守,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切实担负起社会管理与服务职能。
    2、严格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审批、依法收费、依法处罚、照章办事;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文明,程序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和评议考核制落实;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要求,认真实行政务公开及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杜绝执法、办事不公,滥用职权,执法违法,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3、提高服务质量。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AB岗工作制、失职追究制、否定报备制、一次性告知制落实;服务态度文明礼貌、热情耐心、认真负责;不断改进服务方式,强化服务功能,提高办事效率,积极推行为民、便民、利民措施;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刁难群众、态度粗暴、办事马虎、效率低下、推诿扯皮等现象。
    4、优化服务环境。服务设施齐全,办事指南清楚,政(事)务公开完善;工作人员仪容仪表端庄,工作环境整洁,无脏、乱、差现象。
    5、健全长效机制。政风行风建设领导责任制和教育、监督、考核、奖惩等制度落实;从政道德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政治业务学习经常化、制度化;内部管理制度完善,纪律严明;监督机制健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认真整改。
    四、评议方法
    对基层站所的行风评议,坚持“把监督权和评判权交给群众”和属地评议的原则,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垂直管理部门的基层站所要接受当地的评议。在具体操作上要做到“四个结合”,即群众评议与党政机关评议相结合,乡镇评议与部门评议相结合,固定项目测评和投诉查实过错扣分相结合,奖励先进与鞭策落后相结合。评议实行百分制,由群众评议、乡镇评议、部门评议、阳光投诉和评议结果运用五部分内容组成,具体评议方法如下:
    1、乡镇评议(50分)。有关乡镇和部门要参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2007年效能行风综合评议活动的通知》(永委发〔2007〕50号)文件精神,组织有关人员,对参评站、所、队进行量化测评。评议时要充分考虑基层站、所、队服务片区内其他乡镇的意见。
    2、群众评议(30分)。由县纪委、监察局统一印制问卷测评表发放给开展评议的乡镇,乡镇根据各基层站、所、队今年来为民服务的事项,随机抽取10个办理事项,由乡镇纪委组织有关人员开展走访行政相对人活动(走访的行政相对人不对外公开),并由行政相对人进行量化测评,测评采取保密、无记名的形式。问卷测评表的计分方法按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档,由行政相对人在24-30分、15-24分、0-15分之间量化打分。
    3、部门评议(20分)。有关部门要组织人员对参评站、所、队进行评议,将评议结果按先后排序于9月底前上报到县纪委、监察局。县纪委、监察局根据排序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档,折算成分数。其中满意的占20%,为18分;基本满意的占60%,为15分;不满意的占20%,为计12分。部门下属基层站所少于3个的,不进行部门评议,此项分数依其在乡镇评议所得分值进行折算计入总分(计算公式为:部门评议分数=乡镇评议所得分数÷50×20分)。
    4、阳光投诉。县纪委、监察局和有关乡镇设立日常投诉电话,并在适当的时候组织开展群众现场投诉活动,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经查实属于不作为和乱作为的,每件直接从总分中扣2分,但累计扣分最高不超过10分。
    5、评议结果运用。在全县评选出10个“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 授予“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奖牌。对排序靠后及评议中有突出问题的基层站所,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时整改。
    五、评议暨创建活动的时间和步骤
    1、调研和宣传发动阶段(2007年4月-5月)。县纪委、监察局对全县评议暨创建活动开展调研,并进行动员和部署。有关乡镇和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评议活动实施方案和考核评价办法,建立组织机构,确定目标要求。要采取召开动员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进行层层发动,形成声势,使被评议单位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充分认识评议和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认真地投入到评议和创建工作中去。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这次评议和创建活动的目的要求、内容,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使整个活动在广大群众的支持、参与、监督下,健康有序地进行。
