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研讨 |
发布时间:2004-11-15 来源:清廉永嘉 |
江苏省纪委、监察厅
近年来,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以乡镇、街道为重点,着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组织协调,积极充实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力量
我们紧紧抓住机构改革和基层行政区划调整的有利时机,主动加强与组织、人事、编制部门的沟通联系,在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机构建设上形成一致意见,明确要求:乡镇纪委、监察室保持独立设置,行政编制不少于2人,规模大一些的乡镇可适当增加。一般小镇定编2名,大镇定编3至5名。目前,全省1792个乡镇、街道共有纪检监察干部编制3379名,实配专职干部3344人。平均每个乡镇有编制2.5名,配纪检监察干部2.4人。同时,注意把好人员选配关。重申并狠抓了纪检监察干部双重管理制度的落实,从制度上保证了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任免和使用上的提名权、建议权和决定权。目前,全省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中,45岁以下的占到71.2%,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到79.6%。
二、拓展组织网络,有效扩大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覆盖面
我省一些地方在构建纪检监察组织网络方面作了一系列有益尝试。一是抓延伸。在行政村和居委会设立纪检组和纪检员。如:无锡市滨湖区、北塘区自2001年起陆续在所属的163个村和46个居委会建立了纪检组,村级纪检组随党总支(党支部)同步选举产生,同时换届。几年来,村级纪检组在实行村务公开,保证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促进社区和村级经济的健康发展和集体资产的监管使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二是抓衔接。经改制后的市、县两级国有企业,其纪检工作指导责任随党组织关系调整同步移交所在街道社区,保证了党员监督管理工作的连续性。为解决乡镇撤并后纪委对新并入乡镇情况不熟及人员力量不足等问题,张家港等地在撤并乡镇设区,并建立临时办事处,明确一名副主任兼任乡镇监察室副主任,协助乡镇纪委做好区内日常纪检监察工作。三是抓拓展。目前,我省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中基本都建立了党组织。苏州市还在市、区两级设非公经济组织纪工委。盐城市亭湖区正在一些民营企业进行非公有制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设置试点。
三、积极采取措施,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地方各级纪委书记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的要求
在市县两级基本落实到位的基础上,积极加强了乡镇纪委书记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工作。目前,全省大部分乡镇(街道)已经落实到位。同时,坚持做到三点:一是选配纪委书记一定要坚持标准,防止简单地由党委副书记兼任。二是明确要求由乡镇党委副书记担任的纪委书记,要把主要精力放在纪检监察工作上,参与分工要与纪检监察工作相近。对分管工作过多没有足够精力抓纪检监察工作的纪委书记,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协调,合理调整其分工。南京市鼓楼区还在所有的街道增设了一名党工委副书记职位。三是设置和配强乡镇专职纪委副书记,明确为副乡镇职,或进入乡镇党委班子,协助纪委书记抓好乡镇纪委、监察室的日常工作,列席或参加党委会,不参与党委分工。目前,全省63.1%的乡镇(街道)配备了专职纪委副书记,且专职副书记基本上都进入乡镇(街道)党(工)委班子或明确为副乡镇级。扬州等地还明确:10万人以上的乡镇,可增配一名纪委副书记。
四、强化管理和指导,努力提高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水平
一是深入开展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全面提高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市、县两级纪委每年都举办培训班,对新上岗的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基本理论和基本业务培训。二是严格制度规范,推动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有序开展。普遍制订了议事规则、信访办理、办案协作、执法监察等一系列工作规定,使基层纪检监察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每年年初通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形式,将全年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机构,并细化考核计分标准,提出明确的要求和目标。普遍实行了述职述廉制度。为强化监督职能,我省一些地方积极尝试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新的管理模式。今年邳州市试行对乡镇、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干部统一管理。这些做法有力地促进了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职能的发挥,全省乡镇纪委、监察室年查办案件6300多件,占全省办案总数的50%以上,平均每个乡镇办案4.6件。三是切实关心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和生活,调动工作积极性。部分地区通过努力,已经将基层纪检监察办案补贴标准提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想方设法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解决住房、子女就学、家属就业等实际困难。组织的关心和温暖极大地激发了基层干部的工作热情,鼓舞了斗志,提高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中国廉政报道网)