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嗜赌为哪般? |
发布时间:2004-12-01 来源:清廉永嘉 |
贪官嗜赌为哪般?
-贪官嗜赌众生相文/张 山
-贪官嗜赌的心理根源文/李 石
-惩治贪官赌博须下“猛药”文/小 宛
-机会主义侥幸心理与贪官赌博现象文/朱光磊 李利平
-干部赌博不是孤立的腐败现象文/张 涛
赌博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党员干部参赌更是不可小觑。由于党员干部地位特殊,他们参与赌博往往与腐败行为密切相关。一些贪官挪用巨款或收受贿赂参贿,甚至在境内外赌场上数百万上千万地豪赌,其“气势”令“赌神”震惊、令国人发指。——贪官缘何嗜赌,如何治理贪官赌博,已成为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一项严肃的课题。
贪官嗜赌众生相
文 / 张 山
贪官毛病不少,嗜赌比例颇高。从近年来的案例看,不少贪官的经济犯罪都与赌博相关,有的甚至赌瘾严重,为了赌博不惜押上个人前程和身家性命。值得警惕的是,近年来参赌干部又从企事业单位发展到党政机关、司法机关,级别越来越高;赌博行为从偷偷摸摸发展到公开聚赌;赌博地点由本地发展到外地、由境内延伸至境外;赌资由私款发展到公款、贿款。大量事实表明:党员干部涉赌已产生非常恶劣的后果,如果任其发展,赌掉的将不仅仅是国家的经济财富,还有党的执政地位、国家的前途。贪官涉赌有着各自的表现和特点,从最近发生的一些大要案看,或求官谋财,或游玩上瘾,或精神空虚,或以赌洗钱,总之是陷入歧途而贻误终生。
求官型:
“讨好上级,谋求升迁”
2004年7月21日,有“赌博书记”之称的陕西省南郑县阳春镇原党委书记刘贵正被南郑县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半。
2004年2月27日,刘贵正给妻子留下了一封信后,就离家出走了,说是去峨眉山自行了断。他在这封信中说:“我已无路可走,我把公家的钱挪用了不少。”根据这一线索,3月1日,南郑县迅速组织公安机关人员展开调查,很快就发现阳春县西汉高速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几十万元公款被挪用。经调查,刘贵正共挪用公款97.9万元,而且方法很简单,就是用14张同样的白条子,想用多少钱,写个数,就从会计和出纳的手中拿走多少公款。经查,从2002年起,阳春镇高速公路办公室共接受西汉高速公路建设各种补偿款400万元,被刘贵正挪用的就有四分之一,而且这些公款已全部被挥霍掉,主要是用于赌博。
从一年前开始,刘贵正经常出入南郑县汉台区的宾馆酒楼,在一些所谓的棋牌室里参与赌博。那么,刘贵正是怎样走上赌博道路的呢?据了解,自1995年以来,刘贵正一直在乡镇工作,他曾多次申请调回县里,但未能如愿。2002年年初,县里干部调整,他又被派往阳春镇任党委书记。他觉得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自己跟县里领导的关系没有搞好。当他发现县里有些领导喜欢打牌或玩麻将后,觉得应该投其所好,多在这方面动动脑筋。2002年的一天,县里一位领导到阳春县检查工作时,提出要玩会儿麻将。刘贵正回忆说:“第一次拉我去的就是县委这位管组织的书记。”当天晚上,参与玩麻将的还有其他随行的县里领导和一位投资商,玩麻将当然有输赢,输赢的结果也是可想而知的。刘贵正说:“我们都输了,他一个人赢了。我输了3700元,就是那一次,我就开始了挪用公款。”刘贵正输掉的3700元就是公款。此后刘贵正多次陪县上的领导玩麻将、打牌,尽管要输钱,他还是觉得这是和领导疏通关系的机会。渐渐地,刘贵正自己也开始迷恋赌博,找社会上的人赌,赌了输,输了再赌。
“是人情牌、关系牌让我堕入赌博泥潭。”被抓后的“赌博书记”刘贵正坦陈自己的心态:“陪领导打牌,和领导搞好关系,好让自己尽早调回县里工作。”而一些基层干部也实话实说:“‘打工作牌’已变成一种潜规则,上面来人,吃完,喝完,还得赔着打牌。县级领导叫你打牌,那是看得起你,市级领导叫你打牌,咱受宠若惊,我得赔着钱、陪着人,让人家高兴。想着给领导加深印象,有朝一日能够想起,升个一官半职。”
谋财型:
“变相索贿,借机敛财”
与刘贵正挪用公款赌博以讨好上级相对应的是,许多类似刘贵正上级的领导干部,则是借用赌博之名,行索贿受贿之实。一位经常到西安某大宾馆赌博的陕北老板承认,其行业主管领导往往在本地赌博非常谨慎,有时隔一段时间就从西安打个电话给他,只说一句话:过来耍耍。他就明白,是领导想钱花了。有时因为自己忙,不想去,派个手下人到西安去,领导很为不悦,认为看不起他。因此,他每年都要将一定数额的钱“输出去”,还得随叫随到,时刻陪着笑脸和小心。用他的话说,就是为了生意上得到他们的关照。因此,乡镇干部陪领导玩,个体私企老板陪干部玩,这种玩,实质上就是变相行贿受贿。
2004年2月9日至12日,福建省周宁县原县委书记林龙飞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在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林龙飞除了受贿外,还嗜好赌博,热衷于通过赌博敛财和放高利贷敛财。检察机关指控,他于1996年5月至2003年4月任周宁县委书记期间,在该县党政干部的职务提拔、人事调整和职工安排及工程发包、土地开发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234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此外,还有230多万元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差额巨大,而本人又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这些说不清来源的钱财,不少都是借赌博之名敛来的。
除了借赌博捞钱外,还有一些贪官以“借赌资”为名捞钱,赢了是自己的,输了是人家的,真是何乐而不为。2001年1月,原南丹县矿产资源管理局副局长郭有模和原南丹县大厂镇灯草坪矿个体矿主杜文荣分别因涉嫌受贿和行贿犯罪,被检察机关依法逮捕。经查,郭有模嗜赌如命,在担任南丹县矿产资源管理局副局长期间,多次收受有求于他的矿老板贿赂累计人民币94500元作赌资进行赌博。据查,2001年间,郭有模三次陪同有关领导到大厂镇检查工作,在收受矿老板林某、沈某的27500元贿赂后,分别到林某家及旅馆打牌赌博;两次到矿老板林某、沈某家收受两人贿赂共15000元作赌资进行赌博;三次到矿山收受矿老板杨某、何某、王某贿赂共30000元作赌资在矿山进行赌博;还有一次收受罗某贿赂20000元后公然跑到南丹县委招待所打牌赌博。