    2、检查和创建阶段(2007年6月-7月)。有关乡镇和部门要根据确定的工作目标,组织、安排和指导各基层被评议单位开展自查自纠。要根据创建工作的要求,深入群众,听取意见,找出本单位存在的突出的不正之风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及时发现薄弱环节和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认真剖析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和解决办法,并切实加以整改。要加强监督检查、指导,采取多种方式,广泛调查、了解行风状况,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评议意见及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为反馈评议意见作好准备。开展评议的乡镇和有关部门可根据实际,在适当时间举行群众现场投诉活动,接受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投诉,以提高公众的参与度。各被评议单位要根据自查及反馈情况,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坚持边查边纠,采取有效措施,边整边改边建。
    3、考核评定和推荐阶段(2007年8月-9月)。各被评议的基层站所要对行风评议工作作出自我评估,并写出自评报告。有关乡镇要根据乡镇测评、群众测评、部门测评和阳光投诉的情况,对被评议的基层站所进行审核评定,并向县纪委、监察局推荐“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候选单位1至2个。
    4、总结表彰阶段(2007年10月-11月)。各被评议的基层站所要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提出下一阶段的整改和创建目标、措施。县评议暨创建领导小组根据乡镇和有关部门推荐的候选单位,评选出10个“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并召开总结大会,对“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进行表彰。对排序靠后及评议中有突出问题的基层站所,有关部门领导班子要召开专题整改会议,县纪委、监察局派人参加,由基层站所负责人做专题汇报,研究整改措施。整改措施及整改结果上报到县纪委、监察局。同时要大力开展宣传基层行风建设先进典型事迹,在全县广泛开展学习先进典型活动,把基层站所的行风建设不断推向深入。
    六、几点要求
    1、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暨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活动,既是积极贯彻中央提出的“加强农村和城市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向基层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和“切实加强农村和城市基层干部作风建设”等要求的具体措施,也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一项重要工作。要充分认识这次评议暨创建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紧紧围绕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这一主题,切实履行职责,精心组织实施。为加强对评议和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永嘉县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暨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负责评议和创建活动的日常工作。各有关乡镇和部门也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单位领导小组由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乡镇领导小组由分管纪检工作的领导担任组长,认真组织实施。
    2、突出重点,评议与创建相结合。这次在行风评议中融入创建活动是对以往的民主评议行风形式的一种创新。各有关乡镇和部门要牢牢把握评议与创建的关系,使两者有机统一,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掌握各个阶段的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对评议工作的指导、组织和协调。在整个活动过程中要突出重点,评建结合,以评促建。要把加强基层单位干部职工队伍建设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努力建设一支有良好的思想政治觉悟、职业道德水平和较强行政、服务能力的队伍。通过民主评议和创建活动,大力培养树立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示范作用,促进整体水平的提高。
    3、加强督查,务求取得实效。各有关乡镇和部门在行风评议过程中,要求真务实,使评议工作公开、公正、公平。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既要在评议中发现先进,宣传典型,也要有选择地对典型的不正之风问题进行曝光。各被评议单位要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梳理,并制定出整改意见,认真落实,取信于民。对群众投诉的问题,能解决纠正的,要及时解决纠正,一时不能解决的,要提出解决的方案和措施。要着重解决好思想作风、执法和服务、内部管理等方面最突出的问题和最薄弱的环节,确保行风评议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4、增强服务意识,创建服务品牌。各基层站所要通过评议和创建活动,进一步树立为民解忧、予民方便的工作理念;进一步增强勇于创新、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进一步规范阳光操作、限时办结的工作流程。全县基层站所要大力学习黄田规划所、国土资源管理所“个人建房审批一条龙服务”的做法和经验,结合各自实际,选准为群众服务的立足点和切入点,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要努力探索工作新机制、新方法,在优化为民服务、提升服务质量上下功夫,创造各自特色的服务品牌。
    5、认真总结经验,构建行风建设长效机制。各有关乡镇和部门要认真总结行风评议活动中的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以推动行风评议的深入开展。各部门要通过评议和创建活动,建立健全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行为,形成行风建设和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

附件:参加评议和创建活动的基层站所名单


    一、上塘镇(21):上塘镇广电站、上塘学区、上塘中心派出所、上塘交警中队、县地税局上塘征管局、上塘劳动保障管理所、上塘规划所、上塘城建监察中队、上塘运管站、上塘路政中队、上塘水利管理所、上塘林政资源管理所、上塘卫生监督所、上塘镇中心卫生院、上塘环境管理所、上塘房管所、国税局税源管理二科、上塘工商所、上塘国土资源管理所、上塘供电所、峙口供电所。
    二、瓯北镇
    1、瓯北片(22):瓯北镇广电站、瓯北学区、瓯北中心派出所、瓯北交警中队、县地税局瓯北征管局、瓯北劳动保障管理所、瓯北规划所、瓯北城建监察中队、瓯北运管站、三江路政中队、瓯北客货运中心运管站、瓯北水利管理所、瓯北林政资源管理所、瓯北卫生监督所、瓯北镇中心卫生院、瓯北环境管理所、瓯北房管所、瓯北物价管理所、国税局瓯北税务分局、瓯北工商分局、瓯北国土资源管理所、瓯北供电所。
    2、黄田片(9):黄田广电站、黄田派出所、黄田劳动保障管理所、黄田规划所、黄田城建监察中队、黄田环境管理所、黄田房管所、黄田国土资源管理所、黄田供电所。
    三、桥头镇(19):桥头镇广电站、桥头学区、桥头派出所、朱涂交警中队、县地税局桥头征管局、桥头劳动保障管理所、桥头规划所、桥头工商所、桥头城建监察中队、永临运管站、桥头水利管理所、桥头卫生监督所、永嘉县第三人民医院、桥头环境管理所、桥头房管所、国税局桥头税务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桥头办事处、桥头国土资源管理所、桥头供电所。
    四、桥下镇(15):桥下镇广电站、桥下学区、桥下派出所、县地税局桥下征管局、桥下劳动保障管理所 、桥下规划所、桥下城建监察中队、桥下水利管理所、永临渔政分站、永临中心卫生院、桥下环境管理所、桥下房管所、桥下国土资源管理所、桥下工商所、桥下供电所。
    五、乌牛镇(15):乌牛镇广电站、乌牛学区、乌牛派出所、乌牛交警中队、县地税局乌牛征管局、乌牛劳动保障管理所、乌牛规划所、乌牛城建监察中队、乌牛镇中心卫生院3乌牛环境管理所、乌牛房管所、国税局乌牛分局、乌牛工商所、乌牛国土资源管理所、乌牛供电所。
    六、沙头镇(18):沙头镇广电站 、沙头学区、沙头派出所、坦下交警中队、沙头劳动保障管理所、沙头规划所、沙头城建监察中队、坦下运管站、沙头水利管理所、沙头中心卫生院、沙头工商所、沙头国土资源管理所、沙头供电所。
    七、岩头镇(21):岩头镇广电站、岩头学区、岩头派出所、岩头交警中队、县地税局上塘征管局岩头申报站、岩头劳动保障所、岩头规划所、岩头城建监察中队、岩头运管站、岩头路政中队、岩头水利管理所、大楠溪渔政分站、岩头林政资源管理所、岩头卫生监督所、永嘉县第二人民医院、岩头环境管理所、岩头中心区风景旅游管理所、岩头房管所、岩头工商所、岩头国土资源管理所、岩头供电所。
    八、枫林镇(7):枫林镇广电站、枫林派出所、枫林规划所、枫林城建监察中队、枫林镇卫生院、枫林国土资源管理所、枫林供电所。
    九、岩坦镇(9):岩坦镇广电站、岩坦学区、岩坦派出所、岩坦规划所、岩坦城建监察中队、岩坦水利管理所、岩坦镇中心卫生院、岩坦国土资源管理所、岩坦供电所。
    十、大若岩镇(8):大若岩镇广电站、大若岩派出所、大若岩规划所、大若岩城建监察中队、大若岩镇卫生院、大若岩风景旅游管理所、大若岩国土资源管理所、大若岩供电所。
    十一、碧莲镇(16):碧莲镇广电站、碧莲学区、碧莲派出所、碧莲劳动保障所、碧莲规划所、碧莲城建监察中队、碧莲水利管理所、小楠溪渔政分站、碧莲林政资源管理所、碧莲卫生监督所、碧莲镇中心卫生院、碧莲环境管理所、碧莲工商所、碧莲国土资源管理所、碧莲房管所、碧莲供电所。
    十二、巽宅镇(9):巽宅镇广电站、巽宅学区、巽宅派出所、巽宅规划所、巽宅城建监察中队、巽宅水利管理所、四川中心卫生院、巽宅国土资源管理所、巽宅供电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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