游玩型:
“周游列国,边游边赌”
由于我国境内的公安机关对赌博、嫖娼等非法行为查得较严,一些贪官便借出国(境)之际胡作非为,而一些有求于他们的下属和私企老板,则在他们出境之际表“孝心”,让他们吃好玩好,玩得“潇洒”。
2004年8月26日,原广州市番禺区委书记梁柏楠在广州市中级法院受审。经查,从1993年至2003年,梁柏楠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钱财共计人民币136万多元、港币21万元、美金2.88万元。此外,梁还多次在境内外赌博,尤其是借出境旅游之际,边游边赌,极其“潇洒”。1993年至2003年,梁柏楠多次到澳门,甚至在出国参加外事活动的时候豪赌,赌资都由下属或私营开发商支付。1996年,梁柏楠在澳门赌输被扣,后由其下属、港口公司总经理陈某带20万元港币将其赎回。从1997年到2003年,梁柏楠完成了环球旅游的“壮举”——他每次出游必携妻同行,甚至全家出动,浩浩荡荡;还要求属下单位或私营开发商出资或派员随行,这些人就成了旅途中的“流动提款机”。
2003年2月下旬,原成都市副市长、成都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致公党中央常委、致公党四川省委副主任委员、致公党成都市委主任委员、第九届全国政协委员王忠康,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贿赂、参与赌博,经四川省政府批准,四川省监察厅给予王忠康撤销成都市副市长职务处分,并通报全省。通报指出,王忠康多次收受民营企业主赠送的礼金和贵重物品,金额巨大;违反国家出入境管理规定和外事纪律,弄虚作假在西藏办理出入境证件,在澳门和美国拉斯维加斯参与赌博活动。1999年至2000年,王忠康收受民营企业主所送礼品礼金折合人民币12.51万元;2000年10月至2001年11月期间,到澳门参与赌博活动6次,收受民营企业主提供的赌资折合人民币3.92万元;2002年2月,王忠康率团赴美参加“中国周”活动,并指定3名民营企业主随团出访,在代表团结束公务活动回国后,王擅自绕道到拉斯维加斯进行赌博,接受民营企业主提供的赌资折合人民币8600元。王忠康的特点,同样是一边旅游,一边豪赌。不少贪官都喜爱这种旅游性赌博。
上瘾型:
“染上赌瘾,越陷越深”
赌博和吸毒一样容易上瘾,有些贪官拿着公款赌上瘾之后,就是越输越赌而不能自拔。
2004年9月6日,挪用公款潜逃到泰国、被通缉长达7年半的夫妇俩陈满雄、陈秋园终于被引渡回国押上了法庭被告席。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他们进行开庭审理。据悉,44岁的陈满雄和42岁的陈秋园分别是中山市实业发展总公司的经理和法定代表人。1993年10月至1995年5月,陈满雄、陈秋园在澳门葡京赌场大肆赌博,欠下赌债后,与中国银行中山分行存汇科科长冯某某、副科长池某某(均已被判刑)内外勾结,利用两名被告人各自的长城卡,在没有办理任何正常贷款申请、担保、抵押等手续的情况下,采用恶性透支的手段,共同挪用中国银行中山分行资金累计达人民币42749.723万元。其中,自1993年10月21日至1995年4月6日间,挪用银行资金48笔共人民币41515.723万元用于归还赌博所欠的债务;1994年8月间,挪用银行资金1笔人民币350万元用于归还个人经济纠纷债务;1995年5月间,挪用银行资金1笔人民币884万元后用作潜逃费用。
2001年8月,多次挪用公款赴澳门赌博的原鞍山市千山区水利局局长李敬仁被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1997年3月,李敬仁随团到美国考察时,美方带着他们参观赌城拉斯维加斯。当晚,他揣着30美元来到赌场,几个小时下来,竟赢了300多美元。回到宾馆,“亢奋”的李敬仁久久不能入睡。考察结束后,李敬仁回国途经澳门,偷偷来到赌场,当晚,又赢了3000多港币。回到鞍山后,李敬仁时刻想着赌博。同年4月,他揣着积攒下来的万余元,只身来到澳门。这一次,他很快将钱输个精光。心有不甘的他其后又多次到澳门“捞本”,结果都是大败而归。手中没了钱,他就向朋友借,借不到就盯上了公款,先后多次以出国考察及到省水利厅办公事为名,向区水利局下属企业及千山区一些镇借公款用来赌博,结果又是借多少输多少。2001年1月,李敬仁在澳门输光了钱,连从赌场借的4万元高利贷也全部输掉,因无力偿还,被当场扣留,无奈打电话向父亲求援将其赎回。之后,他又多次前往澳门赌博,直到案发。案发后,李敬仁变卖了住房,退还了挪用的公款。
为了过赌瘾而忍受着巨大肉体痛苦的贪官,当数郭刚林了。湖北省仙桃市经济电视台原台长郭刚林,先后多次诈骗朋友的钱到澳门去赌博还不过瘾,又向赌场上专门放高利贷的“大耳窟”借下5万元,血本无归后,被“大耳窟”手下的打手打得死去活来,又在他脸上刻下“欠”、“还”、“钱”三个大字,还用老虎钳把他的一颗上牙生生地钳了下来。
为了过赌瘾而上赌场次数最多的恐怕要数原广东省台山市体育局局长李健扬。1999年至2001年间,李健扬到港澳赌博100多次,累计进出赌场200多次。2001年5月,李健扬先后到澳门15次,呆了24天,在葡京赌场日夜赌博,流连忘返。
最可悲的是还有为了满足赌瘾而决定在临死之前赌一把的。2000年4月,原辽宁省沈阳市建委主任吴学智觉得胃部不适,被怀疑患有胃癌。吴学智觉得自己将不久于人世,不如在死之前完成自己的心愿-——再赌一把,赌赢了不仅可以还账,还会给家里人留下一大笔财产。5月1日,吴学智以去广州炒股为由,从公司账上支取113万元现金,汇给珠海的张某,兑换了100万港币的筹码。5月9日,吴学智只身前往澳门新世纪赌场,熬着夜,把100万港币输光。
空虚型:
“吃喝嫖赌,寻求刺激”
古人云:“吃喝嫖赌抽”。这是说社会上有这五种恶习,而这五种恶习常常是连在一起的。
浙江省慈溪市有一村支书叫朱晓其,因为迷赌球、包二奶,在一年时间内挥霍公款上千万元。朱晓其在当村党支部书记13个月的时间内,非法挪用村集体资金609.6万元,向当地私营老板诈骗295万元。这近千万元资金全被他赌球、玩女人给玩光了。2003年7月22日,这个一年烧钱千万元的村支书,被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和挪用资金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朱晓其在任界牌村党支部书记的一年时间里,开着价值百来万元的宝马车,每逢周末便到温州的“二奶”家中来共度春宵;同时对国际5大足球联赛及国内的甲A几乎场场都要赌,动不动就下上万元的赌注,光赌球就输掉了300万。
确实,精神空虚和寻求刺激造就了一批豪赌贪官。厦门市原副市长蓝甫(2001年4月因巨额受贿被判死缓)于1999年上半年在中央党校学习期间,私自跑到境外去赌博,一天输掉350万元;湖北驻港澳地区办事处原主任金鉴培(因挪用公款于2001年5月被判处死刑)在赌场上每笔赌注七八百万港元是家常便饭,两年内挥霍公款1.4亿港元;沈阳市委原常委、常务副市长马向东(2001年8月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等罪名被判处死刑)两年半时间内去澳门狂赌17次,曾3天输掉上千万元;广东省食品企业集团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谢鹤亭在澳门赌场每次下注一般都是80万港元......澳门一个赌场老板公开说:“我们喜欢‘阿爷’内地贪官来赌,他们赌得大方,赌得爽,输掉了也不会找我们的麻烦,没有后患。”
洗钱型:
“转移赃款,以赌洗钱”
为了逃避国家法律的制裁,不少人在弄到一定数目的钱以后,以种种方式“洗钱”,将非法收入转移到境外,而赌博正是洗钱的方式之一。2001年福建警方查处的以台湾人为首的特大“六合彩”赌博组织,前些年在泉州等地大肆进行赌博活动,转款手法相当隐蔽:重金雇佣他人作押钞员,还用别人的名字登记住宿;不断变换账户,先把非法获得的赌资注入银行,开奖后通过银行账户提款,将每期经营的赃款在一两天内全部取走,再利用地下钱庄转移至台湾。涉嫌的银行储蓄卡账户多达28个。2004年9月,浙江省外汇分局联合杭州市公安局侦破一起境外赌资洗钱案,犯罪嫌疑人、外汇黑市“黄牛”封伟龙被逮捕,在澳门从事赌场经营、负责向赌场贵宾厅赌客放贷并经常到杭州收回赌债的陈志方被行政处罚,罚款495万元人民币。
2001年10月初,中国银行在首次对全国计算机实现联网监控时,发现账目存在高达4.82亿美元联行资金的缺口,事发地点被锁定在广东开平。12日,银行方面发现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前后三任行长许超凡、余振东、许国俊下落不明,随即向有关部门报案。经公安机关的紧急侦查,发现涉嫌挪用巨资的这三任行长已潜逃到香港,随后转机到了加拿大、美国。经查,从1993年开始,许超凡利用职务之便,假借开平中行客户名义,以代客买卖的形式进行外汇交易,大肆贪污挪用银行资金,并导致亏损1亿多美元。之后三个人又先后从联行账户中拆借大量资金,以贷款名义转出并转至设在香港的潭江公司等名下。1998年,在许超凡升任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公司业务处处长后,余振东、许国俊相继接替他的位置。因为三人相互勾结,相互掩盖,案情才得以隐藏和持续8年之久。他们将大部分资金非法转移到香港后,或购买房地产,或炒卖外汇、股票,或到赌场挥霍,或通过赌场洗钱,将赃款进一步转移到海外。仅在香港就疯狂购房置业达13套之多,市值数亿港元。为了转移资金,他们设计了非常复杂的洗钱程序,先由内地转往香港,在香港设立公司洗黑钱,再流动到加拿大、美国。就在2001年10月15日从香港出逃的那天,他们还从香港向国外赌场账户转移了800多万美元。2004年2月,余振东在美国拉斯维加斯联邦法院受审,因非法入境、非法移民及洗钱三项罪名被判处144个月监禁。2004年4月16日,美方将余振东驱逐出境并押送至中国,外逃两年之久的贪官终于落入法网。
贪官嗜赌的心理根源
文 / 李 石
赌博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由于赌博而引发的家庭破裂、经济纠纷、治安混乱以及政治和文化上的问题,可谓屡见不鲜。如果说普通群众因为对自己要求不严而参与赌博的话,那么许多人身为党员干部甚至是中高级领导干部,为何也身陷赌场、迷途而不知返?这些人头戴桂冠、位高权重,为何竟敢置自己的颜面不顾、置自己的政治前途乃至身家性命不顾?难道赌博竟有那么快乐、有那么大的魔力、有那么难以戒忍?
确实,贪官嗜赌问题很值得我们深思、剖析,很值得我们找一找深层次的心理根源。
赌博盛行与传统的不良文化有一定关系。这种不良文化就是祸害中国人甚烈的赌博文化。其本质就是宿命思想,认为人生祸福本由天定,个人的努力是没用的。把自己的幸福和快乐寄托在冥冥天意上,妄图通过赌博的方式,不劳而获改变命运。这种落后、愚昧思想的泛滥,正是近几年来六合彩赌博流行的温床。以六合彩为代表的非法私彩,已经让许多人耗尽家财,甚至家破人亡。尽管我们对党员干部有着高于一般群众的品格要求,然而党员干部毕竟也是人,生活在这种传统的大众文化氛围中,一些意志薄弱者很容易受这种不良文化的影响和腐蚀,从而陷入赌场而不能自拔。除了传统文化心理、不劳而获地谋取暴利心理外,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心理因素。
1、寻求刺激心理。无论对于普通群众还是党员干部来说,生活都必须有信仰和信念。一旦失去信仰、信念,人生就必然陷入空虚和消极,这种状态的后果之一便是寻求刺激,染上吃喝嫖赌甚至吸毒等恶习。原沈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马向东,原沈阳市财政局局长李经芳,原沈阳市建委主任宁先杰,原江门市城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谢建卓,原恩平市江洲镇镇长岑焕仍,原兰州连城铝厂厂长魏光前,原广东省食品企业集团公司总经理谢鹤亭,原十堰市某汽车贸易公司经理吴学智,原云南五菱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经理张俊夫,原西安市机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周长青,原湖北省驻港宜丰公司总经理金鉴培,……这些经常出没于澳门赌场的党员领导干部,大多是精神空虚、寻求刺激的典型。
2、因邪玩邪心理。有的领导干部也知道赌博不是好事,以赌博赚钱无异于歪门邪道。然而,由于他们用来赌博的钱也并非源于正道,或者是自己贪污挪用的公款,或者是别人送的贿款,反正得来容易,反正来路不正,不妨来个以邪玩邪。赢了白赢,输了也不必心疼。更有拍马奉迎者,比如私企老板之类的,往往跟随一旁,于澳门葡京或美国拉斯维加斯等“赌博圣地”,鼓励其大赌特赌,反正输了他会出钱,赢了则算作是你自己的“利润”。有这等好事,这些贪官如何控制得住邪念呢?
3、规避制裁心理。近年来我国反腐败力度不断加大,违法违纪的领导干部一个接一个地被揪出来,在一些贪官或准贪官中产生了较大的心理震慑。于是,一部分人开始变得收敛起来,逐渐走上正道;而另一部分人呢,则开始寻找新的生财之道,以努力规避法纪制裁。鉴于赌博输赢与行贿受贿在定性上的重大区别,这些人渐渐发现,通过赌博的形式送钱或收钱其实是新形势下的“最佳贿赂通道”,于是便开始偷偷“执行”,由于屡试不爽而越来越胆大。在一些地方,“打工作牌”已变成一种“潜规则”:上面来人,吃完,喝完,还得陪着打牌。领导叫你打牌,那是看得起你。来点“意思”,不但要赔着钱,还得陪得让人家高兴。君不见,赌场上露骨的下属、个体、私企老板是“只输不赢”,巧妙的牌友是“少赢多输”,既不失体面,又把钱心照不宣钱地送了出去。一般情况下,官员总是只赢不输、满载而归的“大赢家”。
4、法不责众心理。赌博盛行与法纪制裁不力有着重要关系。许多参赌的党员干部,正是因为看到了参赌行为很少受到处理,即便处理也较为轻微,才敢于屡上赌场。“陕西靖边赌风甚盛,路边经常可以看到小赌摊。穷者小赌,富者大赌。”一位陕南某县的机关公务员对干部中存在的赌博风气有切身感受,“挖坑”、“扎金花”、麻将,许多干部都喜欢饭前饭后“耍一下”。尽管也禁赌,似乎成效不大。陕南贫困地区多,干部工资不高,一般的每月六七百元,高一点的千元出头,但赌注却不一定低,干部打麻将最低是“二五张”,也就是20至50元;“扎金花”一般10元“底钱”,5元“一手”,50元“封顶”。难以想像的是,干部们的这点工资只够“耍几下”?每天30元左右的工资能在这样高的赌注面前“撑多久”?要不是靖边豪赌被查,这样的赌风不知道要盛行到何时。——确实,党员干部参赌问题目前并没有很好地从法律和纪律的层面上得到解决。我国刑法第303条规定,赌博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情节轻微的赌博属于一般违法,情节严重的赌博才属犯罪。我国一般把情节轻微的赌博行为规定在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这样就造成了对赌博处罚力度不到位。就连不久前开庭的“赌博书记”刘贵正案,司法机关起诉的罪名也是挪用公款罪,而非赌博罪。因根据刑法第303条的规定,以赢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方构成赌博罪。另外,公安部门和纪检机关的信息不畅通,也使赌博得以在夹缝中生存。某公安局一治安支队负责人说,对赌博干部,公安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只能罚款;纪检机关对党员干部赌博有严肃的纪律处分,但他们其实很少掌握干部参与赌博的情况。更严重的是,目前的问题还不是没有法,而是执法不严。法律在这方面并无大的盲区,而是某些公民在守法方面有“盲点”。陕西省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陕西省禁止赌博条例》第14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城镇、农村基层组织,对本单位或者本辖区内发生的聚众赌博活动放任不管,隐瞒不报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追究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人员的行政责任。”但这样追究负责人员的行政责任,追究过几回?而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62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参加赌博屡教屡犯,或者赌资较大,或者在工作时间赌博,或者在国(境)外赌博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党员领导干部参加赌博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故意为赌博活动提供场所或者其他方便条件,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这样的规定,有的党员也不知道,更谈不上自觉执行。——如此等等,都使一些党员干部产生了侥幸心理和法不责众的无所谓心理。
惩治贪官赌博须下“猛药”
文 / 小 宛
由于党政人员地位特殊且赌博多与贪污腐败有关,不仅严重败坏党纪国法,更严重损害党政机关在群众中的威信,故对于干部参赌问题更要高度重视,严管重罚。
1、监督再“严”一点,尤其是要加强八小时外的监督。欧美一些国家的法律法规值得我们借鉴。美国虽不禁止公民赌博,但决不允许公务人员在工作期间特别是出差期间赌博;更禁止以公款赌博,一旦发现,严惩不贷。欧洲国家对政府官员和公务员的管理尤为严格,甚至规定了官员出国所带资金的最高限额。平时,普通公务员的收入是保密的,但政府高官却须定期公布收入情况,接受财务审查,一旦发现有大额不明来源收入,有关部门可立即进行调查并冻结其资金,以防止其向国外或亲属转移资金;必要时有关部门还可联系出入境管理部门,将企图外逃的当事人截留。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加强对官员“八小时以外”的监督,把党员干部的行为置于全社会监督之下。要建立健全基层组织,开展群众性禁赌运动。建全群众性治安联防组织,集中一段时间,开展有声势的群众性的禁赌工作,有效打击和防治赌博活动蔓延。在开展集中禁赌工作以后,还必须坚持抓好经常性的禁赌工作,各单位保卫部门及基层组织要抓紧调查摸底,弄清赌头、赌棍和赌点、赌窝的情况,及时了解掌握情况,发现苗头,坚决制止。
2、纪律再“狠”一点,对参赌官员给以严肃处理。官员痴迷赌博,严重污染了社会风气,直接威胁着公共财产的安全、社会治安和家庭关系的稳定。沾上赌博恶习的官员中,挪用公款、贪污侵占者有之,家庭破裂、妻离子散者有之,陷入黑社会圈套听命控制者有之。但是,最值得人们引起关注的是某些官员,借赌博营造起一条行贿受贿、非法敛财的“暗道”。堵住官员们赌博中行贿受贿的“暗道”,必须弥补党纪上的缺失。不能让赌场上的变相行贿受贿打了法纪上的“擦边球”。凡政府官员受邀与下属赌博者,其所赢赌款均应以受贿论处,以赌博形式变相行贿者以行贿论处。凡政府官员主动邀下属赌博,除承担聚众赌博的责任,其所赢赌款则以索贿论处。否则,就难以刹住这股官场豪赌歪风。——近年来,官员参赌问题已经引起了各地党委政府的重视。许多省市已经先行出台了较为严格的禁止官员参赌的规定。如,广东规定“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挪用公款参赌需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福建省福州市规定,“干部参与赌博造成不良影响、但不宜开除公职的,应予以辞退”;黑龙江省规定,“干部参与赌博的,先行免职,再依法处理”;北京通州区规定“一旦发现领导干部参与赌博,一律就地免职”;河北省规定“领导干部参与赌博,一经发现,立即免职并立案查处”;江西省上犹县规定,“副科级以上干部参与赌博一律免职”。2004年9月14日,浙江省纪委、监察厅、公安厅联合召开了“全省党员干部参与赌博问题专项清理工作会议”,对禁止党员干部参赌作了专题部署。规定:“凡领导干部因参与赌博而受到公安机关治安处罚的,一律免职或责令其辞职。”会议要求:“公安机关要切实负起责任,依法加强对赌博案件的查处,发现党员干部参与赌博的,要在依法处理的同时,逐件登记,及时通报纪检监察机关;对隐瞒不报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认真排查党员干部参与赌博的线索,一经发现党员干部参与赌博问题,要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对需要组织处理的,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作出处理。同时,要加强对党员干部异地、国(境)外赌博案件的查处。”在全国各地出台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最近中央纪委、中组部联合下发了文件,明确规定:“今后,凡是参与赌博的领导干部,要一律予以免职。”这一文件的出台必将对下步的治理党员干部参赌工作起到积极的遏制作用。
3、立法再“重”一点,加重对官员参赌行为的惩罚力度。在官场中,“赌博”其实绝大多数只是一种表面现象,即“赌博”是假,“联络感情”是真,“赌博敛财”是真。这种现象之所以屡禁不止,很重要的一点在于我国的刑事立法对这种在“官场”盛行的“赌博”之风的惩处还有空白。因此,建议在修改党纪的同时也应明确把“官员赌博敛财”行为规定为贿赂犯罪。之所以建议把“官员赌博敛财”行为规定为贿赂犯罪而不是“赌博罪”,主要是因为:根据我国的刑法,“赌博罪”的客体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而官员“赌博敛财”行为则是一种官场腐败,其侵犯的是国家职务的廉洁性,从犯罪客体看,其更符合“贪污贿赂罪”的特征;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可以看到,这种“赌博”行为往往发生在领导下基层时与下属之间或官员与服务对象和管理对象之间,而这种行政上下级关系和行政管理关系就决定了领导在“赌博”中往往是赢钱者。再者,当下级官员想向某官员“行贿”时,或当上级官员想向下级官员“索贿”时,都会达成默契而进行赌博。无论是哪种形式,均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贿赂犯罪”的客观表现。所以,官员“赌博敛财”是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贿赂犯罪”的构成要件的。
4、执法再“硬”一点,强化对赌博犯罪的打击力度。在全国开展的“严打”整治斗争中,应加大查禁赌博活动,一方面,整顿执法队伍,强化和规范文化娱乐和餐饮的市场管理,适时地对赌博犯罪进行集中打击。对长期在一处工作,形成关系网打不开局面的地方领导干部和政法干警,应当异地交流换岗。另一方面,正确运用法律武器,严惩赌博犯罪,对情节严重者,应以赌博罪从严判刑,并从重判处罚金。符合劳动教养的,及时送交劳动教养,以正社会风气,铲除引发各种刑事犯罪的土壤。同时,要加强法律监督,确保公正执法。县乡(镇)两级人大机关的许多人大代表分布在农村或街道基层,他们最知悉基层治安情况,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地召集人大代表搜集反馈情况,对社会治安如赌博突出的问题,两级人大机关可以依法作出整治决定,交由政府或公安司法部门执行,充分发挥人大机关对社会治安宏观调控作用。同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刑事立案监督职能,对赌博犯罪以罚代刑或贪赃枉法等行为及时依法查处,通过宏观与微观监督,有效打击和惩治赌博犯罪,保障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持续发展。此外,还要严肃整治社会黑恶势力在暗中操纵赌博。纵观陕西南郑“赌博书记”刘贵正的出走和靖边豪赌事件的背后,还有一股不可忽视的势力,就是一些黑恶势力在其中推波助澜。所以,整治社会赌博风包括官员参赌,还要重点整治社会黑恶势力暗中操纵赌博行为,也要整治公安机关给黑恶势力当“黑保护伞”的问题。
5、财务再“紧”一点,防止贪官挪用公款赌博。据了解,在我国边境附近扎根的赌场有一个特点,就是不允许本国国民参赌。很显然,这些赌场“是专门为中国人开的”。许多人都很纳闷,国家外汇管理那么严格,因公因私出境携带外汇都有严格规定,因私出国人员,最多只能兑换2000美元,而进入美国,超过1万美元也必须向海关申报。那么,内地的少数豪赌客是如何携款出去的呢?原来,在赌博场上,中国一些豪赌客引起赌博公司的注目。数年以前,拉斯维加斯的一些大赌城就在中国开设办事机构,暗地把一些豪赌者组织起来。知情者说,目前,哈拉公司在中国有代理人,并给客人申请签证方面提供帮助。米高梅大赌场早就在中国设立了代办机构,他们以豪赌者为猎取目标。一位代理人说:“如果运气好的话,他一个月中可以找到上百名赌客。把他们组织到一起,这就是一大笔钱啊。”在香港,有些地下银行把赌徒的钱汇入国外账户,还有的是去贿赂海关的官员。拉斯维加斯为了吸引每年几十万的华人观光客,甚至还专门建起一座“中国城”。还有更重要的一点就是,由于财务管理制度不严,贪官挪用公款“比拿家里的钱还方便”。内地驻港“窗口企业”因受香港法律管辖,管理相对还规范一些。但湖北省政府驻港机构宜丰公司原总经理金鉴培从企业拿钱,往往就像从自己家里的柜子里拿一样方便。在赌性大发的1997年,隔三岔五他会从财务处提取数百万元。按照规定,宜丰公司凡投资3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必须逐级向上报批;使用较大额度资金时实行联签制度。所谓联签制度,即凡有大额资金使用时,由A组和B组人员各一人签字,支票才能生效。但在实际运作过程中,B组人员根本监督制约不了金鉴培调用公司资金。即使是原恩平市江洲镇镇长岑焕仍,虽然级别不高,但身兼镇经济发展总公司、镇出口物资公司等4个公司的法人代表,其调动资源的能力同样不可小视。他能以4个公司法人代表的身分,“借”款1179万元,以镇长身分“借”款777万多元,个人“调动”资金1957万多元,全部汇到澳门赌博,输得分文不剩。制度上的缺陷不仅使腐败分子有机可乘,也把他们送进了坟墓。周长青形容他在公司里的地位时,认为“我在公司说一不二,我说什么就是什么”。每次他都是让财务把钱从西安以往来款名义汇往珠海一公司,再转到澳门。当机电公司的5000多万公款被他“说一不二”地送进赌场,已无款可贪后,他坦承:“说良心话,如果我单位还有钱,我还会继续再赌下去。”检视他们的腐败之路,我们既看不到“主管部门”实际有效的管理,也看不到对其违规之举的抵制。成套的规章制度在现实面前已成白纸一张,即使“有关部门”发出再多“严禁官员赴澳门涉赌沾黄”的内部通报又于事何补?与其说腐败者栽在澳门的赌桌上,倒不如说栽在权力监督的“假大空”上。——因此,建立严密的财务制度并且严格执行,是防止官员豪赌的当务之急。
6、网络再“密”一点,建立“国际禁赌网”。2002年9月,豪华邮轮“东方公主”号拍卖,引来境内外30余家媒体,因为许多贪官都曾在这条船上豪赌过。据悉,从1996年至1999年,马向东曾先后17次到港澳赌博,就在第17次赴澳时,“慕马案”东窗事发。马向东已经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等罪名被判处死刑。除马向东外,西安市机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周长青、广东省食品企业集团公司原总经理谢鹤亭等人也先后登上这艘赌船,这二人下注一般在80万至100万港元之间,而金鉴培的赌注,则高达七八百万港元。“东方公主”号的服务生们都知道,那些一掷千金的赌客大都来自内地,其中不乏各级官员。据了解,“东方公主”号最兴盛时,每晚从香港港口出发,到达公海后开赌,清晨再返回港口。1988年,“东方公主”在港澳附近公海首开海上博彩,成为赌客们心中的“海上拉斯维加斯”。这样的“海上拉斯维加斯”不仅“东方公主”号一艘。仅澳门一位赌王名下,就有“澳玛一号”、“澳玛二号”等赌船。而“金公主邮轮”、“金湖号”、“澳玛号”、“海王星”、“集美邮轮”、“蓝钻石邮轮”、“港龙二号”、“海明珠号”等赌船,则长期活跃在港澳附近的公海上。据知情者称,这种游荡在水上赌船的最大好处就是,不必缴纳赌税,更不需要官府颁授赌牌。由于行驶在公海的邮轮上从事赌博活动不受法律限制,也不在中国警方的监管范围之内,因此,公海赌船已被国内的嗜赌贪官们视作一个比较安全的赌博场所。除了海上赌船,陆地上的赌场也不容忽视。近年来,在中国的周边地区,一张从日本、韩国、泰国、缅甸、越南、马来西亚到菲律宾、新加坡、印尼,并延伸至澳大利亚及欧美的庞大境外“赌博网”正在迅速形成。据报道,就在云南瑞丽对面,离边境线不到100米处的缅甸,新建了两座赌城,而在缅甸掸邦东部第四特区首府孟拉是一个离中缅边境线只有几公里的小城,这里已是赌场林立。此外,许多中国周边原来禁赌的国家,都在纷纷考虑修改法令,解除禁赌令,比如新加坡、泰国、日本、印度尼西亚。而菲律宾则长期推行赌博合法化政策。分析人士指出,中国周边赌博网一旦形成,将是一个可怕的“黑洞”。不但给赌博官员提供了贪污公款、损害国家利益、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的机会,也助长了非法洗钱、地下黑市交易等犯罪行为。据国外研究机构统计,这一网络每年正吞噬着亚洲国家约140亿美元约合人民币1100亿元的资金。2010年,这一数字将增至230亿美元。——因此,当今世界,禁赌已非一国之事。中国须加强与世界各国的联系,积极开展“禁赌外交”,特别是与泰国、缅甸、马来西亚和菲律宾等周边发展中国家加强合作,共同构建防范、打击和引渡经济犯罪分子的机制,以“国际禁赌网”来有效地封堵“国际赌博网”。
机会主义侥幸心理
与贪官赌博现象
文 / 朱光磊 李利平
近来,官员赌博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官员赌博的背后隐藏着大量挪用公款、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他们赌掉的也不仅仅是人民的财产,还有党的形象和合法地位。关注这一问题,重点分析其原因,包括这些人的个人因素和广泛的政治、经济、文化及心理背景,是探讨代价最小、效果较好的遏制方式的基础。
一、贪官赌博的形式和特征
从目前查处的案件来看,官员赌博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许多官员普遍认可的、已经成为官场潜规则的“打工作牌”和“打业务牌”。这种方式在地方和基层非常盛行。事实上,官员以打牌娱乐为名,行敛财之实。这种赌博方式在地方官员中的盛行,也映出我国在政治权力结构、干部任用和晋升机制上都存在问题。二是目前受到媒体舆论和普通老百姓强烈质疑、批评的官员在境内外的豪赌行为。赌博需要钱,赌输了更需要钱,为了钱,这些官员必然会通过以权谋私、贪污受贿、卖官鬻爵等方式,获取巨额的非法收入支持其赌博行为。
官员的赌博行为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征。
第一,目前我国官员赌博有发展蔓延的趋势。参赌官员的范围不断扩大,已不仅仅局限在经济管理和企事业单位的领导,而且逐步扩展到党政机关,甚至污染到了司法机关,级别也从低向高蔓延。近年落马的涉赌高官的情况也证实了这一点。党政机关的领导干部占了很大的比重,他们的手中都拥有实权。赌博也不仅仅是在休闲时间,通宵达旦甚至在上班时间赌博。罗田县的一些干部对郑德田赌博的特点总结中有一条即为:“瘾大,别人只要邀请,都会欣然接受,甚至不惜因此屡次错过县委常委会”,这就是一例。
第二,在境外豪赌的官员中,各个层级的领导干部占有相当大的比重。他们手握实权,在目前尚缺乏有效的权力监督机制的条件下,最有机会利贪污公款、权钱交易,获取非法收入。
第三,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领导干部的“老板”朋友在他们的豪赌行为中扮演了关键的角色。“老板”朋友多为私企老板和开发商。在目前已查处的案件中,很多官员赌博的赌资很大一部分来自于“老板”朋友。梁柏楠在境外的赌博中,赌资都是由下属或私营开发商代为支付的。郑德田的“老板”朋友也是他赌资的主要来源,“这些人大都出手阔绰,每次都在1万元以上,最多的一次在澳门就给他提供了4万元赌资。在他所借的16万元的私款中,多数是‘老板’朋友提供的。”私企老板和私营开发商为官员提供赌资,介入官员的赌博行为是典型的官商勾结。据纪检监察机关的统计,“1998年至2003年,中央纪委、监察部直接处理的省部级官员违纪违法案件109件,其中经济类违纪违法案件74件,占67.9%。在经济类违纪违法案件中,涉及私营企业的36件,占48.65%;其中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27件中有23件涉及私营企业,占85.2%。实际上,根据统计,其他级别官员的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经济类案件中,也存在大体相同的情况。”在经济转型过程中,一定要警惕官商勾结给政治体制运行和社会稳定带来的负面影响。正如经济学家吴敬琏告诫:“企业与权力走得太近,是不道德的,也是走不远的。”
二、贪官赌博现象屡禁不止的一般性原因
官员赌博行为不仅屡禁不止,而且有蔓延的趋势,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既有我国整个政治体制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也有在一些具体操作环节中存在的问题,还包括政府官员个人的因素。
第一,权力过分集中这个老问题,还没有真正解决。我国公共管理体制中行政权力过分集中于少数人手中,而且缺乏有效的权力监督机制,以至于权力成为某些领导干部进行权钱交易、贪污腐败的源泉。赌博行为成为政府官员行贿受贿的暗道、滋生腐败的温床。
第二,制度上的漏洞还很多。我国对政府官员外事活动审查机制存在漏洞就为少数人借出境参加外事活动赌博提供了机会。马向东在忏悔录中承认,1998年以来,他到香港洽谈项目时,大多都借机去澳门参与赌博;在马来西亚、韩国等开展招商引资活动中,也曾经借机去赌场赌博。梁柏楠在1993年到2003年间,多次借出国参加外事活动的机会去俄罗斯、秘鲁和智利等国家参赌。因此,我们要注意严格官员外事活动的监督管理,不给他们在国外赌博创造任何机会。
第三,深层次的认识问题还在起作用。比如,在有些干部那里,他们所信奉的“原则”,包括官本位、“关系学”等,是高于法律的。有人曾撰文介绍,当检察官询问有关情况时,某些官员的“第一反应”是:“你们要知道自己的身份,有什么权力找我谈话?”这种言论反映出部分官员脑子里存在着一种根深蒂固的观念,即“权大于法”。
第四,一些干部素质差。由于干部选拔制度方面的原因,我们的一部分领导干部素质不高,胆子颇大,水平不高胆子“补”。他们工作上“敢干”,受上级赏识,但是,做坏事、丑事的胆子也大。
三、一个具体的分析:机会主义侥幸心理与贪官赌博
对贪官赌博现象屡禁不止的原因的一般性分析,有助于我们从不断改革体制、改善机制的角度出发,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但是,从上述一般性分析出发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更大范围的系统改革工作的配套,更不是在短时间内就可以奏效的。这就促使我们考虑这样一个问题,即与贪官赌博现象屡禁不止的问题有着直接关系的,除了这些基本因素,是不是还有其他一些重要但是比较具体的因素在起作用;除了这些制度、体制和政治性因素,是不是还有历史、文化和社会心理的因素也在起作用;除了这些在各个国家共同起作用(当然程度不同)的因素,是不是还有一些更多地与中国的特殊情况相联系的因素呢?除了这些议论非常多的制度、体制这样的宏观因素和领导干部个人素质这样的微观因素之外,是不是还有一些中观因素在起作用呢?
我们认为,大家一直没有充分注意到的,历史上遗留下来而目前依然普遍存在着的机会主义侥幸心理,就是这样一个因素。它与上述一般性原因的结合,在贪官赌博现象屡禁不止的问题上起了非常关键的作用,值得研究。
在学术交流工作中,我们经常与一些研究中国政治问题的外国“中国通”接触。在他们当中,常常有人问我们,中国政府为解决城市交通秩序问题,尽了很大的努力,为什么效果并不理想?为什么警察一扭脸,人们就要抢红灯?为了几秒几十秒的时间抢红灯值不值?为什么乘出租汽车时,司机竟然“劝”我不必要佩带安全带?为什么如果我一定坚持要佩带安全带,那么在他人的眼神中,我不是个傻瓜,也是个胆小鬼?甚至有人直接地问,中国的刑法是相当严厉的,已经给不少腐败官员判了死刑,为什么他们不怕?
这些疑问一直在促使着我们把贪官赌博现象以及其他一些社会现实问题,与某些中国人身上的机会主义侥幸心理联系起来。这种心理在各种社会问题上最典型的表现,就是官员参与赌博。促使赌徒下注的侥幸心理就在于赌局的输赢难料之间,但是,分析官员参赌问题,赌局的输赢难料是一个因素,但不是最关键的。官员参赌的机会主义侥幸心理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
第一,只想“一万”,不想“万一”。从“安全带现象”到“贪官赌博现象”,其思路是一脉相传的,这就是“出车祸”的是别人,“中彩票”的是我自己;大家都没有事情,倒霉的怎么会偏偏是自己?这种社会心理,与制度和体制上的空挡还比较多、当事人的胆子又相当大等因素的结合,就必然会使相当一部分人走上铤而走险的道路。思维不清晰的人,是不懂得概率论的,是不理解“出车祸”和“中彩票”的概率往往是差不多的。事实上,在反腐败力度加大的情况下,贪官赌博问题败露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
第二,以前确有一些人“赌博”成功,并因此从中获取巨大的非法利益,产生了“示范效应”。大多数官员都是抱着“有赌未必输”的心理,希望能在赌博中获取巨额的利益。
第三,对于官员而言,赌博所付出的成本可能远远小于获益。如果赌赢的话,从赌博中获取的巨额利益将据为己有。如果赌输的话,政府官员的损失也不会太大。因为从政府官员的赌资来源看,主要是三个部分。一是通过非法手段挪用公款,这部分赌资是国家和人民的财产。二是领导干部的下属为其提供赌博的筹码。三是领导干部的“老板”朋友提供的赌资。后两部分赌资是政府官员利用手中的权力通过权钱交易换来的,存在一定的交易风险。但总的来看,政府官员参赌成本比较小,而获益却可能非常大。
第四,扭曲的“英雄主义”价值观念。部分中国人的机会主义行为及侥幸心理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逞能。在某些糊涂虫看来,不去赌博、不去洗澡、不去瞎折腾,就是胆小鬼。
我们真诚地希望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我国的社会心理改造问题。这是提高民族素质的重要方面。官员赌博行为折射出的中国人的机会主义行为及侥幸心理在其他的社会现象上也有反映。比如非典期间,应对SARS危机,就有人直言说,“我们从SARS中学到的东西有限”(鄢烈山语)。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中国人的侥幸心理非常强。谁都知道“不怕一万就怕万一”、“祸从口出,病从口入”、“凡事预则立”之类的古老民谣,但是事到临头抱的却是赌博一般的心理。这一点在广东表现的非常明显。只要每天新发的病例在几人十几人,大家都“闹市照逛,饭馆照吃”,而不采取任何防护措施。
因此,应当采取的对策是明显的,几乎不需要再进行论证。我们只是呼吁,在采取措施遏制贪官赌博行为的时候,应考虑采取相应的措施打破政府官员的侥幸心理,同时使之与体制改革、机制完善和提高官员素质相结合。这样的话,效果总会更大一点。(作者简介:朱光磊系南开大学党委常委、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李利平系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政治学系研究生。)
干部赌博不是孤立的腐败现象
文 / 张 涛
赌博是一种危害很大的违法行为,因为它可能诱发很多社会问题。中国历来严禁这种行为,并把它与“黄”和“毒”并列在一起。但近年来,赌博之风愈演愈烈。不仅民间赌博未被遏制,而且蔓延到官场上。很多干部因赌博而被查处,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
从媒体报道出的案件分析,原因主要有二:一是内心空虚,想找一种精神的寄托。根据心理学分析,人都有博弈的内在冲动,贪官博弈的内在冲动不是在事业上和正当的娱乐体育活动中,而是在赌博上。二是赌桌是行贿受贿、“权钱交易”的方便场所。领导打牌就是想以此敛财,下级跟领导打牌就有利于他日升迁,同事打牌可以搞好关系,老板、商人跟领导打牌为了“寻租”。可以说干部赌博之风愈演愈烈,主要是这种“潜规则”的兴风作浪。
这种“潜规则”其实质就是“关系学”,曾有人说在中国“关系学”乃第一生产力,自然有其道理。我们中国人的行为准则遵循的是“亲亲为大”。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中认为,“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是私人联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中国人的所有行为和规范都是人格化的,高度特殊性的,对非私人关系缺乏关注,没有一个普遍主义的行为准则。中国的道德和法律,都因之得看所施的对象和“自己”的关系而加以程度上的伸缩。比如迄今,相当多的人若犯了法,首先想到的还是“找一个熟人”,而不是去请一个律师。所以,在中国人的日常生活中,拉关系就是一项重要内容。“有关系就没关系,没关系就是有关系”,这句有点绕的台词是中国人关系学的写真。
当然,官场也是一个小社会,同样存在错综复杂的关系,同样需要拉关系使自己处在一个相对优势的地位。或者说,权力场中的博弈目标就是更密切的个人关系,对于上级,他必须足够的服从和效忠;对于同级,他需要热情的支持和特权交换;而对于下级,又必然要尽可能的控制和驱使。取得了这个目标,等于掌握了最重要的资源。可以说一切资源中,最基础的、最有用的、在关键时候最能发挥作用的是“人力资源”——与方方面面密切的个人关系。所以,赌桌就可以成为十分便利的建立密切关系的平台。在赌桌上“输”和“赢”是那么自然,心照不宣,配合默契,在“娱乐”之中完成了“交易”,也的确是十分有“效率”的“交易”方式。
但是,以上两个原因之所以成为可能,深层次的问题是,权力缺少制约,钱来得容易。倘若这些干部像孔繁森一样,两袖清风,哪还有赌资供其消遣呢?失去制约的权力成为违法乱纪的“通行证”。所以,干部赌博问题并不是单纯、孤立的一种腐败现象,一种交际手段。反映出的是现行政治体制和权力运行机制存在的缺陷和弊端,主要领导干部的权力仍然过分集中,且不受制约或很少受到有效制约;监督乏力,惩治被动。要遏制和消除这种腐败现象,除了采取加大惩治力度、加强教育、提高觉悟等措施外,最重要的是要实现政治体制和权力运行机制的创新,尤其是干部选拔体制和机制的创新。
干部职位无疑是一种公共资源,对于公共资源的分配,首要的原则就是非歧视性,是成就取向,而不是身份取向。公平合理的人才甄补,必然要求排除某些因血缘、性别、出身、家庭背景、个人关系而产生的特定社会范围所限定的先天资格,而重视知识、能力、领导才华等后天成就。
显然,我们的干部选拔制度是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的。比如,选拔干部的权力主要集中在党的常委手里,甚至书记手里,“党管干部”演变成了书记“管干部”。干部的升迁是少数人可以决定的,客观上就使得“活动活动”成为可能。这种行为,直接导致的是“卖官”、“买官”。不仅仅产生腐败,还可促成人身依附性和“派系”。为什么有人通过赌博给领导送钱?究其原因,关键就是“送”了之后有人可以给官,可以封官许愿,有掌握升迁大权的人的存在,少数人有“说了算”的权力。
救治的方法就是扩大参与和强化监督机制。
比如,我们可以通过增强和发挥党的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在干部选拔中的作用。党的各级委员会是各级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各级党组织的领导机关,在党章中是具有广泛权力的。干部任免可以实行“全委会差额票决等程序”取代书记办公会和常委会决定的方式。干部选拔的参与者的范围增加了,客观上极大地增加了“活动”的成本,事实上使“活动”成为不可能。每一个人都是理性经济人,都是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对个人行为的收益和成本会进行精确的比较分析的。成本太高,而收益又不可控,无法计算,再傻的傻瓜都不会做!
再则,提高监督机构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强化监督机制,建立和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具体措施之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一府两院”组成人员任免上的权威性,增强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其任免人员的知情权,强化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其任免人员的监督、弹劾、罢免权,真正发挥权力机关监督的作用。其次,进一步提高党内监督机构的独立性和权威性。真正实现党的纪律检查机构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有效监督。
目前干部选拔任用方面我们党是有一系列制度的。如果真正严格执行、贯彻到位,那些干部赌博现象就不会泛滥。问题就出在制度执行不到位,而严格执行制度的制度性保障,必须靠监督机制来完成。而加强监督和监管力度,就必须提高监督机构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作者系深圳大学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